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新規定(整理)
一、駕照扣分
1.駕照分由原來的12分變成兩種!且分值變成120分!駕駛分120分行為分120分
2.若扣完駕駛分將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則後參加科目三考試通過上滿分!若扣完行為分將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則後參加科目一考試通過後上滿分!別以為可以無限闖紅燈闖紅燈60分!
3.任何駕駛證實習期扣完任何分無論任何等級駕駛證參加完考試後將統一降級為C1!若C1C2駕駛證實習期扣完任何一種分值將注銷!
4.實習期以外的駕駛證一年內駕駛分只能扣完一次!行為分也一樣!扣完後參加考試上滿分後再扣完B2及以上的參加完考試將統一降級為C1!C1及以下的將注銷!
二、酒駕新規
1.C1及以下駕駛證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注銷駕駛證且一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並罰款2000元!若醉駕注銷駕駛證後罰款5000元且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並處拘留15日!且終身不能升級駕駛證!
2.B2及以上駕駛證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扣120分駕駛分和行為分並處2000元罰款,暫扣駕駛證一年!最高准駕車型無論級別考試合格後統一降為C1且終身不得升級駕駛證!若醉駕注銷後罰款5000元且五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並處15日拘留!且終身不得升級駕駛證!
3.駕校學員酒後駕駛教練車道路上練習將罰款2000元並處15日拘留!已通關考試成績全部作廢!教練扣除120分行為分!罰款2000元!若有證據核實教練不知道學員飲酒將免除處罰!
4.駕校學員醉酒駕駛教練車道路上練習將罰款5000元並處30日拘留!已通關考試成績全部作廢且三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教練將吊銷教練證!暫扣駕駛證半年!罰款5000元!
5.科目三考試前將統一使用酒精測試儀!合格後才能考試!不合格取消今日考試資格!若達到醉駕標准已通關考試成績全部作廢!
6.酒後駕駛機動車扣除120分駕駛分120分行為分!並處罰款2000!暫扣駕駛證6個月!
7.醉酒駕駛機動車注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罰款5000拘留15日!
8.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注銷駕駛證十年內不得申領!罰款20000!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終身禁駕!且以危險駕駛罪定罪!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終生禁駕!且以危險駕駛罪定罪!
9.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注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且終身不得升級駕駛證!罰款5000拘留15日!若醉駕營運機動車將終身禁駕!駕駛小型營運機動車如計程車教練車未載人酒駕或醉駕按照機動車酒駕處罰!若載人按照營運機動車處罰!
三、各個駕駛證教練車標准
C1駕駛證統一用手動擋轎車
(代表:雪鐵龍愛麗舍)
C2駕駛證統一用自動擋微型車
(代表:比亞迪FO自動擋)
B2駕駛證統一用輕型無廂載貨汽車
(代表:時代小卡之星)
B1駕駛證統一用三窗商務車
(代表:依維柯)
A3駕駛證統一用公交車
(代表:揚子江)
A2駕駛證統一用9.6米大貨車
(代表:東風天錦)
A1駕駛證統一用6米以上客車
(代表:金龍客車)
四、扣分罰款標准
駕駛分行為分罰款違規類型
1201201000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01201000不安裝號牌遮擋或用污損的號牌
注銷5000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或套牌
0120200不按規定安裝臨時號牌
0300不系安全帶不戴頭盔
03050高速公路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
030100違規停車
060200違規佔用應急車道
01201000高速公路路上非緊急情況停車
1201202000高速公路上掉頭逆行倒車
6060200闖紅燈闖黃燈
303050綠燈時前方暢通而停車不走
3030200逆向行駛
6060200快速道逆向行駛
03050有妨礙駕駛的行為如打電話抽煙
060200駕駛小型汽車超載一人
0120200副駕駛坐兩人
030200副駕駛抱小孩
03050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060200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
01050不按規定使用喇叭
0100不帶駕駛證行車證
03050違規拆座椅
030100機動車不按限行規定行駛
060200營運機動車不按限行規定行駛
303050碾壓實線行駛
303050違法佔用公交車道
606050超越正在執行任務的警車
01202000拘留10日不聽交警命令
060200危險品車違規停車
0120200計程車無特殊情況拒載的
0120撞壞公共設施如護欄
吊銷駕駛證十年撞壞公共設施肇事逃逸
終生禁駕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1110高速公路超速1公里不足50%
10101000高速公路超速1公里超過50%
吊銷駕駛證五年高速公路超速達到186
1110其他道路超速1公里不足20%
1010100其他道路超速1公里達到20%
吊銷駕駛證兩年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
五、超速計算
高速公路超速1公里各扣一分罰款10元
比如限速120你開到130各扣10分罰款100
再比如限速120你開到181各扣70罰款1600
(已經是百分之50以上就是180-120*1+10不就是70,罰款600+1000等於1600)《道路交通安全法2015》
Ⅱ 醉駕新標准2019
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醉駕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不管有沒有造成一定的實際損失,只要有這樣的行為,那麼就會被定為是危險駕駛罪。醉駕入刑新標准: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同時開車上路。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Ⅲ 醉駕新規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醉駕新規2019年實施的:1、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正)第91條第一款規定了對再次酒駕的處罰;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Ⅳ 2019年醉酒駕車處罰新標準是什麼
行政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事處罰: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Ⅳ 2019年酒駕處罰標准,酒駕條例全文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如果您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正好超過這個區間,那麼對不起,事情就大了。
一、酒駕和醉駕區別
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ml的。
二、酒駕和醉駕新規定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三、酒駕和醉駕處罰標准
[最新酒駕處罰標准2016]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暫扣1-2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內因飲酒駕車第二次被處罰的,暫扣3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一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准又不同: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此外,一年內有醉駕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後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對於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無上述10種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可免予刑事處罰。同時,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上述10種從重情節,並有特殊情形的(如搶救危急病人等)極少數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在什麼情況下加重處罰?
[最新酒駕處罰標准201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綜上可知,由於我國法律規定了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所以對於醉駕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來講,其醉駕拘役的期限也應該在1個月到6個月之間,並且在數罪並罰的情況下不能超過一年。
Ⅵ 2019年醉駕新規能不能不起訴
醉駕若不被不起訴,需要有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的等情形,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因此,一般情況下,都會被檢察院起訴,法院作出判決。 1.根據《刑法》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Ⅶ 2019年酒後駕駛處罰新標准
一、酒駕處罰標准
酒後駕駛: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相關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五、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製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准,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小區通行道路適用醉駕
據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認定問題;二是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三是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數罪並罰、適用罰金刑等有關定罪量刑的規定;四是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收集證據、採取強制措施等有關程序的規定。
《意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有關負責人強調:「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校園、住宅小區等單位管轄范圍內的路段、停車場,若相關單位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亦屬於"道路"范圍,在此醉駕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呼氣前飲酒難逃認定
《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准,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有關負責人說,《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准,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二是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以其飲酒後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據。
醉駕可以取保候審
《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種從重處罰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Ⅷ 醉駕處罰標准2019年酒後駕駛處罰標準是什麼
酒後駕駛分兩種: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那麼,酒駕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高於80ml),將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處暫扣3到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行政拘留15日處罰修改為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按「危險駕駛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即「醉駕入刑」。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上述刑事處罰規定後,不需要再實行拘留處罰,因此,修正案草案刪去了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拘留的規定。
根據修正案草案,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這意味著,一次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駕駛人將永遠失去從事這一工作的機會。
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於酒後駕駛的行政處罰包括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①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②並處五百元罰款;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①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②並處二千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①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②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②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相關法律知識拓展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Ⅸ 2019年酒後駕駛怎麼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飲酒駕駛處罰標准
①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 - 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 6個月。
②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 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二、醉酒駕駛處罰標准
①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②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三、酒駕從重處罰標准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①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②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④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⑤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⑥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⑦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⑧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換而言之,今後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旦被查獲,將面臨著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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