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2016年为止到底有多少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
2016年1月份以来,已有20家上市公司相继公告表示拟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包括:七匹狼、兴业证券、富安娜、美克家居、永太科技、万里股份、长方照明、克明面业等。同时,有多家公司1月公告已完成股份回购,处于实施阶段的有8家上市公司。
2.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2)2016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3. 如果上市公司有流通股份百分之三十,假如这些人把持有股票全部抛弃,公司怎么处理,
小股东,散户抛弃股票,不会有人来“处理”。但重要股东要抛,必须履行相关义务。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必须进行预披露。上述相关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减持不得达到或超过总股份的5%。
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现行减持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的处罚安排主要是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监管和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限制交易,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12个月内减持股份。到目前为止,对违规减持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金额为600万元。四川红旗连锁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曹**,在2016年5-6月,两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红旗连锁13%的股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警告处分,罚款600万元。
4. 2016年股市未来热点分析1000字
【5月29日独家评论】今日消息面有:1、新华社周四撰文对股市暴跌做出回应,新华社时评称,多重利空传闻致A股暴跌,但适度调整让市场走得更远。
2、2015年以来,腾讯、阿里、民生银行等多个巨头纷纷加码人脸识别产业,而国外巨头动手更早,比尔盖茨在博鳌演讲中指出“深度学习”和“计算机视觉”将是IT界下一个大事件。Google于2014年收购了4家人工智能初创公司均涉及深度学习,其中3家涉及计算机视觉。市场人士指出,国内外巨头纷纷加码人脸识别技术,这可能直接助推产业的爆发性增长,脸识别产业即将迎来大规模商业化。
3、从负责起草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专家组获悉,近两个月国家能源局已经组织了4次相关的筹备座谈会。能源互联网顶层设计被命名为《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计划》。这个由能源局牵头、工信部等参与制定的文件,将于6月提交给国务院。
4、新电改方案出台两个多月来,全国不少地方开始注册成立售电公司。据统计,在山东、黑龙江、深圳和江苏等地已经成立了16家售电公司。业内认为,未来将有更多的售电公司成立,来争抢售电市场这块肥肉。据统计,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但是,第一张售电牌照将花落谁家目前尚不确定。
周五开盘承接昨日跌势一度崩跌近200点,随后又直线飙升翻红,特别是昨日跌幅相对较少的创业板强势走高大涨3%。截止午间收盘,沪指报4626.00点,上涨5.73点,涨幅0.12%,成交5531.30亿;深成指报16091.58点,上涨178.64点,涨幅1.12%,成交5538.36亿。
午后题材股轮番上涨,创业板最大涨幅接近5%,沪指也有超过1%的升幅。但在13:45后上攻能量后继乏力,个股涨幅开始大面积收窄,沪指随即翻绿窄幅整理。14:30左右出现第二波跳水走势,沪指跌幅继续扩大,好在很快拉起,收盘微跌。盘面上,白糖、二维码识别、农业服务、国产软件等板块领涨,油改、基建、港口等跌幅居前。个股方面,浙能电力、栖霞建设、惠天热电等250只股票涨停,浙江富润、青岛碱业、普丽盛等跌幅居前。
有分析人士指出,今天最低下探至4431点,正好在30日线附近企稳回升。从分时走势上来看,短期大盘快速回落近500点,对形态构成有效破坏,预示着短期市场将以修复形态为主。今天市场大部分时间以多空分化格局为主,虽然绝大多数板块是上扬的状态,但两市个股表现却并不是很强,仅是上涨家数略多些,这说明各板块权重在支撑着指数。鉴于下周新股大量发行,短线或有震荡,但当年的“5.30”没有挡住牛市的步伐,今年的“5.28”也只能使疯牛变慢牛。疯牛和慢牛,都是牛!
A股极端巨震释重磅信号 四类股不应盲目杀跌
经过周四“530”式大暴跌后,周五A股早盘仅15分钟,股指便再次大幅度“水泻”近200点,直接把大盘打到20与30日均线,然后盘中才逐渐回升至红盘。其短时间高达4%之多的极端巨震,可谓让不少投资者心惊胆战,
而伴随着股指的极端巨震,两市筹码也出现了大松动,盘中杀跌个股仍十分凌厉。其中,前期领涨龙头高送转股继续“滑铁卢”直接挫伤了市场人气,从而导致近期涨幅巨大、业绩暗淡类个股杀跌不断,如顺荣三七、中房地产等强势股跌停后再暴跌7%以上,大杨创世、宝利沥青巨阴包阳后还有杀跌等;此外,金自天正的高位破位,也直接拖累了市盈率高企、业绩透支类个股的暴跌,如广东甘化、宁波精达的暴跌破位,罗莱家纺、海伦哲三大巨阴线等,可见主力逢反弹出逃是十分坚决的。因此对涨幅过大、筹码松动、技术破位、逆势下跌与主力出逃个股,我们应逢反弹立即调仓。
周四巨阴杀跌,确实给短期市场带来巨大的杀伤力,这也导致板块个股大幅分化的原因。我们广州万隆认为,中央汇金减持工行建行,下周IPO集中抽血多达8万亿的打新资金将被冻结,融资保证金比例上调,央行正回购等一系列利空因素冲击,部分投资者恐高获利兑现强烈,这是周四暴跌与早盘巨震的内因。不过暴跌后,官媒火线刊文论股市称适度调整让市场走得更远,最近监管层表态和动作意图非常明显就是控制慢牛。改革牛、资金牛逻辑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因此市场在非理性下跌后,部分抄底资金有望进场,这直接形成了早盘的探回升。
不过虽然管理层引导股市慢牛,但在周四巨量暴跌与早盘水泻下,前期普涨井喷式行情将不复存在,后市板块个股大分化不可避免。投资者对手中个股务必甄别开来对待,如符合下面四大类股票,我们不妨可坚定持股信心、并逢大盘回调适当抄底。
1,凡是周四暴跌中有主力护盘的股票,我们均可多持有一会,主力护盘意味着离主力成本价不远,等大盘回升时此类股飙涨往往最快;
2,处于上升通道,且在大盘跳水中能逆势抗跌的股票,所谓趋势的力量是强大的,此类股上涨趋势没坏就可耐心持股;
3,由于近期股指跳水幅度惊人且出乎意外,肯定有不少个股主力被套,所谓主力被套必自救,此类股我们可大胆持有并买入;
4,业绩符合高成长、且没有大幅拉升的股票,由于此类股主力采取的是稳打稳扎策略,往往能走出慢牛翻番走势。(广州万隆)
中国金融市场落入流动性陷阱?新股发行数量仍太少
近日,中国央行向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定向正回购操作,引发市场对央妈态度的猜测。
此次正回购操作离上次降息不过20天,先放水,后收紧,央妈的态度到底几何?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正回购操作并非央妈主动出击,反而是金融机构提出要求,主动上缴流动性。
与此同时,央行本月发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4月货币市场利率下行,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49%,较上月下行120个基点;质押式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37%,较上月下行124个基点。
由此,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认为,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裕,却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金融机构与其让资金趴在央行账上,不如通过正回购获得更高收益。
从今年3月以来,银行间市场的资金就相当充裕,将短期资金价格压到了3年多来的新低。但乏力的社会融资总量增长制约了资金向实体经济的流动。再加上近期证监会和银监会加强了对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监管,从而导致握有大量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因而只能把资金存放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获取可怜的0.72%的超额准备金利率。相比之下,把资金以2%以上的利率通过正回购交还给人民银行就很有吸引力。
徐高认为,此次的定向正回购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已经进入了“流动性陷阱”状态。
所谓流动性陷阱,是凯恩斯提出的一种理论。它是说当利率水平低到一定程度,市场参与者就对利率的变化不再敏感。换言之,当市场中的流动性相当充裕的时候,流动性的增加就不再会引起支出的扩张,从而导致宽松货币政策失去效果。
不过,徐高称,我国目前的状况与凯恩斯所说的经典流动性陷阱状况有所差距。当前,我国实体经济仍然有较强融资需求,只是因为“融资难”的约束才增长低迷。但由于我们一些行政性的约束,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的两个大户——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在获取融资方面面临不小困难。由于金融市场向实体经济的流动性投放途径被人为阻塞,所以金融市场出现了资金没有去处,只能主动交还给央行的状况。我们可以将其称为“中国特色的流动性陷阱”。
5. 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一、买进信号
当股价很低时,公司会在某个价位间买进本公司的股票,庄家在吸够足够的筹码时,为了吸引散户的目光也会这么做,这时,是买进的信号,当然,如果庄家进行洗盘结果后,在大幅拉升时,也会采用这种方式。
二、卖出信号
当股价已经涨了很多,而且已经接近或者高于历史最高价时,这时的大笔买进往往是一个陷阱,如果以前已经有了二到三次洗盘时,这种可能性就更大了,这时最好能及时出局。
三、收购信号
当一个机构或者集团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时,有时一般会采用这种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股票大宗交易的全部介绍,看完之后希望大家对它有深刻的了解,无论以后是在炒股还是相关投资问题上有个很好的把控,能够为自己的收益盈亏带来最大化。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股市有风险,慎重投资,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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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知名律师: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才能达到最好效
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余年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每年投资项目数量近万个,投资金额超4500亿元。虽然主板、新三板、注册制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但退出依然是国内各大投资机构最为棘手的难题。
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那这些退出方式各有哪些特点呢?
2016上半年退出方式概览
根据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投资机构完成退出交易2053笔,其中新三板挂牌1644笔,占到退出的80%;并购150笔,在数量上首度超过IPO,占比7%;通过IPO退出的交易为146笔;而通过股转、回购、借壳等方式退出只占所有退出数量的2%。
1、IPO: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
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企业数及融资额
2016年上半年国内上市企业达61家,全球范围内总的有82家中国企业上市,居全球之首,而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为48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146家;而在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多达172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580家。
虽然通过IPO退出的案例占总退出的比重逐渐降低,但如果从账面回报率的角度来看,IPO依然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
表1 2016年H1 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中国企业账面投资回报统计
数据来源:私募通
2009年到2013年,IPO退出的账面回报率从11.4倍一路下滑到3.02倍,但大部分时候依然高于其他退出方式的平均回报倍数。随着2014年牛市的到来,IPO退出案例数量飙升,平均账面回报率也大幅回弹至7.8倍,2016年上半年,48家股权投资机构支持的中企获得了4.67倍平均账面回报。具体来看,38家股权投资机构支持的上市中企在境内市场的平均账面回报为2.42倍,10家股权投资击鼓支持的上市中企在海外市场的平均账面回报高达14.50倍,境外市场回报远高于境内市场。其中投资回报最高的市场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平均账面回报为47.57倍。主要是由于2016年上半年号称“妖股”的“无忧英语”于纽交所上市,拉高了平均账面回报率。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对企业来说,除了企业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使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虽然股市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引发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IPO而言,证监会放慢了上市公司的批准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还是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IPO固然是好,但相比其他退出方式,IPO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IPO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IPO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
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按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并购案是不得已而为。
并购案例数及并购金额
2016年上半年共发生股权投资机构相关并购交易994起,同比增长71.4%,环比上升42.6%,而退出的并购交易为150笔,占到所有退出的7%。
通过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满足上市的条件或不想经过漫长的等待期,而创业资本又打算撤离的情况,同时,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通过并购退出的缺点主要在于其收益率远低于IPO,退出成本也较高,并购容易使企业失去自主权,同时,企业还要找寻合适的并购方,并且选择合适的并购时机,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等也存在不小挑战。
监管部监管部门6月底表示,未来并购重组监管全面趋严,审核将减少中间地带,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将变为“无条件通过”和“否决”两个结果,将之前占到七成的“有条件通过”砍掉,这标志着并购重组将更加规范化。2016年上半年并购退出首超IPO,未来将会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发行依旧趋于谨慎状态,对于寻求快速套现的资本而言,并购能更快实现退出。同时,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并购也是整合行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3、新三板退出: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目前,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及市值
2014年以前,通过新三板渠道退出的案例极为稀少,在2014年扩容并正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后,新三板退出逐渐受到投资机构的追捧。近两年来,新三板挂牌数和交易量突飞猛进,呈现井喷之势,2016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7685家。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2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达到8820家,而2013年年末新三板挂牌企业仅为356家、2014年为1572家、2015年为5129家。可见新三板已经成为了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最便利的市场,当然,新三板挂牌也成为受投资机构青睐的退出方式。为什么新三板退出这么受欢迎呢?
相对于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优点:
其一、新三板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且发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场的机制比较灵活,比主板市场宽松;
其三、相对主板来说,新三板挂牌条件宽松,挂牌时间短,挂牌成本低;
其四、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退出价格却一直饱受资本市场诟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投资者门槛过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数量不足、政策预期不明朗等造成。关于增加做市商、扩大做市商范围等改革措施未来仍有完善空间。
对企业来说,鉴于新三板市场带来的融资功能和可能带来的并购预期,广告效应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业一个比较好的融资选择;对机构来说,相对主板门槛更低的进入壁垒及其灵活的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制度,能更快实现退出。
4、借壳上市:另类的IPO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虽然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今年上半年,成功通过借壳退出的机构仅仅只有两家。
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在所有资质都合格的情况下,半年以内就能走完整个审批流程,借壳的成本方面也少了庞大的律师费用,而且无需公开企业的各项指标。
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监管不断趋严,尤其在中概股回归热潮下,对“壳资源”的炒作引起了证监会的极大关注。证监会于6月17日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重组办法继2014年11月之后的又一次修改,旨在规范借壳上市行为,给“炒壳”降温。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5、股权转让:快速退出的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即四板)公开挂牌转让等。
2016年上半年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的交易有35笔,而在2015年,全年退出交易达到450笔。
就股权转让而言,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虽然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但是在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繁琐的法律程序都成为一个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而且转让的价格也远远低于二级市场退出的价格。
6、回购:收益稳定的退出方式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
总体而言,企业回购方式的退出回报率很低但是稳定,一些股东回购甚至是以偿还类贷款的方式进行,总收益不到20%。故而上半年通过回购退出的交易只有7笔。
回购退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创业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企业家可以由此获得已经壮大了的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时交易复杂性较低,成本也较低。但是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创业资本通过管理层回购退出的收益率远低于IPO方式,同时要求管理层能够找到好的融资杠杆,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通常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创业投资公司向被投企业管理层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清算: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总计不超过50家。
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果一个失败的投资项目没有其他的债务,或者虽有少量的其他债务,但是债权人不予追究,那么,一些创业资本家和企业不会申请破产,而是会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经营,并通过协商等方式决定企业残值的分配。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意味着本项目的投资亏损,资金收益率为负数。
8、结论
新三板挂牌、并购、IPO、股份回购、清算等是目前市场上几种主要的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2011-2012年股权投资机构都以IPO为最主流的退出方式, 2013年全年境内IPO受阻导致IPO退出数量在2013年大幅度下滑,并购、股权转让、股东回购等退出案例数快速增长,到2014年形成了IPO、并购和股权转让在退出数量方面几乎“三足鼎立”的局面。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新三板退出案例数呈现爆发式井喷,贡献了接近50%的退出案例数量。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新三板挂牌目前已成为投资机构退出的最主要方式,公司挂牌新三板,给企业提供一个股权交易的平台,投资机构可在新三板协议交换以及做市退出;IPO是我国股权投资机构最愿意选择的退出方式,其投资回报率最高;并购退出更加高效灵活,越来越多的机构选择并购的方式退出;股份回购,在目标企业发展前景与预期变数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收回资本,确保了投资机构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清算是投资失败时的无奈之举,清算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损失扩大化。
7.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可参考:
1、转移股权:附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收到新股东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3、付给原股东转移股权款;
借: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贷:银行存款
4、有溢价-代扣代缴-个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新股东-个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
借:现金/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新股东-个税
5、缴纳转移股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借:其他应收款-新股东-印花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
借:现金/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新股东-印花税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会计录入为准。
应答时间:2021-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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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票市场公司回购股票,后期看涨吗
职业股民红哥来谈谈,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现金等方式将流通在外的股票购回。绝大多数情况下,购回的股票都被作为库存股,少数情况下会注销。
随着今年年初,牛头熊身体的市场,最近节后一些超跌票开始有利空反弹,这样如果有回购这样的消息刺激,个股大多会有反弹行情,所以对这个方向可以做些关注。
关注职业红哥,我们一起股海冲浪。
9.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股票本身就是拿来买卖的,特别是对于A股同股同权来说,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话语权越高,如果持股达到较高的比例,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并控制公司也并非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股权有几个界限,不同的股权比例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绝对控制权67%,当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公司67%以上的股权,那么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这个公司,别人反对一点作用都没有;
相对控制权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这个公司;
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临时会议权
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当然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股权结构是建立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购买的,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那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后,你不仅可以进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有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但从实际上来看,想要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个公司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关于大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几年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万宝之争。
当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5%,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必须发布公告,而一旦发布公告之后,大家知道有人要举牌上市公司,会有更多的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从而在短期之内推升这家公司的股价,这会让收购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举牌之后,就会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警惕,他们肯定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比如通过回购股票,以及舆论压力给收购方施加压力等等,这会大大的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控制权落入他人的手中,他们在上市的时候创始人团队所掌控的股权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都达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达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权。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持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同股不同权的股票方式,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京东,阿里巴巴等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
比如在京东的股权结构当中,虽然刘强东只有15%左右的股权,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却超过75%,相反,虽然腾讯旗下的投资公司拥有京东18%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只有4.5%左右。 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票设置,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以较少的股份掌握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开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单薄反收购措施,当一个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的时候,上市公司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让收购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从而达到稀释收购方股权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采用了这种毒丸计划,最终盛大只能无奈的放弃收购新浪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