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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6-15 13:52:11

㈠ 二手旧汽车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概念股有哪些股票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概念股龙头股是:格林美(002340)、怡球资源(601388)、东江环保(002672)。

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报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啥区别吗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3、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6、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㈢ 国家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补贴吗这些企业如何盈利

2020年,无补贴。

为了彻底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全市积极开展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并成立榆林市高排放机动车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驻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定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并及时公示、宣传;

2、市交警队负责核定提前淘汰车辆、注销登记和数据核准;

3、市商务局负责核定车辆补助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监管拆解企业落实淘汰车辆的上门回收、拖移拆解、协调市财政局申领补助资金;

4、市财政局负责核定车辆申领补助范围,按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下达;具体补贴政策按《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陕公通字〔2018〕74号)执行。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市淘汰老旧机动车12500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任务已提前完成。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27号)文件,2020年全市老旧燃气车(油改气)淘汰任务是260辆,未下达柴油营运车辆任务,同时市财政局未安排补助资金预算。故2020年度其余报废车辆均为自愿报废,无政府补贴。

(3)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大多数正规企业回购报废货车和客车,一般按每吨1700元定价;小轿车则按照辆数计价,一般一辆车的回购价格在800元到1200元。”对于正规的报废汽车企业亏损的问题,涂建华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报废汽车拆解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方向机、车架等必须销毁。

一辆报废汽车的玻璃、坐垫、轮胎不能回收再利用,剩下的按废铁卖掉,若按照1200元的价格回购,扣除托运费、税费后,如果再遇上废旧金属回收价下调,很可能会做赔本生意。

“还有一大部分报废或快要报废的汽车都流入了位置隐蔽的废品收购站。”涂建华说,废品收购站往往将车上不能用的零部件当废铁卖,其他还能用的零部件翻新加工后再流入市场。“更有甚者,还把报废车当二手车收购,卖到偏远乡镇,成为跑短途的‘黑出租’。”

㈣ 您好,我公司主要经营废旧汽车回收拆解。

我们这个行业是不是免税的呢?
这个国家没有规定,免税与否是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要看各地区的具体文件。多数地方的优惠政策是通过一定的补偿实现的,而不是直接免税。

收到一辆报废汽车,我怎么作分录呢?是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吗?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等
因为报废汽车收购后不需要生产加工,所以不能作为原材料处理。后续拆解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 / 应付职工薪酬 等

拆解之后卖旧零件的时候又怎么作分录呢?
卖旧零件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要交增值税。
借:库存现金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库存商品

㈤ 如何办理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可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或书面向拆解经营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回收拆解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第十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后,应当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验收评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报废机动车拆解、生态环境保护、财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20人。现场验收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产生,应当具有专业代表性。

专家组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实施现场验收评审,如实填写《现场验收评审和评分意见表》,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应当对验收评审意见负责。

第十二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查申请材料、《现场验收评审和评分意见表》等,认为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在省级商务部门网站和“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专家复评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

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㈥ 现在注册个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要什么

第二章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十三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通过委托、挂靠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㈦ 怎样开一家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方法如下:

1、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2、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4、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公布。

(7)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的。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2、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5、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6、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㈧ 汽车回收循环利用股票

华宏科技(002645)、格林美(002340)、天奇股份(002009)、豫光金铅(600531)、怡球资源(601388)、江苏三友(002044)、东江环保(002672)。

㈨ 我是一个旧车拆解回收公司的会计,现在收购了几台废旧的汽车,应该怎么入账。

收购废旧的汽车 不就是二手的东西 会计法规定了二手的交易是不需要缴税的 不然就缴了两次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