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公司公开转让什么意思,经营不好吗
就是公开挂牌转让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部分原因是经营状况不好,毕竟前景看好的公司没人愿意卖,但这不是绝对,有些是出于资产整合、资金需求等等原因的,需要仔细甄别!
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1/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包括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2/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③ 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就是新三板或者说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吗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转板的不算),非上市的公众公司仅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挂牌。 顾名思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不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等交易所上市但是会面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只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申请挂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准入条件、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将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④ xxx: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是什么意思是在炒股,还是卖公司还是公司上市
全不是。首先我们国家很多公司都是股份制的,但是只有一部分公司的股票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俗称公司上市),这部分公司都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除此之外一部分股份公司因公司人员数量或财务或营业收入等原因不符合上市条件,与此同时又有股份转让需求,于是国家为此专门开设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给有转让需求的出售者使用。简单来说差不多就这样(详细说明要打太多字了,自己寻找答案吧 T-T )
⑤ 一文看懂什么是新三板
新三板定义和运营机构
新三板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在北京。
新三板定位和职能
新三板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在这个平台上,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
新三板来源和发展
新三板最早发源于北京中关村,主要是一些相对高科技的企业。而之所以叫“新”三板,是因为还存在一个老三板,主要是承载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企业的公司股权转让。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由于中关村的企业有限,因而当时的新三板成交量有限,交投极度不活跃。
2012年,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加入新三板试点,至此新三板扩大到4个国家级高新园区,项目来源大大扩展。
2013年底,证监会宣布新三板扩大到全国,对所有公司开放。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一次性挂牌285家,并累计达到621家挂牌企业,宣告了新三板市场正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市场。
到2015年3月已有2100余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从家数和总市值上来说已经较为庞大。
2.新三板挂牌(上市)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挂牌准入条件的具体细化解读,请详见我司已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3.新三板交易规则
股票转让方式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股票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股票价格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幅限制。
4.新三板股票查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记录了全部新三板挂牌公司、两网及退市公司的行情和公告等信息,输入证券代码或证券简称即可查询。
5.三板市场
新三板出现后,中国的二级市场由上至下可以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主板主要是大盘蓝筹的汇集地,中小板是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源泉,创业板是创新企业的助推器,而新三板是中小高新企业的摇篮。
6.新三板开户条件
新三板开户条件与开户流程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新三板开户流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7.三板指数
1、全国股转系统首批指数于何时发布?
答:全国股转系统指数编制工作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首批指数委托中证指数公司进行编制,2015年3月18日正式发布指数行情。
2、首批指数的名称与代码是什么?
答:全国股转系统首批推出两只指数:
其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指数简称:三板成指,英文名称:NEEQ COMPONENT INDEX,英文简称:NEEQ COMPONENT,指数代码:899001。
其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做市,英文名称:NEEQ MARKET MAKING COMPONENT INDEX,英文简称:NEEQ MARKET MAKING,指数代码:899002。
3、首批指数有何特点?
答:(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三板成指)的特点为:覆盖了全市场的表征性功能,包含协议、做市等各类转让方式股票,并考虑到目前协议成交连续性不强,该指数拟每日收盘后发布收盘指数。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三板做市)的特点为:聚焦于交投更为活跃的做市股票,兼顾表征性与投资功能需求,并于盘中实时发布。
4、首批指数编制主要考虑哪些市场因素?
答: 一是股票转让方式。全国股转系统支持协议、做市和竞价三种交易方式,目前已实施协议和做市两种交易方式,三板指数编制需要考虑多元交易方式问题。特别是协议交易,存在股票交易连续性不强、价格走势不平稳等情形,因此协议转让的股票不适宜单独发布指数;而做市转让方式,通过做市商双向报价,市场成交价格的连续性显著改善,使得指数能够较客观反映市场整体成交价格变化情况。
二是市场规模发展。全国股转系统是新市场,挂牌公司总数处在快速增长中。从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到现在两年多时间,挂牌公司从200家增至2000家以上,增长超过10倍;做市转让方式上线以来7个月时间,做市股票也从上线首日的43只增到200多只,增长近5倍。如果这种发展速度保持相对较长的时间,采用固定指数样本股数量的方式,指数的市场覆盖面和表征功能将不够稳定。
三是市场结构特征。首批推出的两只指数,计算方法与国内外主要股票指数基本一致,具有良好可比性。但是,全国股转系统主要服务于创业、创新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包容性很强;挂牌公司在规模、行业分布等方面也表现出多元化特征。目前股本最大的有40亿股以上,最小的仅有200万股;股票市值最大的占全市场10%以上,行业市值分布方面,也较集中于信息技术业、金融业等,这种结构上的不均衡,可能对指数表征性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在编制方法上,对权重系数做了适当调整。
5、首批指数是如何编制形成的?
答:在指数计算方法方面,“三板成指”、“三板做市”均采用派氏加权平均法计算,以流通股本为权重,并使用除数法进行市值修正。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样本股数量确定:剔除无成交记录的挂牌公司,并采用市值覆盖标准(不固定样本数)确定样本股数量,覆盖比例为85%。
样本股选择及调整:综合考虑市值和股票流动性指标,采用行业匹配的方法,指数样本股行业划分采用投资型行业分类标准,参照全球行业分类系统标准(简称GICS);限制个股及行业的最大权重,单只股票最高权重占比不超过5%,单个行业最高权重占比不超过25%,避免因单一行业或个股出现极端情况时可能造成指数失真的情况;结合目前市场迅速发展的市场特点,“三板成指”、“三板做市”将按季度进行调整,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收盘后的下一个转让日作为样本股调整时间。“三板成指”最近一期的样本股共包含332只股票,“三板做市”最近一期的样本股共包含105只做市转让股票。
6、全国股转系统是否还会推出其他指数?
答: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市场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方面,发展空间还非常大,从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指数作为投资基准,以及基金、期货、期权等产品创新的基础工具,是一种必然趋势。全国股转系统将根据市场统计管理与投资需求,持续加大开发力度,陆续研发其他指数,不断丰富完善指数体系。比如,对行业、产业的投研需求,需要我们研究开发各行业指数、产业指数;对不同规模股票,需要我们研究开发大型、中型、小型及其各种组合的规模指数;还有基于其他许多策略或风格偏好的指数等。目前部分机构已着手准备相关指数产品设计准备工作,全国股转系统欢迎和鼓励市场机构加大投入,研发设计市场指数。
⑥ 挂牌股票转让制度方面的总体安排大致是什么样的
挂牌股票转让制度方面的总体安排如下:
1.盘中可以选择集合竞价转让或做市转让选择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其撮合频次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层级确定,具体为:基础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合1次,创新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合5次。选择做市转让的,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做市商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盘后可以选择协议转让在15:00~15:30盘后交易时间段内,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做市转让的股票,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3.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特定情形投资者可以申请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⑦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规则
1、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2、没有设涨跌停板。
3、参与投资者范围:
(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⑧ 股票新三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