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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股票代持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8-11 07:47:59

『壹』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合法需要怎么样证实是股东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需要?证实是互通。代词是需要。是有你个本人的身,身份证开的。掌握它。

『贰』 祥天股票2019最新消息智天今年能不能上市四川邓智天上市

不能,互联网卖股权的骗局。

2019年12月31日,四川“智天金融”特大传销案在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邓智天、冯文秀等五名被告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元到30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24日,邓智天、冯文秀及吴开明在四川成都注册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智天金融)。

该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举行挂牌敲钟仪式后,对外谎称公司将在美国上市,并组织被告人冯某秀、邓某、明等人开始以挂牌上市为名,虚构盈利前景,向不特定人员公开销售智天金融股权,并在销售过程中逐步发展为“代持股”、“分红股”等销售模式。

邓智天采用收取现金、其名下团队长帮其支付费用、其名下银行卡收入等多种方式收取销售股权资金,其中销售股权收入的50%以上由邓智天支配控制,剩余50%或不足50%部分的股权销售款用于支付各层级的传销返利。

邓智天先后组织、策划成都召开在美国纳斯达克大屏登广告等活动,同时安排人员通过签订宣传合同、协议等形式在报刊、网络虚假宣传公司实力和神化邓智天个人及智天金融,鼓吹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前景,同时安排人员不断在微信发放鼓吹公司实力的相关图片、文字等进行虚假宣传。



其中,冯某秀是智天金融股东之一,担任中国商企联盟执行总裁,在成都办公地点负责智天金融的财务及税务,并通过宣传等方式神化邓智天及智天公司,鼓吹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前景;

发展了以重庆王某波、辽宁贾某萍、山西赵某燕、黑龙江李某等人为团队长的下线团队,组织团队销售智天金融原始股权,从邓智天处获得返点奖励。

2016年7月,邓某通过用古玩向邓智天置换智天金融股权后,按照邓智天安排协助该公司办理股权转让、人员接待及日常运行管理等事宜,并发展人员购买股权,在四川成都大肆销售智天公司股权,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2018年6月,邓某因业绩突出,被邓智天聘为公司副总裁。其下线逐步形成以贵州王某惠、浙江刘某锋、上海李某、四川卿某福、河北张某艳、上海宋某奇、四川李某楠、浙江蔡某珍、辽宁岳某等人为大团队长的下线团队。

2017年12月,石某武通过刘某英介绍加入智天公司,因业绩突被聘为公司副总裁,转为邓智天直接下线。

石某武利用微信语音、图片等方式虚假宣传公司实力和神化邓智天,虚构、夸大经营及投资盈利前景,掩饰返利真实来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在沈阳、北京通过网络大肆发展下线,销售智天公司股权。

其下线逐步形成以贵州王某惠、山东周某敏、辽宁吕某军、辽宁王某华、山东单某静、辽宁孙某娟等人为团队长的下线团队。

2018年2月,王某惠在微信好友的发展下购买“智天金融”股权成为石某武的下线。同年3月,王某惠因其业绩突出被邓智天聘为公司区域经理,同年7月,又被聘为世界金融联盟副总裁、市场部副部长。

9月8日,王某惠认为石某武报单常出现漏单以及返利较低,就与邓智天、邓某协商后,转为邓某下线团队长。王某惠通过建立微信群,在群内发放宣传视频、语音以及当面介绍等方式发展下线。

当被发展人购买公司股权后便通过微信报单或通知上线通过快递方式将《股权证》《股权委托代持协议》邮寄给被发展人,或直接由王某惠自行安排人员填写空白股权证再邮寄给被发展人。王某惠通过该种方式,在罗甸县辖区内辖区外发展多名下线及团队长。

截止2018年12月26日,智天金融通过上述传销模式,在贵州、四川、福建、辽宁、山东、江苏、湖北、上海、浙江等省市,发展会员11.7万余人,吸收传销资金10亿余元。

12月31日,罗甸县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邓智天、冯某秀等五名被告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元到30万元不等。

(2)成都股票代持公司扩展阅读:

原始股骗局都有以下特征:

一、承诺新三板上市,号称有政府背书。

承诺新三板上市,且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支持。

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非主板市场,目前新三板企业良莠不齐,且成交非常不活跃,里面的大部分企业缺乏可投性。

新三板当时设立之时,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股权融资而创设的,各地政府在中央政策出台后,都相应的出台了地方配套奖励政策,很多当地的中小企业在各级政府的扶持和鼓励下,走向了新三板之路。

二、业绩注水,虚高收益,公开或者变相公开虚假宣传

夸大业绩和收益,对外造势,公开或者变相公开虚假宣传,但大部分是口头宣传没有留下书面的证据。

公开或者变相公开虚假宣传,是笔者代理的所有的原始股维权案件的共同特征。虚假宣传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给投资者画了一个非常美好的蓝饼:买的这只股未来肯定上主板,翻几十倍不在话下。

对于虚假宣传的内容,并没有落在合同上,大都停在口头或者甩锅给兜售的公司。

三、承诺保底零风险,承诺对赌回购股份

承诺保底零风险,一般承诺未上新三板的,以8%-20%的高额年化收益率回购,回购的主体有的是公司本身,有的是公司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股权投资本来是所有投资里面的高阶投资,股权投资是不保本不保息,收益基本上来自所投企业的未来的发展,因此股权投资不可能是零风险的。

四、非法空壳公司代售,募集的资金为获得高额提成

代理兜售机构非证券机构,一般为空壳投资公司,募集的资金代理兜售公司将获得高额提成。

在本人代理的案件中,大部分兜售机构获得的分成是投资者的本金的三分之一,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

『叁』 公司上市给我股份,我想让我母亲代持股份。请高人指点,是否可以代持股票。谢谢

上市公司如果给员工股份,一般是有条件的.是否能转持得跟公司说,他们同意了就能转.不同意就转不了.这个没有明文规定.

『肆』 成都市股票托管中心地址

三板市场从成都股票托管中心萌芽------地址: 成都市金仙桥街13号

『伍』 成都股票托管中心:我于2000年购买的迪康股份(职工内部股),至今杳无音讯,不知能上市交易流通么

你是不是被骗了,你这公司没上市吧,要是上市了的话肯定是可以流通的

『陆』 股票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

(6)成都股票代持公司扩展阅读: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代持

『柒』 代持股票有哪些权益

代持就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属;股权信托可操作的空间受到很多限制,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也多用于职工持股中,而股权代持方式有多种多样,操作更加灵活。

『捌』 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问题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IPO前要进行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具体来说,我们从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看出,证监会的审核关注点在于股权代持的历史真实原因及关系真实性、股权代持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股权代持的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股权代持关系的真实性性呢?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向双方确认,另一方面通过查明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以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益来判断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股权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下:

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上限是50人,员工持股人数过多就可能选择股份代持。

2、除了股东上限,还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有要求(2人),创始人会选择另一个人代持股份,两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是不能出资合法地成为股东的:

1 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人员(含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

2 军人

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4 违背竞业禁止规定的人员

5 外籍人士或机构

『玖』 成都本地证券公司有哪些

成都本地证券公司有:

1、金元证券

别名: 金元证券成都市二环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 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双楠商业中心2楼(近置信北街)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别名: 渤海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业路218号附1

3、中信建投证券(永丰路证券营业部)

别名: 中信建投证券

地址: 永丰路191号

4、中国中投证券(大东街证券营业部)

别名: 中国中投证券、中国中投证券(东街)、中国中投证券成都大邑大东街证券营业部

地址: 成都市大邑县大东街329号

5、成都证券(万联证券)

别名: 成都证券(万联证券)

地址: 清江东路134号中开大厦5楼股票开户中心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公司在企业改制上市中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参与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和制定,对拟发股票的改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草拟、汇总和报送发行上市的所有申报材料,组织承销上市企业的股票,承担发行上市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