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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把股票转让职工好吗

发布时间: 2021-06-24 18:41:10

Ⅰ 顺丰分公司老板把股票低价出售给自己员工合法吗

这如果是其自己的股份,顺丰老板有权利自由买卖自己的股份,但属于减持的话应当提前公告,如果股票的性质是员工激励,应通过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Ⅱ 接手职工转让内部股票是否有风险红利怎么样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股票涨跌与企业经营,国内政策以及国外环境有关,作为投资者,要注意了解这些情况,避免风险,红利根据企业经营运行情况,盈利情况下适当分红。

Ⅲ 有限公司董事长把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妻子后是否还可以当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才能当董事长,而且还必须是大股东。如果现任董事长把股份全部转给他的妻子,他的职务也会随之会转移,那他必须辞去董事长职务。经选举他的妻子可以当董事长,他可有妻子聘他的丈夫为总经理职务。

Ⅳ 老板想转让一部分股份给员工,但不走营业执照手续,这个怎么办

单独前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声明暂时不做营业执照的股权变更即可。法律程序就是签订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变更,你这特殊情况,可以在协议里声明,但这种情况下,老板一般是有一定套路在,生怕你后面不稳定离职等风险。正常情况下员工持股是用有限合伙的员工持股计划。

Ⅳ 老板把股票转让了一部分给我,我没有出资什么的。现在公司股票跌的很厉害,我会有危险么

不会,无非就是你的“身价”缩水了而已,如果这部分是流通股,那么你可以选择在涨的时候卖出,如果长期看好公司发展,你可以长期持有,股票涨跌很正常,对你来说不用理会。

Ⅵ 私自转让公司内部股票有效吗

某市乡镇企业立达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发行内部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以每股1.3元的价格发行。立达公司发行内部股票的消息传开以后,一些人通过各种渠道设法购买立达的内部股票。当时传言,如果股票上市至少涨8倍。个体户李先富一心想购进股票,苦于没有渠道。后来,经朋友王某介绍以每股5.2元的价格买进了2000股立达内部股票。事后,李先富发现立达公司内部股票只是向立达公司内部职工发行的记名股票,并且该类股票严禁私下交易和转让。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股票买卖无效和归还全部款。
问题:李先富能否要求退还内部股票并要回全部款项?
答:所谓内部股票,是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之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以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内部股票是内部职工股份的表现形式。内部职工股属于个人股的一种,与国外采取的“雇员股”相似。在我国,内部职工股的股东即职工不仅有股利的待遇,而且也能够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内部职工股一般可以分为基本股和自愿股。基本股要求职工必须认购,必要时作为公司职工资格的条件;自愿股则由公司职工自愿购买,但规定最高限额。自愿股可以在公司内部自由转让,基本股不得转让,但可以继承。
内部股票在发行公司以外进行转让是无效民事行为。我国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内部股票既不得上市交易,也不能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机构进行转让。公司内部股票之所以严禁在公司以外进行交易和转让,是由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特点及其管理方式所决定的。如果超范围发行内部职工股,无非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公司外部人员通过内部职工代买,二是公司主动超范围发放给关系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或法人股单位的职工。无论哪一种情况,超范围持取的投资者都不能进入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东名册。这样,该类人员由于不是公司正式的内部职工股东,就不能名正言顺地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而也就不能参与公司的管理,行使股东权利。而且内部股票是记名股票,股息红利一般是按持股的职工姓名和持卡证发放的,因而投资者难以名正言顺地取得股息红利。此外,公司内部职工股东所享受的公益金的福利待遇、接受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以及原有股本的自然增资部分等权益,“编外股东”也是不能享受或完全享受的。所以,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国家禁止内部股票在公司以外交易和转让。
本案中股票和购股款双方应当互负返还义务。按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转让内部股票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是有过错的,所以应当恢复原状。

Ⅶ 我是一个公司的员工,老板现在把公司股票一部分挂到我的名下,就是转让过来,但是我什么都不知情也没有给

没有什么事,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至于你的分红或者好处,你可以和老板谈谈,这个事情不能白干

Ⅷ 公司老板想把股份转让给我怎么办求解答

问题:公司老板准备把私人股份转让给我,不会在公司股份名字里出现。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会不会是老板骗人的? 高律师: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韩律师:最好就办理股权转移登记,这样对你的权利是比较有保障的。 潘律师:需要其他股东签字同意,然后你和老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知识——股份转让为何必要? (一)、保护各股东利益的需要。大股东的出资多,承担的风险大,为保护大股东利益,实行资本多数决的原则,由于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常反映并代表着大股东的意志和利益,公司董事会也为大股东所控制,按大股东的要求和愿望行事,少数股东的地位越来越弱化,为体现公司的民主与公平,应赋予小股东相应的权力以回应大股东可能发生的滥权或对其产生侵害行为。 (二)、维持公司良好管理经营的需要。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盈利,公司资本或股东的出资与公司和其本有着重要的关系,公司法确立了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原则是在公司设立、营运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为确定资本的真实、安全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而股权的转让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持公司良好的经营的需要。 (三)、股权的独立性所决定的。股权作为一种独立权利,是投资人基于出资行为而产生,是作为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的对价的民事权利,它包括财产性权利与公司事务参与权,兼有请求性和支配性。股东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纯粹商业主体,公司行为都是以成本收益的经济分析为基本准则,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实现才是股权的最终目的和最为核心的东西,股权是资本化的权利。股权的资本性决定了股权的非身份性和可转让性;对股东而言,转让股权如能获得比继续持股获得更多的利益,法律就应当尊重这种“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因股权的权利独立性,转让并不对公司资产产生影响,股权的流转反而有利于公司自身的资本稳定,股权的可转让性是股权的资本性所决定的。

Ⅸ 公司内部的人员是不是不能随便卖出自己的股票的

国外比较严格,国内相对要松很多了,只要过了禁售期,基本上随便卖了 。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