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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 2021-12-15 14:06:37

『壹』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中小企业要上市有什么要求

公司上市有以下要求,你可以参考一下: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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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是怎样一个流程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经关部门批准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挂牌进行市交易股票要市交易必须具备定条件并按定原则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股票交易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市程般要遵循几原则: (1)公性原则 公性原则股票市应遵循基本原则要求股票必须公发行且市公司需连续、及公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相关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足够信息进行析选择维护投资者利益 (2)公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每、每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公、客观立场反映情况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于误境行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市交易各包括各证券商、经纪投资者买卖交易条件机应该均等 (4)自愿性原则 指股票交易各种形式必须自愿前提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市条件各相同都包括项目: (1)资本额 般规定市公司实收资本额低于某数值 (2)获能力 般用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比率反映获利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3)基本结构 般用近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率反映资本结构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4)偿债能力 般用近流资产占流负债比率(即流比率)反映偿债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5)股权散情况 般规定市公司股东数低于某数值 美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市条件家公司要使其股票该交易所挂牌市必须满足几面条件:(1)公司前完全竞争条件税前收益250万美元前两每税前收益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形资产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普通股价值总计1600万美元; (4)少100万股股票公众持; (5)100股股东至少2000; <6>经并及公布公司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市标准:(1)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公司股份应1000万股 资本额5 亿元; 东京附近外公司股份应2000万股 资本额10亿元; (2)股东数应2000; (3)设限5; (4)资本净值15亿元每股100元; (5)近3税前纯利润: 每2亿元 第二3亿元第三4亿元; (6)配股息 近3每每股5元市预期仍维持水平. 般股票申请市应向交易所提交文件: (1)市申请书; (2)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能影响股票价格波避免现市况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市董事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计师事务所注册计师鉴证公司近2及1月至申请前1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员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户事项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说明 市公司证券市若现列情形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核准交易所停止某种市证券买卖甚至终止其市: (1)市公司发重改组或市公司经营范围重变更符合市标准者 (2)市公司覆行定公义务或财务报告及呈报证券交易所其文件实记载 (3)市公司董事、监事、 经纪员持占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股份股东行损害公众利益 (4)市公司股票交易近内其月平均交易量足100股或近三月没交记录 (5)市公司经营状况欠佳近两连续亏损或市公司现面临破产局面 (6)市公司其信用问题停止与银行业务往 (7)市公司连续季度交纳市费 (8)其原致使市公司必须暂停市 外市公司股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自暂停市 市公司问题较严重或列情况证券交易所报经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问题公司作终止其市资格决定: (1)市公司暂停市所列情况已造严重 (2)市公司暂停市期间未能效消除暂停市原 (3)市公司解散进行破产清算 (4)市公司其原必须终止市

『叁』 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肆』 上市公司需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发行股票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伍』 哪位前辈知道一个公司上市及新股发行的详细流程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本文系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总结归纳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工作框架。此外,尚有一些细节问题未列入其中,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将遇到若干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的具体问题,这些都将在实际操作中予以解决。

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二、关于增发过程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

若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在增发新股时还将涉及到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若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则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增发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召开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包括发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董事会表决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议案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此后,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议案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批准。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上市公司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这些文件都将作为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新股,并就申请是否获准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两部分,内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增发的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本次筹集资金运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论发行新股的申请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市公司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制作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书。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书应当载明:“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后,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招股说明书需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在增发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上市公司即可与证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陆』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二、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情况,因此不符合首发条件。

四、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

首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再次,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后,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有哪些?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并不存在以下情况:(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3)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仲裁、诉讼或其他重大事项;(5)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六、规范运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识,炒股技巧分享!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