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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的股票价格 2025-06-26 22:51:29

用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对价

发布时间: 2021-06-24 10:23:53

⑴ 什么是股票对价

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叫对价。每十股获三股的对价,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着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⑵ 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对价股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原来的非流通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送给流通股东,从而获得流通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另一种是由上市公司采取公积金送股,然后非流通股东把自己应获得的股票再转送给流通股东,在这种方法下,公司的总股本就会出现变化。
转增股本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增资的一种方式,流通股股东股改获得的对价是由公司增资获得,但是增资本来是对于所有股东都按持股比例增加股份的过程,但是由于非流通股股票要得到上市流通的权利,不享受此次增资增加的股份,变相的来说是非流通股股东送给流通股股东一定的对价股份。股改前流通股17623万股,非流通股16437万股,总股本为34060万股;股改后流通股26915万股,非流通股16347万股,计算此相对对价:
假设此增资的股票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的,设转让股份为X,转让后流通股、非流通股份额比例为26915/16347=1.646,总股本数为34060万股。
(17623+X)/(16437-X)=1.646(保持流通与非流通的股份比例不变),解得X=3565万股,3565万股/17623万股*10=2.02,
因此此股份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拿出3565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对价股分。

⑶ 对价股票什么意思

股票对价问题得由股改谈起。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着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么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么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⑷ 中级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发行股票作为合并对价

教材上说的是P公司向A集团也就是S公司的母公司发行股票。相当于P

让A取得更多对P的持股比例(控制权)换取P对S的控制权。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⑸ 公司把企业上市,老百姓买他的股票,是买来做什么的。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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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妄明
链接:http://www.hu.com/question/21681145/answer/19039059
来源:知乎

上市是变现和流通的主要途径。

非常明显的例子,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价值的差别可以是非常大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差别。

上市的好处最直接的就是能够将价值变现和参与流通。

不要单看某公司销售或是产值什么多大。就认为老板有钱,相当多的是重资产或是需要不断投入的公司,钱都在公司里,机器设备厂房啥,老板穷得响叮当的不少。而且还极度缺钱,需要不断更新设备扩大生产才能保证企业不破产啥的(国内这情况非常严重)。

所以很多行业,很多企业老板真正实现价值,必须要把企业卖掉或是部分卖掉比如上市这些才能实现。

加上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巨大差价。上市之后,最直接的就是相关受益人老板啥的,名义上的无法变现的富贵,增值数倍数十倍变成真正的可以变现的钱。所以对很多行业或企业来讲,上市就是最终目的,上市是相关利益人士利益最大化的最终途径,是变现实现财富的主要途径。

而那些不追求上市的公司,大多数都是属于轻资产,现金流非常充沛的行业。
这些企业大多拥有充沛的现金流,不需要不断投入大量资金,老板和相关利益人能够直接从利润和现金流里能直接分红,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企业的绝对控制权,不缺钱就不必急着上市。

上市后的风险,还是完全在于企业自身,上市本身对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利大于弊。主要还是多数国家的上市公司受公众监督,要求透明。(少数国家大家懂的)上市后股权分散,老板卖了股份发了财,自然不能像以前那么随心所欲绝对控制了。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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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ne
链接:http://www.hu.com/question/21681145/answer/19041657
来源:知乎

不想上市的民营企业家还是很多的,主要还是不希望被他人分权,觉得上了市以后企业经营就不是自己家关上门能决定的事了,要法批,要投票,要股东决议,要董事会决议,很多接触过的民营企业家就这样把上市列作待考虑事项的后几位,不到缺钱的那一刻不会提。
目前国内的企业家对于资本市场的理解还不是很成熟,也不像米国的企业家老想着开个控股公司然后并购这个并购那个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最后做成产业龙头,大部分情况下,一个经营得十分稳健的非上市企业,完全没有充分的驱动力让企业家谋求上市。我干的好好的,每年发完工资交完税付完成本剩下的净利润除了缴纳公积金之外都是自己的,干嘛要自讨苦吃找那么一大堆监管机构和一群突然冒出来就想靠着我的企业赚点钱的股东来管着我,更何况还会有一群什么都不懂只想着一夜暴富的股民天天骂我。
一般会走上市路线的企业,或者是出于政治需要的国企或国资委下属企业,或者是老板或管理层很有资本市场意识,希望通过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作将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或者就是地方政府金融办上市办的政绩目标摊派对象,天天有人劝你上市吧上市吧上市吧给你免税给你补贴给你批地给你批楼求求你啦你们这么好的企业不上市简直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啊。。。最恶心人的一种,就是管理层与中介机构沆瀣一气想通过上市圈钱甚至套现的。
说白了,上市的好处,就是给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入口,那些什么”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都是中介机构在拉业务的时候扯的淡,业绩和口碑才是硬道理,能做到华为、老干妈那个级别,上市和不上市有什么区别?除了股民,普通老百姓谁关心买的空调、磕的瓜子、喝的酒、炒的菜、睡的床垫是出自上市公司?
对于企业来说,能以尽可能便宜的钱融资才是上市的根本诉求,附带能有些税收减免呀、财政补贴呀、拿地优先呀更是大大滴好。而现在国内的资金情况,别说股权融资这类借了不一定还的,上市公司即便是发个债拿个贷款,资金成本也比非上市公司低得多。更别提那些高大上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发个永续债或者美元优先票据神马的,瞬间领先好几个马身。而有的企业利用这些融资,并个购、投个资、整合个产业链,甚至直接用上市公司股份作为对价支付(这也算是便宜的融资),运作得好的话发展就是一日千里,当然这也不是谁都能干的,大部分企业还是老老实实地在需要投资扩产的时候才去融资。
而且奇怪的是,国内的股民最喜欢的还就是看到企业融了资去投资项目,除了IPO一定要有个募投项目才能上市之外(只有我国才有的古怪规定。。。),要是最近没什么动静,互动平台上天天有人问你竞争对手最近收购了这个投资那个开工了这个为啥你没有动静管理层真没有上进心……于是有的扛不住骂或别有用心的企业也投其所好上赶着把钱往外花,见过最奇葩的,还有最近劝某医药企业做民营银行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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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一冰
链接:http://www.hu.com/question/21681145/answer/1903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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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方面,有以下好处:
重资产行业+民企,难以处于垄断地位也难以融资,不上市就眼睁睁看着被对手赶超。这是必须上市。主要是传统重工业。本来可能每年贷款利息费用好几千万,上市带来的巨量现金不光能把利息费用抹掉,还能反过来多赚好几千万,对于资金饥渴行业来说是久旱甘霖,故梦寐以求。反例好像想不出非上市民企+重资产行业还能做很大的能称得上巨头的。
服务业等毛利高但是品牌很重要,需要兼并收购来减少竞争的激烈程度、扩展规模。全用现金是不可能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值几个钱。有了上市公司平台,股权收购变得很容易。比如蓝色光标。反例是娃哈哈,不过人家已经基本垄断中国农村市场和城市中低端市场,达到了“巨头”的规模,上不上无所谓了。
IT等高科技行业,拼的是人才,没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难以留住人。反例是华为,不过华为也已经是巨头,也无所谓了。

创始人方面
上市手里的股权的可变现价值翻了N倍,从富人变成富豪。一家上市公司,只要业绩过得去,反反复复的资本游戏可以赚出不少钱来。具体略过。
年纪大了,儿女也无意或无力接班,变公众公司,让公司内部接班人在上市公司的光环中再带着企业走一程。

其他方面
1 上市公司平台上可以结识更高层次的人,获得更多的机会(或者风险)
2 融资变简单了,昔日高姿态的银行倒过来求存款
3 人才引进简单了

条件:
法律条件自己查
实务条件我也不知道,从没有哪家公司(造假除外),是绝对不能上或绝对能上的。

风险或者说不利因素:
1. 信息透明,容易被竞争对手针对
2. 创始人不能随心所欲了,诸多掣肘,业绩也有压力了
3. 创始人的财富被更多人盯上了
4. 初创团队上市以后就泄劲,不思进取了

总体而言就想到这么多。在我看来,符合第一段,行业较为适合的企业,上市的好处远远大于坏处。不想上市的主要是:

1. 冷门领域的垄断者(往往还是行政垄断),或者不愿打破默契的寡头,闷声发大财,避免关注。
2. 屁股不干净,发家的钱有问题,或者逃税漏税,或者黑心产业。
3. 巨头,上来干嘛
4. 毛利率极高,根本不缺钱,也没必要和别人分钱。比如高端服装,利润极为可观。

除上述之外,企业自称不想上市,其实往往是有心无力,不能上市。

⑹ 以股票作为对价转让股权如何计算个税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 每股净资产 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 资产总额 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 股权转让所得 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 资本利得 。 资本利得 的计税基础(tax base)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的表述方式, 股权转让所得 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⑺ 上市公司以现金加股票对价购买另一个非上市公司,股票部份要交个人所得

总结一下非上市公司取得这些奖励时不纳税转让时按差价即时20%纳税。上市公司取得这些奖励时即时按工资薪金纳税转让时按差价12个月内20%纳税。上述行为且需税务局备案。大家帮忙看看理解的是否准确

⑻ 何谓股票对价方式 ,它的优缺点有哪些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⑼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债权人能否以债权作为支付对价

不能,即若是公开拍卖,应与其他竞拍人一样,支付相应款项。债权人主张债权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⑽ 以上市公司股票,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吗

不能。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使用集体企业土地的股份制企业,必须持负责审批组建股份制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由国家征用,依法出让给股份制企业,或由国家作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后,作为核定的土地资产金额。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