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公司一上市发行多少股票
发行股票的数量是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资金数量,生产能力,行业前景,以及前几年的经营业绩,然后提出一个数字。报请证券会批准。
小企业有几千万的,中企业有几个亿的,大企业有十几个亿的不等。
网络是在美国上市的,它发行了多少股票,我尚不清楚。下一句股票数量是否可以更改,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理解股票上报的数量是否能更改,这好象不能闹着玩吧。一旦上报只能静等佳音。
至于上市后的股票更是难以更改,股票在买卖双方之间交流,它的总的数量是不会变化的。
2.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支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只股票,不过可以在不同的市场进行多次发行,比如在国内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国道琼斯等等,结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地区的不同市场发行而已。
发行一只股票可以反复增发,配股,等,进行资金筹集,把一个公司做强做大就好了,发行那么多只股票无意义。想要发行的话就再注册公司,符合条件再发行。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约制的合法证明并带有资产权益性质的文书票据都可以流通,且流通自由,只不过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体面和方便。
3. 公司一般是怎么发行股票的。能发多少。能发多少次
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公开发股,至于发多少次,只要证监会同意,交易所同意基本上可以无限发,其它公司只能私下发股,发多少次基本不受限制,
4. 公司上市时候,发行多少股票是按什么决定的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4)公司发股票多少扩展阅读:
股票的发行方式: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5. 请问上市公司发行多少股票和股票面值是怎么算出来的
1、股票面值基本都是一元,除了紫金矿业0.1元面值,确定发行价主要是看业绩,比如某股票,计算下来每一股有盈利0.5元的,那按平均30倍市盈率,那基本可以确定发行价为15元。
2、一个公司发行多少股票,关键看这个公司规模的大小,有多少总资产,净资产,一般来说股票面值1元,对应净资产也要有1元的含金量,不然就是资不抵债了。我国证监会对中小企业是严格按照这个要求的,但是对于国营大型企业,就破例了,前一段时间发行的中国中冶,好象净资产才0.3元,唉,这种公司怎么能上市??你也可以看出来,股市对国家的圈钱作用了。
6. 股票发行多少股
没有限制,有数千亿股的,也有不到1亿股的。
7. 公司发了股票值多少钱
股票单价 × 股票数量=股票价值
8. 一般上市公司能发行多少股票
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以及预期的业绩增长与股价有关系,另外还要考虑到市场热点,盘子的大小,基金以及游资的进出。股票发行规模首先要考虑到注册资本,盈利能力,融资额度等等
9.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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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