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始股认购协议书
有很多非上市公司,号称自己要上市,号召员工买原始股。但所谓的上市,是去q板、e板,最好的是去新三板,而不是真正去的去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他们偷换了一个概念,你买入原始股,合同上如果能够明确写上退出机制,比如公司二年后以1.2倍的溢价回购股份,那么你可以买。如果没有这种回购内容,基本就有去无回了。
⑵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问题 最近公司对员工有个股份认购,对这一块不了
1、是合法的,很多都这么操作;
2、员工直接持有B股份,间接持有A公司股票;
3、直接分红从B来,B的收入又从A来。
⑶ 公司未上市股权认购合法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未上市之前是可以认购股权的。
⑷ 公司说要上市让员工认购股份,可一直没有签订认购协议,是不是员工可以认为这个认购协议无效,要求退款!
公司说要上市,让员工入购股份,可一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这当然是无效的,可以要求退款,而且公司能不能上市,你们员工从公司日常的运营状况肯定是可以感觉到的。
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就定增发行。一般由于牵扯重大数额,同时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证监会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能超过10人。为此参与定增的投资的这需要与发行商签署股票认购合同。
认购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物:“标的股份”系指发行人按照本协议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认购人发行本协议
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有额外说明的要协议具体说明
2.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
3.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4.限售期。至少一年内不得转让
5.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6.协议的生效和终止。非公开发行还需要上报证监会,需要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需要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需要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豁免认购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协商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等方式。是一款商业买卖合同.约定发行公司和认购投资公司(个人)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参照来源非公开发行:http://ke..com/view/1184622.htm
⑹ 我们公司是非上市公司,现在公司要增资扩股,让我们内部员工认购股份
你最好看一下你们的公司章程,一般公司不会回购,公司股票上市时限制股东人数在200人以内,一般会限制在20人左右,肯定会把你清理掉的,别幻想了。
⑺ 非上市公司在哪里发行股票别人怎么认购该公司的股票
非上市公司采用定向转让的方法发行股票,认购该公司的股票的对象只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股东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对入股资金的经济支配权,拥有的只是股权以及与股权相关的公益权和收益权。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
通常理解股权数额和股份数额在意义上是一样的,只不过股权数额一般是用百分数表明。
(7)未上市公司股票认购协议扩展阅读:
非上市公司股份出质登记问题:
在托管制度建立后,工商机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股权托管机构。工商机关对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和股份的登记、变更等事项均进行详细记载并具备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且股东名册保存于工商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登记应在工商机关办理,即股份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机关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份质押合同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直接修改现行股份出质记载方式,而是迳行规定股份出质应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
在工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详细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登记备案的基础上,该规定同样达到解决问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