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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司股票是否包括协议交易

发布时间: 2021-06-20 07:29:45

⑴ 我公司正在被上市公司评估,未签协议前买该上市公司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这个不叫关联交易,应该是利用内幕消息获利。关联交易是指两个公司是隶属关系,或者亲缘关系。如果仅仅是评估,距离达成收购,还有很大不确定性。如果已经确定收购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应该停牌了。

⑵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规定是合法,否则是不合法的。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
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3、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四)高管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五)对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别限售规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但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六)高管还应遵守《公司章程》的关于限售期的特别规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诺更为严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从事短线交易
高管不得将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高管应当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⑶ 协议交易的股票可以转板上市吗

三板转板上市规则来了,哪些挂牌企业能够率先去A股?", "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并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融资路径。

⑷ 在公司上市后,公司的股票是全部挂出交易么

解答;

不是这样的,具体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但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但这样做了,一定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就是上市以后,流通股出来可以上市流通,也不是全部都要挂卖,有些股东愿意一直持股, 因为他们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这个具体要看当时的行情而定!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之间还有一些利益输出关系,也会引起流通股中的变动!

⑸ 股票交易有了合同号是否就表示成交

不是。合同号只是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给出的合同号,并根据该合同向交易所申报委托数据。因此有了合同号并不表示已成交。

⑹ 买卖股票是不是一下单合同就马上成交的啊

软件系统会自动以当前买卖价,自动填单,以促成快速交易成功。但是由于价格波动太快,下单成功后系统需要时间排队确认,或导致你出价已经低于或高于当前价,无法交易成功。所以为了交易成功,一般都买的时候出价略高于当前价,卖的时候出价略低于当前价。 不是股票问题,也不是股票经纪公司问题,是交易所交易规则引起的,就是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交易规定引起的,对于所有人都一样,没有不公平的地方。 股票交易是撮合交易,你出价,只有别人愿意以你出价或低于你出价卖给你,才可能成交。还要注意在你出价的位置上,是以时间优先为原则,就是如果有人以同样的价格买,比你出价时间早,那么他就先成交。卖出也是同样道理。

⑺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和股票买卖

定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票买卖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交易。
二者不同点为股权转让是将股东权益进行转让,而股票买卖则不牵扯股东权益转让,只是一种交易行为。

⑻ 在全流通的背景下,股票是否可以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个人股,法人股

由于我国股市形成的历史条件比较特殊,我国形成的股票的类型和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两大类。

1.可流通股股票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币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这种股票中,它又分为社会公众股和职工内部股两类,其中社会公众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行的股票,而内部职工股严格来说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购买的股票,其购买方式、价格及上市流通条件都与社会公众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股票。之所以称为法人股,是因为在这两个系统内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参与认购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这两个系统内买卖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还有在美国证券交易系统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时由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认购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专门向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而成的。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国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确定,其上市转让难以操作;其二是在发行股票时,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会公众股条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高达2/3,其上市流通会对现在的二级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发展,这一部分股票必然将会进入沪深股市的二级流通市场。

⑼ 上市公司不是指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吗

非流通股(non-tradable shares)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但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但这样做了,一定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⑽ 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算不算内幕交易,期限怎么界定。

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算内幕交易。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

3、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10)买卖公司股票是否包括协议交易扩展阅读

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