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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置

發布時間: 2022-12-23 22:08:24

Ⅰ 什麼是股權分置股權分置對A股上市+公司股利支付政策有何影響

上市公司 股權結構極為復雜,我國的股票種類有a股,b股,h股,法人股,國家股,內部職工股轉配股 你而且後四種股票只能通過協議轉讓,而不能在股市上自由流通 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同一種股權,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而只能通過協議轉讓。

股權分置歪曲了證券市場的標價體制,股權分置布局,像個股標價,除企業股票 基本面要素外,還包含2/3股權,暫未發售流通的預估 2/3股權不可以發售流通,造成單一上市企業流通總股 本經營規模相對性嬌小,股票市場投機性強,股票價格起伏很大的,此外,股權分置是國有制股份,不可以保持社會化的動態性公司估值 形不成對公司加強內控管理和提高財產升值工作能力的激勵制度,金融市場現代化系統進程和創新產品也備受牽制。

Ⅱ 什麼是股權分置

股權分置也叫做股權分裂,指的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暫時不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股份被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是社會公眾股;不上市流通的股份是非流通股,主要是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權分置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所有權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國有上市公司。這個制度特別規定了,上市的企業只允許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允許在市場公開發行交易,其餘的股份暫時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只能由一個或者幾個法人持有。

這就導致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以至於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也導致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重大難題。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產生不同股不同權,從而造成惡性圈錢、市盈率過高、股票市場定位模糊,不能有效與國際接軌。全流通不僅可以解決以上問題,還可以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積極發展。中國加入WTO,與國際經濟日趨緊密,中國資本市場和銀行體系對外開放,客觀上要求中國的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

Ⅲ 股權分置是什麼意思

股權分置是指中國股市因為特殊歷史原因和在特殊的發展演變中,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和非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

近幾年來圍繞著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市場先後有三個基本提法,第一種叫國有股減持,第二種叫股份全流通,第三種就是現在的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在股權分置制度下,國有股和國有法人股永遠占著絕對控股地位,企業「國有病」的所有症狀都平移到了上市公司,企業治理結構無法完善。與此同時,公司主要領導要麼是原有國企領導,要麼是由行政管理部門空降而來。他們在本質上更多的是官員而不是企業家,主要的精力是用在保自己的烏紗帽和討好上級領導,而搞好企業經營和給投資者良好的回報,有時反而成了可有可無之事。正因為如此,上市公司「一年績優、兩年績平、三年虧損、四年ST」就成了股市的普遍現象。由於公司缺乏投資價值,而且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流通股股東表決權根本不起作用,廣大流通股投資者只能被迫轉向投機,每次買入股票後都希望後面有人以更高價格來接手。這種方式猶如傳銷活動者需要通過發展下線來獲利一樣,一旦再沒有「下線」來接手時,擊鼓傳花的游戲就結束了。在少數人獲利的同時,絕大多數人則只能以虧損收場。

國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3,非流通股股東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由於無法通過直接股票交易從市場獲利,非流通股股東就會想方設法利用其手中的控制權來為自己謀求利益。於是,大股東過度圈錢、違規造假、侵佔挪用上市公司資產等多種弊端叢生。在非流通股股東以低成本獲得高權益的同時,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普通投資者卻不得不承擔著巨額虧損。一份材料表明,在1995年到2002年的8年時間里,非流通股股東的主要收益達到了1萬多億元,二級市場流通股的投資者投資收益為虧損8909.79億元,戶均約為1.29萬元。

Ⅳ 如何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的分配可採用平均分配、絕對控制、差異化分配。平均分配是指所有股東意見不同時產生的決策,效率較低,但勝在有共同風險承擔和共享利益。絕對控制決策高效但比其他風險值更高。差異化分配是結合前兩種一起產生的。在當前市場普及率最高。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權的分配可採用平均分配、絕對控制、差異化分配。
平均分配是指所有股東意見不同時產生的決策,效率較低,但勝在有共同風險承擔和共享利益。絕對控制決策高效但比其他風險值更高。差異化分配是結合前兩種一起產生的。在當前市場普及率最高。股份的多少與其出資額或持有股份享有的決議權重量相對等。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什麼是股權分置?
1、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2、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Ⅳ 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是什麼意思

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且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

Ⅵ 股權分置是什麼股權分置的由來

股權分置是什麼?股權分置是指中國股市因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中,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股權分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的由來和發展
第一階段:股權分置問題的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對國有股流通問題總體上採取擱置的辦法,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
第二階段: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和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動股權分置問題。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為了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開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也是該思路的延續,同樣由於市場效果不理想,於當年10月22日宣布暫停。
第三階段: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一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