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赌协议和交换股权有什么区别
是两个概念。 对赌协议英文是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即估值调整机制。可以简单理解成“多退少补”,风险投资机构做投资时,企业说的是未来的故事,投资人对企业的估值主要基于对未来的预期,如果预期没有实现,原来协商的估值就必须重新调整。投资人为了控制投资风险,根据现在业绩初步作价和确定投资条件,根据“未来业绩”调整作价和投资条件,这其实也是“多退少补”。 “对赌协议”的形式其实多种多样,不仅可以赌被投资企业的销售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绩效,还可以涉及非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管理层去向等方面。 举例如下: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对赌协议在创业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根据投资机构与蒙牛管理层签署的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2003-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须不低于50%,否则公司管理层将以1美元价格转让给投资机构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投资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2004年6月,蒙牛乳业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对赌各方都成为赢家。 对赌协议”也为本土投资机构所使用。2007年11月,东方富海等机构投资8000万元于无锡某太阳能公司,其中5000万元以增资方式进入公司股本,另外3000万元以委托银行贷款的方式借给企业,增资的资金直接换取企业股权,委托银行贷款的资金作为“业绩对赌”的筹码。协议约定,如果该企业完成2007、2008年预期目标,则3000万元的委托银行贷款无须归还投资人,且投资人在该企业中股权比例不变,从而令企业的估值得到提升。2007年,该公司超过预计业绩目标将近20%,并于2008年10月提前完成年度业绩目标,对赌实现双赢。 除了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在对赌协议方面也进行了尝试。2005年7月19日,华联综超(600361)披露“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3股”的股改对价方案,同时设置了一项对赌协议:如果公司2004-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则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无偿向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计为700万股;如果上述增长率达到或高于25%,这700万股将转用于公司管理层的股权激励,管理层可按每股8元的行权价购买这部分股票。 交换股权就是持有股票所享有的相关权利的交换(这个解释跟没有一样。。),可以用现金交换,比如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可以用股权交换,比如机构交换股权以交叉持股的目的。在并购中容易出现,比如在上市公司中经常出现的定向增发换股并购。对赌协议可以涉及到交换股权。比如上面的例子,都涉及到投资人获得对赌协议对手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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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关于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发行普通股为什么能取得对方公司股权
通常情况是A公司向B公司的原股东定向发行普通股,B公司股东作为支付对价将持有的B公司的长期投资转让给A公司,这样的结果是原B公司股东持有的B公司投资改为对A公司投资,同时A公司取得对B公司的投资,B公司如果不是涉及其他增资等事项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有,也是股东明细的调整。
㈢ 请问如何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你要和主要股东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然后把股权转让给你或同意你控股。如果你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那么你可以在市场上收购,但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达到总股票的30%,你需要通过证交所发布公告,告知该公司全体股东你打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知道某一确定的比例。如果你收购的股票比例超过90%,那你需要收购全部的股票。
理论上,证监会不管这个事,他只负责你持股比例达到30%之后必须发出收购要约。
至于你能否收购这家公司成功,关键在于该公司的股东。比方说某些国企,国资委规定其最低持股比例的目的就是防止其被其他人控股,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超过30%,你通知全体股东你要收购之后,其他股东也还有机会阻击你的收购,
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你可以强制收购,关键就在于你们谁能影响到足够份额的其他股东,让他们把股票卖给你或在股东大会上支持你,而不在于证监会。
对于你补充的问题,还是同样的答案,你需要说服达到控股数量的股东,当然你可以收购股票知道自己控股,你也可以说服足够的股东,然他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你把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注入的办法也有好几种,包括置换,定向增发,换股等等,资产置换和换股可以保证总股本不变动,定向增发将扩大公司总股本,因而原股东的股权会得到稀释。例如,原公司总股本10亿股,经评估后,其同意通过定向增发10亿股给你来收购你要注入的资产,那么增发完成后,该公司总股本为20亿股,其中你持有10亿股站50%,其他全体股东总共持有10亿股站50%。
但是上述事项首先是你要获得控股权,或得到原有的多数股东的支持才能进行。然后还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同样证监会仍然只是依法对你操作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你要求的剥离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在你的资产注入前或注入后执行,没有问题,只要必要比例的股东同意,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就可。
也就是说你不一定非得首先取得控股权,但是你必须得保证你的提议等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并且通过证监会的审查。
㈣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取决于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资要求,有监管部门的限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㈤ 每家上市公司都是把所有的股权拿出来发行股票吗
不是所有股权,是部分股权
㈥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后,原股东股份怎么算
比如你们公司没上市之前是一千万的股份。你拥有一百万的股份。没上市你有十分之一的股权。但上市如果募集了九千万。总股本也就一个亿了。那你的一百万股份就只有百分之一了。不过原始股东在上市之前都会低价认购股份
㈦ 上市公司用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一家企业
要看换得的股票占上市公司的比例,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进行交易。交易所有这个规定
㈧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资的问题。。。
初始发行即IPO时,融资规模是由一级市场决定的。
二级市场的股价,只会影响再融资的规模,比如定向增发,公开增发,这时候增发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股价
㈨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益,
“朝阳1270”先生,您好百: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注意:不是收益),要编入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实收度资本”或“股本”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万元,贷:实收资本(股问本)××万元。
"莼爷钔5enBK"先生追问的关于“申请IPO的利息会给上市公司创造效益,这些利息归上答市公司”的问题,从股民申购到退款期间的利息归发行新股的公司所有内,确实属于收益,但与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相比,微乎其微,对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影响很小。具体会计分录是
银行存款××万元,贷:容营业外收入××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