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目前不允许发行那种股票
B、份额股票
份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又称为无面额股票或比例股票。
20世纪早期,美国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份额股票.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这种股票发行或转让价格较灵活;便于股票分割.
http://ke..com/view/1478478.htm
『贰』 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A 记名股
您好,您所问的是否是: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
A记名股票B不记名股票C额面股D无额面股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叁』 .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股票不得 ( )
股票发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
平价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照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我国公司法对溢价发行股票作了规定,即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所以股票不得 C 市价发行
『肆』 我国为什么不允许股票折价发行,折价发行与溢价发行对利益双方有何影响
为了保护当前股东的利益,当然不应该折价发行。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
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正常情况下,低价发行可以提高债券的吸引力,扩大债券的发行数量,加快发行速度,有利于发行者在短期里筹集较多的资金。当然,它仍然受到发行者和代理机构的信誉及债券利率高低的影响;
低价发行时,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其差额部分实际上便增大了发行成本,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4)我国公司法规定不允许股票扩展阅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规律
股票折价发行时,其折价的大小必须根据公司的经济状况决定。经营状况好则折价少,反之则折价多。折价发行适用于信用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发行股票时,为了吸引投资者,采用折价发行便于推销。西方的许多新公司常采用折价发行股票。
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价值,因而,在这些国家没有折价发行股票的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折价发行
『伍』 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
正确答案应该是D项,无无额面股,在我国是禁止发行的。
『陆』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普通股股票可以按
AC
普通股是指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
(2)利润分配权。
(3) 优先认股权。
(4)剩余资产分配权。
『柒』 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有何限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又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如果按现行的证券法规,只允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交易,而不开办 发行申请人的股票上市,即使证监会批准了股票发行申请,其股票亦不得发行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 比例必须在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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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什么才能发行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我国《证券法》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玖』 为什么我国股份公司原则上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急用啊
你问的不对吧 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国股份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公司股票
公司法 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