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强制执行,请问可以执行他(法人)另外两个公司的股份吗谢谢!
对公司股东在其它公司中的股权(股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综上所述,因抽逃出资导致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股东,可以申请执行其在其它企业中的股权。
(1)能不能执行公司的股票扩展阅读: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54.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股东欠钱能执行公司吗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是,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由以下几种。(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C. 能否执行公司财产来偿还股东的个人债务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2、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4、第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能不能执行公司的股票扩展阅读:
案例:
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投资的公司资产清偿
吴某与陈某、吕某、甲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判决书:陈某与甲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返还吴某借款并支付利息,吕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调查查询到,被执行人以机器设备作为出资,是案外人乙公司的股东,法院遂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异议人(案外人)乙公司机器设备。
乙公司提出异议称:一、法院查封的财产是异议人公司的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陈某、吕某的个人财产;二、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吕某系民间借贷纠纷,与异议人公司无关;三、股东个人债务不能用其投资的公司的资产来清偿。请求法院解除对机器设备的查封。
[析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以动产作为出资,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份份额,也就是说,此时,你投资的公司资产已经不是你的财产,而属于公司。
因此,针对股东的个人债务,不管股东出资的动产价值多少,债权人都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的动产作为公司财产,对本案而言属于案外人财产,法院无权查封。
D. 法院可否执行被告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何谓开除或除名股东即通过强制方式让某股东转让其公司所持有股份或股权进而取消其股东资格让其退出公司种行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能否开除股东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此也仍存定分歧而司法实践已经出现法院支持股东除名案例沈某与深圳市电照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案
笔者认股东除名机制公司内部建立且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有利于公司稳定和发展由于法律规定够明确操作股东除名时必须谨慎之且好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下之
股东除名必须严格把握相关前提条件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法程序并严格执行之
、股东除名前提和条件:
1、公司章程对股东除名事项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应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
2、公司需拥有股东存违反公司章程除名条款行充分证据
二、股东除名程序
对股东除名具体程序通过非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
1、非诉程序
①召开股东会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应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②对被除名股东股份进行清算因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撤资故除名股东股份处理或者由其股东协商收购或者公司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份转让价格股权实际转让时公司净资产值计算
③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2、诉讼程序
公司被除名股东被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转让其拥有全部股份依法院判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采取非诉程序优点成本低程序简单因我国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须持有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故只依据《股东会议除名决议》办理变更登记未必会获得工商部门同意而且对于股权转让价格双方也有能发生争议BR采取诉讼程序缺点成本较高程序繁琐要经历立案、审判、判决等系列过程其优点显而易见方面因司法机关介入开除股东已具有法律效力另方面持法院判决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也会遇阻力
E. 法院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申请执行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100%控股的公司
不能。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公司在其他公司的股权。因为其他公司的资金是公司法人财产,不是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被执行人公司对其他公司只享有股权,股权评估后也可以执行。
F. 股票可以执行吗
友说的一句话: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不会板,中间打孔,两边绑上绳子。不过这块木
G. 被执行人有公司原始股的可以执行么
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执行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执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执行法院均有权予以执行,即使该等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尚在法律所规定的限售期内。但是,公司法等法律关于公司原始股权限售期的规定限制的是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该等原始股权。但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该等原始股权进行拍卖处置,并不受公司法所规定的限售期的限制。因此,即使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还处于限售期内,法院也是可以予以执行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H. 执行公司时可以把股东列为被执行人吗
如果判决中未把股东别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执行的时候不能把股东列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