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上市前给员工作为激励的股票,还需要出钱吗
公司上市前给员工一定的激励股票,这就是所谓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不需要出钱,当然这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福利性质的,就给到达一定阶层的员工配发股票,原始股上市之后你这个股票就值钱了,然后有一部分是那种低福利性质的,就是给你优先认购权。
但是那种低福利性质的优先认购权那就不算是配发股票了,就是说这公司还没上市呢,你可以因为公司员工的这个身份提前投资,然后公司再把这个原始股给你,等公司真正上市了你也会赚钱,不过一般不会这么搞,因为公司的原始股份额比较少的情况下进行的计划只能说是全员持股计划,那个程序上执行起来非常之麻烦。
B. 关于公司上市前,员工人持股的问题
1、间接持股和直接持股区别很难说啊,比较直观吧,可能就是上市主体分红了之后,间接持有的药二次分红;2、员工持股需要开持股公司的创立大会,按出资额确定各自比例,以后若有人进出,则需再次开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购回或新增股东比例,工商注册。3、如果该员工愿意让出股权,可以由愿意购买他股权的其他股东购入,其他都要购入则按各自比例分刮,如果他不愿意那就没办法了;4、限售期一过员工可自由减持,如果他是董监高或者持股超过5%的每次减持1%都要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5、完全可以
C. 公司有内部职工股,在公司上市前必须要清理回购内部职工股吗
有内部职工股是不能上市的,所以在上市前要把职工手里的股份都买过来,集中到少数几个股东手里。是卖还是不卖看自己决定了,如果觉得公司很有上市的希望,可以想办法要求公司将内部股转为正式股,这样上市后收益就大了。如果觉得上市没希望,那就高价卖掉。
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D. 一个公司准备上市,员工可以买原始股,这股有没有规定什么时侯才能卖出的呀
一般情况下,原始股1年以后就可以卖出,上市日起1~3年,原股东的限售流通股陆续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结束后,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价减持,不需要支付对价。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4)公司上市前把员工股票收走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E. 公司上市会收回员工激励股吗
公司上市的话应该给员工一些股份的,不会把股份收回去。因为给员工股份,员工会好好干,因为这不仅是在为公司干,也是在为自己干。
F. 公司上市前内部员工认购的股权,如果没能上市怎么处理
刚看到这提问,也看到了其它人的回答,个人也有些话想要说。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提问者,在后面的话里逐一问吧。第一个问题:公司上市前,公司员工(普通大众员工)认购内部股,这是件很平常的事,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认购价格。这个价格是多少呢?我想你们公司很多认购的员工没有想过这个价格的意义吧?你后面所提到的一系列变故有一部分和这个有绝对的关系。在你第一次提出的三个问题里的第一个问题,这问题的答案完全可以给你所经历的这件事定个性,不是危言耸听,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完全可以让你们公司现在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进去”,当然在他们之前的肯定是你们公司的财务经理。而他们进去的结果你应该可以想像的到。后面在接着说这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公司为什么在你们认购内部股一年后提出收回股权证?而且还附带可选择性的方案?从你罗列的几点方案看,这是多选题还是单选呢?后面你提到的承诺书又是针对你们的选择,公司出具的一份书面保证。呵呵,你没有了股权证,那几点方案就是空谈,还谈什么选择呢?而那份承诺书,在证券法面前的法律效力完全比不上股权证。可能有的人会说这很正常啊。现在的公司都这样。正常是因为公司“做事”没有出纰漏,一旦关键环节出问题,那权益受损的肯定是认购员工。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司可以将发生的问题内部处理。这处理的时间因素,可能是当事人所没有考虑到的,因为他们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承诺书的内容,这内容就是价格。只要这价格>当初所花的认购价。多数当事人就认为没有问题了。可知道内情的人,就不该这么认为。
你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是一个意思的。而你后面的问题补充中提到“起诉”。呵呵,看到这里,本人也有一惊啊。这一惊不是单纯的因为“起诉”二字,而是价格。还是回到第一个问题,这上市方案失败后公司的回购价和你们当初的认购价之间的余额。
好了,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你所说的之后你们公司又上市了。如果这件事如你所分析的一样。那你们公司5年内很难在提出上市申请。而且近两年内这次上市失败的风波够你们现任总经理平息一阵子的了。还有,你们公司现在平静吗??
你想解决这件事给你带来损失的决心有多大呢?这损失也许是经济上的损失,当然,它也包含着精神上的。按照你的思路,解决方法不是不可行。当你找到代理律师的时候,首先他也会和你弄清一个问题。还是价格问题。而这件案子的能否成立的关键也在此。随后的事,只有有了这个前提。律师会逐一告诉你解决思路。
把整件事在从头至尾的想一边,然后权衡下。在想想你个人下一步的发展有该怎么发展了。
G.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持股, 不知有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经历, 离职的股份怎么处置 有没有人经
一般是签署股权协议书,这才正式,即使离职,有股权协议书保障你的利益。上市后可凭借此进行换股。
很多公司都是忽悠,根本没有上市的机会,但是为了募集资金,跟员工说上市之后的好处,然后签署一个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就是为了坑钱,如果你离职了,这事情他们会无限期拖延。
你可以这样,看能否转给其他同事。如果这个公司真的能够上市,建议暂时持有。
H. 公司上市前卖给员工的股票,在3年后解禁卖出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①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
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