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否有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要直接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我在上市工公工作但是签定的是劳务派遣的合同公司违规吗
按实际情况,仅仅按你说的信息无法确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所以请自行根据法律规定规定确认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㈡ 劳务派遣合同是不是 公司可以随时辞退你
实质上是这样的,但正常情况下好好干,一般都不会出现此情况的。所在公司在需要减员或员工表现不好时会将员工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会安排转岗等来解决的。直至辞退。
㈢ 在一家公司工作,入职开始一直签劳务派遣合同,一共签了4分不同劳务派遣合同,有权申请转长期合同吗
劳务派遣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事宜,当地咨询一下律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㈣ 你好,我在一个国企上班有6年了合同一直是派遣合同公司属于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条规(供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㈤ 甲公司将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派遣到乙公司上班全法吗
合法的,但前提是甲公司必须是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务派遣的资格),这其实就是劳务派遣的本质。
劳务派遣分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甲公司,甲公司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甲公司将员工派遣到乙公司(用工单位)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㈥ 我签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写用工单位工作,但用工单位又派我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属不属于违法呢
这得看另一家公司是不是你被派遣单位的下属公司,如果不是,你可以提出要求不想去那家公司工作,要劳务派遣公司另外安排你的工作单位,是它的下属公司的话,那就无所畏了。
㈦ 总公司招聘录取后派遣到分公司在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算劳务派遣合同吗
不算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必须是两个互不隶属的公司,通常是劳务公司把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派遣到别的公司去上班,比如,劳务公司把职工派遣到银行去做保安。
关于你这个情况,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单位,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无独立承担责任的资格,所以,总公司录取,派到分公司上班,和分公司签合同,不是劳务派遣。
而且这份劳动合同将来发生争议,也不是告分公司,而是告总公司。
㈧ 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劳动合同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派遣合同性质: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二、特征不同
1、劳动合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劳动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双方都具有支配与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也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 劳动合同的客体是统一的,即劳动行为。
2、派遣合同特征: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转入各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
(3)甲方应详细说明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情况,乙方按甲方转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全额支付。
(8)派遣合同能分上班公司的股票吗扩展阅读: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㈨ 和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以原公司名义派遣到另外公司上班,算劳务派遣吗
贵公司选择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是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中也明确劳务派遣这部分的相关内容。
但是一定要选择一家正规、有实力、专业、服务好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样才能够保证咱们员工的利益。
关于问题的回答:
1、关于原公司的职务不应因为派遣而发生变化,因为劳务派遣要保证同工同酬。
2、派遣期间的工资、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必须要得到保证,如果没有这些保证,属于违法用工行为。
国家相关部门检查,如果员工的利益能够得到合法的保障,派遣函属于合法手续。
3、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函,这属于劳务派遣中的反派遣,实现员工关系的转移,只要原公司认可,就可以采取这样的操作模式。
4、劳务派遣的表格?什么样的算作是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