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高管或董事买卖自家股票需要申报吗
有一定限制,如果买卖股票需要及时公告,卖了的话再想买需要6个月(反向操作需要6个时间)。
一般来说高管在任或者离任后6个月内如果要卖股票需要被原来的承诺和交易所规则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㈡ 基金公司如何买卖股票
他们有机构账户 选择目标的 然后再低位时买入 操盘学是挺深奥的 建议学习下 就懂了 也挺有意思的 采纳我吧!!
㈢ 公司董事可以在股市上购得本公司股票吗
上市公司董事应该按以下规则对股票进行交易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应严格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一)以上年末所持本公司发行的A股、B股为基数,分别计算当年可转让股份;
(二)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或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限制转让的除外。
(三)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四)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转让。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还应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上市公司在接到报告内二个工作日内通过“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董监高持股变动”栏目进行在线填报,本所将于次日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栏目”下公开展示上市公司所填报的上述信息。
五、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过“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董监事声明/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信息”栏目更新、维护各董监事、高管人员的个人信息。
㈣ 基金公司买股票有限制吗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限制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中的网下配售部分等流通受限证券。
通知明确指出,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通知规定,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封闭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通知要求,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以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同时应重视发挥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部门的作用,要求基金公司的上述部门应恪尽职守,发挥专业判断能力,并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风险评估,并留存书面报告备查。还应按照《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与基金托管银行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协议应包括基金托管银行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的情况进行监督等内容。如果基金托管银行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㈤ 基金公司买股票有什么限制
此外,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比例上还必须满足其他要求,包括:基金名称限制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㈥ 基金公司买卖股票有什么规则吗
不可以,基金必须按照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持有股票。比如股票型基金一般要求股票仓位在60-95%,即使股票大跌,也必须用最少60%的钱持有股票。
另外还有的规则是双十规则
1。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总价值不能超过该股流通总价值的10%
2。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总价值不能超过该基金总价值的10%
㈦ 大股东委托基金公司买入自家股票有限制吗
如果买卖股票需要及时公告
卖了的话再想买需要6个月(反向操作需要6个时间)
一般来说高管在任或者离任后6个月内如果要卖股票需要被原来的承诺和交易所规则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还有
1.不能买自己基金托管行的股票
2.不能买自己股东发行的股票
3.你说的那条是双十,不能买超过一只股票总股本10%以上的股票,不能买一只股票超过基金规模的10%以上的股票
4。不能买基金合同中注明不能投资区域的股票
5.大部门的ST股票基金公司也是不会买的
㈧ 基金从业人员可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吗
1. 不可以,那是老鼠仓。
2. 在基金行业里,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使用公有资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进而获利的行为。而参与基金投资的机构和普通“基民”的资金则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险,这显然会对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为防控该类事件的发生,我国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今年年初,证监会基金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意在通过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证券投资的监管力度,进而杜绝“老鼠仓”事件的发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强对各自督察长的考核。基金经理在任职申请中将被要求上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证券账户,针对这些账户,管理层会同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严密监控。同时在对管理部门的通知中则要求,基金公司须在近期上报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
㈨ 公司董事可否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买卖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董事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所以公司董事买卖本公司的股票有一定的限制。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