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股抵债的目的
以股抵债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以股抵债”(这里主要是指“股份回购抵债”)的正当性,就在于其目的是为了纠正、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所以,其“不同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或者一般股权转让,应当考虑纠正侵占过错的特殊性,充分体现保护 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其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所以,任何“以股赖债”、“以股逃债”、或者“高价套现”的企图,都是与“以股抵债”的目的相背的,均属非法;所以,如果控股股东没有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则虽然其因正常的关联交易而对上市公司有所负债;或者控股股东虽然侵占了上市公司的资金,但能及时归还的,也不适用“以股抵债”。
为了实现“以股抵债”的目的,确保“以股抵债”的正当性,要求实施“以股抵债”的上市公司,在实施“以股抵债”中,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执行《公司法》有关对债权人告知义务,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自愿行使权利。”;要求凡以“以股抵债”方式所抵之债,必须是2003年8月, 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之前,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通过非经营性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所形成的负债。(包括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担保,因上市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而形成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负债)。这里的负债,不仅包括本金,还应包括利息。
❷ 以股抵债问题
就象以前炒增发,配股,可转债一样,都是集团的资金在炒做,他们的目的很明显,表面上是市场人士所说的炒新,实则是在尽可能的伪造受市场欢迎的假象,为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树牌坊,最终目的就是抽血(而且是单赢),炒新只是在做广告。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家去跟风或不跟风都不会本质上改变广告的效果,因为炒新的资金根本目的不是在此股的赢利上,而是出于集团利益。对于这个新的概念,建议还是观望为主。
❸ 以股抵债的内容
“以股抵债”其实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一者回购,既上市公司以特定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定向回购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依法注销;一者抵消,既以上市公司应付的回购价款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因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而形成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相抵消。 以回购来说,因其关涉到资本的变动和股权平等的原则,所以要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并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而定向回购的关联股东则应回避表决。并且回购是双 方法 律行为,所以还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如果回购的是国有股,又还需得到国资委的批准。
以抵消来说,依据债因抵消而消灭的原理,因应付的回购价款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所形成的负债是同一性质的债务,并均已到期,只需一方为意思表示,便可实现。
所以,“以股抵债”的关键就在于回购,而回购的关键则在于定价。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避免“以股逃债”、“以股赖债”,就是公平的。
❹ 用股份抵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上市公司应该按抵偿债务的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科目。据股份回购的账务处理要求,按回购股份的面值,借记股本科目。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拿母公司的股票做以股抵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5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❺ 请问有谁知道上市公司拿股票抵债,给债权人的是流通股还是原始股啊
那个不叫原始股
A股构成目前有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等等
股改进行后这些股票也逐渐进入二级市场流通。
是否流通股不重要。抵押的股票无论是否流通股都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了。必须赎回后才能流通。
❻ 以股抵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以钱还债---上
以股抵债---中
欠债不还---下
❼ 以股抵债 债务方怎么做分录 有借方差额
以股抵债,实际上就是债转股。如债务为100万元,转为股份的数额为120万元,形成了20万元借方差额。
差额从本质上讲是转股时,股东对净资产享有的权益。大多情况下,贷方差额是正常的,既然产生了借方差,我认为首先应冲减资本公积,不足时冲减盈余公积,再不足时,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
❽ “以股抵债”:利空还是利好
关键要看方案内容:
相当于用自己的股份来偿还自己的债务,如果给的股份多,那么就是利空;如果给的股份少,那么就是利好。据个例子来说:
某公司欠别人1000元,当时该公司的净资产为5元/股,如果给了人家200股算是还债,那么应该是中性偏利好;而如果给了人家100股,那么就是大利好;而如果给人家500股,那么就是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