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1)发行对象和认购条件
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其中:
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③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转让限制: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除上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①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②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目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 已上市的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这些股票,
若相关上市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这些股票并不是可以立刻在二级市场中流通的,由于一般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是向特定的对象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且发行价格极有可能会低于这股票的现在二级市场的价格,还有要注意一点很多时候这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都与资产注入等相关,一般是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换取相关特定对象所持有的优质资产,为了防止这些特定对象取得相关股权后立刻到二级市场抛售股票套现,即变相的出售资产的行为出现,相关的法规一般都规定了一定的禁售期限的,正常来说一般这些禁售期限是三年的(一般来说这些禁售期限最少不能少于一年,要视情况而定)。
另外流通后原股票的价格不一定会以生影响,主要原因是持有这些股票的股东由于各种原因并不一定会向二级市场抛售。EPS当然会受到相关的增发影响会被相对摊薄的,原因是只要相关增发会使得公司的总股本增大,而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会摊薄EPS,若相关的增发所得到的资产能使相关的公司的业绩有增长或大幅增长,其EPS被摊薄就并不明显或没有影响。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对上市公司来说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为稳固主营业务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资本结构得以优化,资本实力和偿债能力有所增强。非公开发行股票可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一般都为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有良好的产业互补或协同效应。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充分与股东之间在资金、资源、业务上更好地合作。
二、对股东来说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进一步增大,股东持股比例会被稀释(蛋糕做大了,每人所占的比例自然就变少了),但是从长远来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以募集资金,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改善财务状况,对上市公司与股东,都是有利的。
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和价格已确定,并且已获得证监会批准,那么到了真正实施定增时,需要停
需要停牌,一般一天
5.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如何理解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线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股权激励跟非公开发行不是一个意义上的,别混淆了
6. 请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股票整体数量增加吗比如现在一亿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是的,股票数量增加,但是一般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都是指定的发行对象,他们购买的股票都会有限制的,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准卖出的.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发行的“特定对象”主要是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的投资者,一般包括以下几类:金融机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富裕的自然人以及具备相当财经专业知识及投资经验的投资人。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但有助于减小上市公司融资对市场的压力,也有利于吸引场外机构的资金进入市场,还可以为包括亏损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引入新的战略股东、注入新的优质资产、进行收购兼并等提供新的工具和渠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结构调整。
8.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划算吗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是有限制的,从持有股票支持一年后才可以抛售。
但非公开发行也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比如发行价可以比现在的市价要低。这样认购人就可以比市场价更低的成本买到股票。因此,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往往是比较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持有更长时间而不是急于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