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上市公司退市或破产的有哪些
名单如下:
ST南化
ST兴业
ST嘉瑞
ST园城
ST黄海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退市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
退市的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公司实施私有化时,在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回购全部流通股后即可宣布公司由公众上市公司重新变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对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实施私有化后这些子公司就将一一退市。
㈡ 子公司解散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1) 业绩影响。短期来看,分拆上市将摊薄母公司来自 于子公司的利润。分拆子公司上市若需额外发行新股,则将摊 薄母公司股东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
长期来看,分拆上市可以通过有效利用二次融资带来的资 金以及分拆后公司治理的改善,增厚母公司的业绩。一方面,
分拆上市实际上是相同资产的二次融资,如果分拆上市获得高 估值,母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将募得更多资金。分拆上市的子 公司可以通过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提升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母公司亦将从中分享实质的业绩增厚;另一方面,子公司的分
拆将有利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层制定更为清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形成更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子公司管理层和上市公司 的利益更紧密将使得管理层更有动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拆子公司上市存在的不确定股票风险,可能会损害母公司股东的利益。这些风险包括被分拆的子公司缺少创新和高成长性,或者是出现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误。
(2) 股票估值影响。中长期来看,对分拆上市子公司的价值 重估将提升母公司整体估值。在未分拆上市之前,对母公司特 别是拥有多元业务的上市公司,市场多采用分部加总的估值方
法。各子公司或各业务的估值水平往往和同类型同规模的上市 公司作类比,或者是采用行业平均估值作为基准,考虑到未分 拆上市前子公司的股权流通性低,这种保守的估值方式往往还会被打上一个折扣。分拆上市后,股权流通性提高,市场通常会给予分拆子公 司更高的估值水平从而推升母公司的估值。
(2)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股票有哪些扩展阅读
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股价的涨跌与否,对企业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影响很大。要知道,一旦出现股价持续下跌的现象,投资者就会了解企业到底出了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股价持续下跌的问题。传导到市场,就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的市场声誉、市场形象、市场对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可度。
搞不好,消费者就会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失去信任,最终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反,如果股价持续上涨,即使上涨幅度不大,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很正常,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也会很高,并将其传导给消费者,形成良性循环。
其二,股价的涨跌与否,对企业质押等影响很大。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对股票采取质押方式,继而在市场获得更多资金。股价高,当然质押的价值就高,获得质押资金的数额就大。反之,就会少。
所以,股价能够保持持续上涨水平,企业的市值就会越来越大,股票质押的价值也会越来越高,给企业带来的新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对企业来说,当然希望股价能够不断上涨了。股价的涨跌,对企业的影响也就出现了。
第三,股价的涨跌,对质押的安全性十分重要。企业股票质押贷款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市值的一定比例给予贷款数额的。也就是说,股价能够稳定上涨,贷款的安全性就强。
相反,如果持续下跌,就有可能触及安全线,使质押股票的市值达不到贷款数额,从而出现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要增加抵押或质押物。显然,对企业是不利的,股票价格下跌带来的影响也就出现了。
㈢ 股票下属的公司破产清算能不能影响股价走势
会影响的,因为母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下属公司破产清算,那么持有该下属公司的上市母公司拥有的股权就没了,母公司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总资产额将会降低,股东权益下降,股票会走弱,看下属公司的重要程度,非常重要,那就超级利空,很微弱,影响不是太大。
㈣ 控股子公司破产注销,母公司账务上如何处理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
贷:所承担的子公司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投资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在借方还是贷方得看发生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㈤ 企业破产后清算的股票价格包括哪几方面
企业一旦破产清算,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是所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和安置费用。下来是所欠税费。接着是有抵押的债权。再下来是所有的债权。一般到这个时候企业就不会有任何资产了,如果还有剩余,就按股权平分。
㈥ 子公司破产清算,母公司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子公司破产清算母公司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如何处理?首先应该是子公司破产清算之后有什么剩余科目核算内容金额,可以直接并到母公司个别报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㈦ 破产的股叫什么股
还用的说吗,当然是破产股了。公司出于破产状态的所有股份都属于破产股的范畴。
㈧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破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是利空还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破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是利空还是利好
破产对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属于利空,但是如果重组是由大公司来接收了,那件事利好
㈨ 子公司破产清算母公司合并报表应怎么处理
在我国,资不抵债并不一定意味着破产清算,上市公司中许多ST和PT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但仍然持续经营。对于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而言,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可能是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经销商或配套厂家,或者具有“壳资源”重组价值,迫使母公司倾其全力支撑这类子公司持续经营。鉴于此,如何对资不抵债但仍持续经营子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对此所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一、处理超额亏损存在的误区 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即子公司净资产亏空超过股东投资的金额。这一问题缘于母公司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投资减记至零,导致母公司的长期投资与子公司净资产巨额亏空缺乏对应关系。尽管《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要求将资不抵债但仍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具体如何处理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尚无明确规定,唯一涉及这方面的是财政部财会函(1999)10号《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按照该复函,在合并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报表时,应当增设“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这一科目,以反映母公司尚未确认的对子公司超额亏损的分担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作为一个减项,列示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前;在合并利润表上,“未确认投资损失”作为一个加项,列示于“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之后。对此规定持赞成意见的一种观点(《合并会计报表研究》课题组,2001)认为,应分别设置“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和“本年未确认投资损失”来处理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其中“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作为合并股东权益的一个减项,“本年未确认投资损失”则作为合并利润表上的一个加项。按照这种观点,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并没有纳入合并报表,因为“本年未确认投资损失”作为合并利润表上的一个加项,结转后必然增加合并未分配利润,与“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这一减项正好相互抵销,合并股东权益并没有因此受到子公司超额亏损的影响,合并净利润也不会因子公司的超额亏损而减少。 不论是复函,还是上述观点所提议的处理方法,实质上都是基于“有限责任观”,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只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亏空的净资产无需由母公司承担,因而在合并报表上不需要体现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从个别主体的角度看,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看,这种做法显然有悖于合并报表的编制目的。众所周知,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集团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和经营业绩。这里所说的经济资源和经营业绩,既包括正资源和正业绩,理所当然地也包括负资源(净资产为负数)和负业绩(净利润为负数)。如果以有限责任为由,不将超额亏损反映在合并报表上,显然有失公允,且极不稳健,也容易诱导母公司向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倾倒亏损”,据此夸大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此外,合并报表本来就与“有限责任观”格格不入,如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以“有限责任观”作为至高无上的准绳,那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就毫无意义,合并报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到底应如何处理呢?事实上,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IAS27)对此早有规定。IAS27第27段指出: “归属于合并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损失,有可能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的权益。超出金额以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进一步亏损,除非少数股东有义务且有能力予以弥补,均应冲减多数股东权益。如果该子公司嗣后报告利润,在多数股东吸收少数股东的亏损份额补齐之前,所有这类利润均应分摊给多数股东权益。”(IASC,2001) 上述规定意味着,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必须通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予以反映,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超额亏损全部由多数股东承担,只有当合同或章程明确要求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承担弥补超额亏损的义务,且少数股东有能力弥补这种损失时,才可将超额亏损分摊给少数股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这一规定可谓用心良苦,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止母公司通过将资不抵债的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或者通过不合并超额亏损进行盈余操纵。试想,倘若超额亏损可以不合并,在采用不完全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时不消除母子公司之间交易的未实现利润)的情况下,母公司便可轻而易举地通过内部交易将成本、费用及不良资产转嫁给子公司承担,从而人为地夸大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见,只有将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全部合并,才可抑制母公司将资不抵债的子公司作为藏污纳诟、粉饰报表“工具箱”的企图。出自:上海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