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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市公司股票反担保

发布时间: 2021-08-10 02:37:51

㈠ 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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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的签订,能够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制约,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的范本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项的。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综上所述,从上面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范本可以看出,对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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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为母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利好还是利空

1.
Q1: 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利好吗? 有利有弊!这种担保会加重本公司的财务风险!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控股子公司得到了这笔贷款会快速发展,那么对本公司也是有利的!

2.
Q2: 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降低了公司的资产风险. 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 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3.
Q3: 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好,股权质押,是股东出于自身需要出质股权,比如个人贷款;解除质押,是股东达到解除质押要求,比如贷款完成还款.的确,解除质押比出质股权好很多,至少股权处于自由可交易状态,但是这和股票价格走势关系不大,二级市场也不太关注个别股东的这种行为,不足以构成利好. 但是在某些特别的时候可以作为利好的因素,比如2015

㈢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需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联交易的一方主体应当是上市公司,另一方主体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只有符合这个基本情形的,才叫关联交易。是需要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的。
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因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因国企改革而得到发展。它的设计和组建并不是按照欧美国家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而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资是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这就导致原有企业单纯为了上市融资而实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不彻底,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均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过大,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沉淀。同时,国有股股权行使的固化,使得国有产权配置难以变动,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原则。而股权行使的主要途径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内部,参与运作;二是在股票市场中出售股票,”用脚投票”,从外部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转。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来说,国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获取与社会公众股股东相同的收益机会。因此,这些控股股东行使股权的途径主要集中到对上市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上来,并通过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获取收益。
2.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很不完善,股东大会实际操纵在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在公司的决策和实际运作中体现。董事会由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较为严重,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独立董事数量很少,难以对董事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为自身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业经营行为更多地呈现非市场化。
3.在这种不彻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由于在改组上市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剥离”和“分立”的形式,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存在着较大的经济依赖性,他们之间进行的关联方交易是难以避免的。

㈣ 上市公司能不能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上市公司能为非上市公司担保吗【提问】

融资性担保【提问】

担保都是连带责任的,只是连带责任的形式不同而已。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非常严格,有很多限制。如果不是控股子公司,而是其他关联方的话,那是不允许的。如果不是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对其担保也要对方提供反担保。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五)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回答】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回答】

也就是说不能呗【提问】

请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来衡量哦【回答】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上市公司财产安全,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现就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四、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五、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比照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告中详尽披露。【回答】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告。

六、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时,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在知悉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七、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经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八、上市公司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

九、上市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十、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它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上市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回答】

如果上市公司给非上市公司担保需要什么流程,大概多长时间呢?
【提问】

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母公司对其担保,在法律上为对外担保。
公司法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其余的担保看公司章程有规定否。
如果没有规定在此比例之下可以董事会授权通过则可进行对外担保。【回答】

㈤ 问一下,大股东将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担保,需要上市公司公告么

应当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通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当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查看更多答案>>

㈥ 上市公司能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吗

TO:4楼上市公司可以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就可以,一般是要股东大会批准,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通过即可。而且担保完了也可以做增发、配股之类的,这些的条件中设置的是: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查看原帖>>

㈦ 上市公司能否拿自身股票进行质押或担保

这是质押和担保的条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这是在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㈧ 关于上市公司为参股企业担保的相关规定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
…………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㈨ 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1、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

2、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3、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降低了公司的资产风险。

4、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

(9)拿上市公司股票反担保扩展阅读

炒股四忌

一、忌追涨杀跌。在长期的牛市中,最终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是时间,看准机会耐心持有,肯定能获得牛市的平均收益。盲目的追涨杀跌只会让投资者暴露在追高的风险之下,一旦股市陷入深幅调整可能蒙受较大的损失。

二、忌听信传言。散户在追逐市场热点时,应从基本价值的角度出发,寻找优质企业长期持有,而不是到处打听消息,承担太多不确定的风险。

三、忌盲目投机。业绩是投资的永恒主题,尽管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个股的表现会有差异,但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股价会根据公司的基本面进行修复。投资者应选择有基本面支持的公司投资,而不是靠朦胧消息推动的所谓"题材股"甚至绩差股。

四、忌借钱炒股。当前股市出现的"赚钱效应",令许多散户动用全部家庭积蓄,甚至利用杠杆效应借钱或抵押房产炒股。股市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即使在牛市中也会出现较大幅度的震荡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炒股会令投资者心态扭曲,从而影响其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