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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票专户

发布时间: 2021-11-02 08:36:34

❶ 想开股票账户,哪个证券公司好啊

证券公司都差不多
关键是你得找个手续费低的做
这样自己也不会太吃亏
不过建议你还是不要做股票了
现在国内的市场太黑了
没有投资价值
我做了几年黄金了
感觉还不错
比股票强很多

❷ 如何开股票账户选什么证券公司

现在证券公司操作都很便利,基本上都能网上开通,然后做风险评估,绑定资金银行卡等,主要考虑的还是交易手续费的问题,一般目前都可以做到万分之1.5,就是交易一万的股票支付1.5元的手续费,再则就是看资金账户选择的银行卡是哪家开户行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❸ 我想开股票账户,哪家证券公司比较好

您好,您可以选择信达证券沈阳惠工街营业部,我们距离您很近。
信达证券沈阳惠工街证券营业部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经营面积2100平方米,营业部全部为中、大户室,能够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优越地理位置 沈阳惠工街证券营业部坐落在沈阳北站金融开发区范围内,北临财富中心、北站商业区,西临卓展购物中心,南临市政府、新华科技大厦,交通便利。 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我们相信:只有优质的服务,才有优质的客户 畅通、安全的交易跑道,先进的交易手段 硬件设备配置一流:近 600台国产品牌电脑(联想、浪潮,长城)配备的客户终端;便捷的资金往来 营业部已开通建行、招行、工行、浦发、农行等多家三方存管业务,您只需拔通电话或点击鼠标,资金就可在证券账户与银行之间自由划转,安全方便。
公司在售金融产品类型包括: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基金、股票、债券、融资融券、个股期权、期货IB业务等。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类5.0%~6.5%,过往投资基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0%~25%,国债逆回购产品收益率在4%~10%.
想了解近期在售金融产品或进行投资质询,请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❹ 开股票账户哪个证券公司好

证券公司只是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而买卖股票完全靠个人的智慧,所以开股票账户只要选一个收费低的就好了,而且要选个好的客户经理,以后方便业务的办理。

❺ 一个身份证能开几家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啊

可以。目前政策支持一人多户。个人有三个券商资金账号。平安证券万二点五佣金,可以了解一下。多交流

❻ 证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账户吗

可以,但是他们是分级别的。你的客户经理可以。不是谁都能查。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❼ 一个证券公司能开几个股票账户

在一个证券公司,一个人只能开一个资金账户,以及一个深市证券账户和一个沪市证券账户。
股票买卖,是通过你在证券公司开的资金帐号进行的。先去证券公司开通资金帐号和证券账户,资金帐号是证券公司给你的,证券账户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你的,代表你可以买卖他们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但不是用证券账户买卖,而是通过证券公司给你的资金帐号买卖。开好了后去银行办理三方存管,就完成开户了。然后用手机或电脑从证券公司的网站下载行情和交易软件,安装好后,用资金帐号登入交易软件,在软件里选择银证转账,把银行卡的资金转到资金帐号里,再点击买入,输入股票代码价格和数量,就可以买股票了。卖出的操作和买入差不多。

❽ 一个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开股票账户,可以用这些账户打同一个新股吗

可以的。



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8)证券公司股票专户扩展阅读

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❾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拥有股票账户吗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拓展资料:
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❿ 我想开个股票账户,该怎么选择证券公司啊

货比三家,哪一家佣金低,服务还好就可以选择那一家证券公司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