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的员工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不可以,《证券法》中 第七十三条规定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1)上市公司员工内部股票扩展阅读
1、法律责任形式
《证券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责令依法处理;责令关闭;退还资金;依法赔偿;取缔;撤销证券任职或从业资格;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自营业务许可;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警告;罚款;依治安处罚条例处罚;没收;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等。
其中,罚款有的是在一定标准内按一定比例罚款,最高达20%;有的按一定标准的倍数罚款,最高达5倍;有的按金额罚款,最高达人民币60万元;有的则是按其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所谓证券市场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全部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证券犯罪
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② 什么是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和区别
所谓内部职工股,是国内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又一颇具中国特色的“遗留问题”。目前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安排中,对内部职工股应属何种性质、具有何种权利与义务(是作出补偿的主体还是接受补偿的对象),并没有明确的说明。
哪些内部职工股属流通股
按照有关上市公司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法规,合法的内部职工股在公司上市满三年后,可以上市流通。有关权威人士认为,一个简单和直观的分析结果应该是:这部分内部职工股,在其获准上市流通后,应视作是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具有参与流通股股东对改革方案的表决并获得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对价”的权利。
但考察内部职工股的历史形成过程和现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其发行价格、持有主体都不相同,尤其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应不同的法规和政策许可,其合法性及合法享有的权利都有所不同。
2002年4月,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曾颁布《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1号———关于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审核要求》,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时期成立的上市公司允许合法拥有的内部职工股比例及其上市流通权利做出说明和规定。《备忘录》规定:在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发布《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至1993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下发期间,内部职工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1993年7月1日国家体改委发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至1994年6月19日国家体改委发文禁止再批准设立定向募集公司期间,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5%。1994年6月19日以后,证监会停止审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内部职工股,上述《备忘录》也提出了明确的处置意见,要求对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期间发行的超过总股本2.5%的内部职工股或其他未经批准发行的内部职工股进行清理,1994年6月19日以后形成的内部职工股应予全部清理;个人以个人或法人名义认购的定向募集公司法人股,即使后来被有关部门确认为是内部职工股的,仍应视同为法人股。《备忘录》并建议对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内部职工股,可采用发行人回购、法人收购等方式进行清理。
违规形成的内部职工股应属非流通股
也就是说,在上述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超过相应比例的内部职工股,以及1994年6月19日之后形成的内部职工股,都是不合法的,自然也就不拥有公司上市三年后即可流通的权利了。权威人士分析说,这部分内部职工股既然本来就不具有流通的权利,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应该确定为属于非流通股,承担非流通股的权利和义务。
权威人士认为,这部分内部职工股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根据“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原则,应由各具体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针对不同公司内部职工股的不同情况,比如不同的持股成本、持股期限等,协商并表决确定一个各利益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内部职工股现状如何
据对已披露2004年年报的沪市800多家上市公司的一个粗略的统计,有20多家公司尚存仍未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这些内部职工股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且发行价格(成本)相差悬殊。大部分公司内部职工股当初按面值或略高于面值的价格发行,但也有部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价格相当高,如*ST联谊内部职工股发行价高达每股9.87元,与社会公众股同价,该公司内部职工股已于1997年获准上市,目前尚有10800股内部职工股均为公司高管持有,并在登记公司锁定。另外五矿发展的内部职工股发行价格也与流通股相同,为每股8.52元,目前也仅有部分公司高管仍持有被锁定的内部职工股并因配股和转增股本持股量随之增加。
证监会上述《备忘录》出台后,有关公司曾对不符合规定的内部职工股进行清理。比如华发股份在发行上市前后,除将部分内部职工股转让给大股东华发集团,并将股份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又与部分内部职工股持有人协商并签约,将其持有的300多万股内部职工股界定为暂不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即不享受自公司发行新股之日起三年后上市流通的政策,其余部分则界定为三年后可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武汉健民1994年发行内部职工股的价格为每股2元,2004年发行新股时的价格为每股11.60元,上述证监会《备忘录》执行后,由于公司存在因设立时批准的内部职工股未募足、设立后用原批准文件继续发行内部职工股的行为,公司上市时存在的400万股内部职工股目前仍暂不能上市流通。为此,公司法人股股东武汉华汉投资管理公司向该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承诺:公司上市后半年内,对内部职工股按每股8.8元收购;公司上市满三年后,如内部职工股仍被限制不能上市,则在半年内按当时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确定价格进行收购。按照上述承诺,公司上市至2004年10月9日的半年内,华汉投资已收购该公司内部职工股952200股,并将股份性质变更为法人股。
记者发现,不少已上市三年的公司,因高管买卖股票的限制,其所持有的内部职工股目前仍处于锁定状态。这部分内部职工股以及其他上市尚未满三年的公司的内部职工股,由于送配股等原因,其数量仍在增长之中。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对这部分股东的利益如何保障,其权利义务如何规定,管理层似应有所考虑和确定
③ 公司职工内部股上市
没有内部职工股不能上市的规定,那是公司想骗你低价卖给它股票,它好上市之后高价卖。
你的股票是你的财产,公司不能强迫你退股,你的股票照样能享受分红。
公司敢黑你的股票的话你就向中国证监会投诉,他们还怕因此过不了发审会捏!!!
中国证监会网址在这里:http://www.csrc.gov.cn/。
④ 一家公司上市了,那它本单位内部的员工能不能购买本单位的股票或者炒股
本单位内部的员工能购买本单位的股票或者炒股
但管理层有规定
⑤ 请问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发行内部职工股
一般都是在上市前发行内部职工股,上市的时候就是原始股了。
⑥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可以,但除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奖励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方式持有
⑦ 请问上市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怎样オ能上市流通
1、内部职工股的流通转让应满足以下条件条件
首先,内部职工股只能在企业职工内部发行,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其次,内部职工股的转让是有期限的,即其只能在配售后三年期满才能上市转让。
实践中,非法转让内部职工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新发行之时,投资者同企业内部职工商谈以名义认购内部职工股;另一种形式在未到期之前倒卖内部职工股。经邦提醒,无论何种形式,投资尚不允许转让的内部职工股都违反法律规定,出现争议则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会为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在顶名认购内部职工股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同被顶名的职工因为收益问题出现争议,则会面临无法足额取得投资收益的风险。购买尚不允许转让的别人倒卖的内部职工股,则会面临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的风险,因此交易出现争议诉讼法院的话,这种交易关系应当是被确认无效的。
2、相关知识简介
内部职工股,即社员股股票,是指公司向其员工发行的股票,也称“员工保留股股票”。在中国,这类股票称为“内部职工股”。发行这类股票的目的在于将员工的经济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这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员工,也可以按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售与员工,还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股票的股款。
1995年10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股票发行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内部职工股获得发行额度的,经审查通过后可随新股一起上市流通;没有发行额度的,从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此规定被沿用至今。
⑧ 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能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吗
如果是内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转让,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已经在二级市场上市流通,则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自由买卖,证券交易所和相关法律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⑨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股价多少
对于员工所持的内部股股价不同的公司股价不同,但是都比股票市面上,股价要低。
员工股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吸引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激励人才、稳定人才,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相结合,真正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内部实施员工股。
员工股实施范围
员工股实施范围原则上包括除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正式录用人员,每年实施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40% ,具体人员范围由董事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