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资公司买卖股票账务处理
股票二级市场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使用成本法核算,即只有卖出股票时才核算投资收益,持有期间只是挂账,不用公允价值(市值)进行调整。
如果每天买进卖出次数较多,可以每月结算一次。如果股票持有时间较短,变化较大,可以不做明细科目(A股票、B股票等),直接登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级科目下。
代帐会计只根据银行账单编制了会计分录,只做过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这是银行与股票账户之间的转款,并没有交易记录,应该买进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贷:其他货币资金—证券公司
如果卖出
借:其他货币资金—证卷公司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投资收益 (亏损做反向)
② 股票减持的账务处理
你指的是手中持有股票,然后卖出其中一部分回笼资金嘛
③ 折价发行股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股票不能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
(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
(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
(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
(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④ 股票行业的账务处理
举例说明:
如一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是1000,公司股份是1000股,每股价格是10块,即公司的市值是10000,A公司出资2000,购买了上市公司20%的股份,并有成员加入上市公司董事会,请问A该怎么做账?当年末,上市公司股票为13块,公司的净资产为1400,请问A公司怎么做帐?
如果A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会有商誉体现出来吗?
如果A公司股票有下跌,需要计算减值准备的金额吗?
举例解答:
根据A公司持有该上市公司20%股份并派驻董事这一点看,A对该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可能性较大,应按权益法核算。
根据实际支付的对价和相关交易费用、相关税费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后续按权益法核算,按比例确认在上市公司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变动,但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因为尚未达到控制的程度,因此不把该上市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购入时的价格高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不单独列报为商誉。
⑤ 关于股票的账务处理
你这个是典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就是印花税之类的)
贷 银行存款
涨价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出手时
借 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借 投资收益(就是印花税之类的)
贷 银行存款
⑥ 公司购买股票,然后亏损卖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公司购买股票,然后卖出(亏损)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价款包含的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收到股利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出售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投资收益(借方为亏损)
同时: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6)抛售公司股票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的方法有以下:
1.层析法
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2.业务链法
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3.记账规则法
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⑦ 公司炒股, 抛售亏损股票如何记财务帐
公司炒股的财务处理
1、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存款银行
2、购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投资收益(手续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变动,上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下跌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卖出股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借或贷:投资收益(差价及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转出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投资收益
⑧ 股票大量抛售,抛售的股票怎样处理这中间的关系是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很变态。
如果一直是全流通,那很简单,有买才有卖,股票大量抛售就是被别人买去了,有人接盘。
可现在的大量抛售不是这么简单,不知道楼主是不是问的是现在的情况。现在主要是大小非的问题,以前不能卖,现在他们可以卖了,他们的成本就是股票面值——1块钱,怎么卖都是赚,看见市场不断下跌,你不卖人家卖,能卖就卖喽,大家一起疯狂抛售。。。结果就这样了,散户遭殃。用楼上的故事来说,就是本来是100个苹果,价格涨到10块时,有人忽然也拿出了囤积已久的超过100个苹果来疯狂甩卖,你说是什么关系!黑!!简直就是抢老百姓的钱啊!
所以,现在的减持抛售就是抢劫!
⑨ 买卖股票的会计分录
股票买卖属于短期投资,A公司的会计分录:
1、购入时:
借:短期投资-B股票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抛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B股票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
3、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收股利
4、抛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B股票
投资收益
(9)抛售公司股票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
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
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