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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认购某公司股票行为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 2022-01-02 05:59:00

A. 中国人民银行禁止从事哪些义务

”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致使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而且借款通过银行的货币扩张机制,成倍地扩张,也规定禁止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贷款与商业银行的贷款有着本质区别。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行为。这部分借款是没有物资保证的,是财政以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用抵押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那么靠多发行货币来弥补这种亏损是要负出昂贵代价的。引起物价总水平普遍上升,财政透支是指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提取的款项超过了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它只有靠多发行一部分货币来弥补亏损,对于未能出售的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予以认购,所以,所谓直接认购,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势必会扩大中央银行的对外债务, 从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来说,”“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央银行掌握的这部分资金都是有特定用途的。一旦这种风险出现时,导致通货膨胀,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王强 ,其贷款对象是商业银行。” 上述两条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性业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及再贷款的对象决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此项规定的意义在于。 中央银行和政府财政和收支都是货币收支,如果允许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提供商业行为的担保,这部分增发的货币是没有物资保证的, 同时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这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是对财政的变相透支,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其自身资本或信贷资金直接购买国债或其他政府债券;所谓包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负责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销售,它是没有特定的资金来弥补这部分亏损的,又都是整个社会货币流通的构成部分,所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在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财政透支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后果,中国人民银行从事的贷款业务是其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最重要、最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在没有正当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因为无论任何担保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共同维护货币收支的平衡和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因此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应相互配合,财政透支会迫使中国人民银行增发货币。

B. 民间私人委托炒股违法吗

个人代人炒股是否违法暂时没有相关法律和规定判断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诈、瞒骗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就违法了。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只要双方前有合同协议,且内容不与法律冲突,双方签名后,合同协议即有效。也就是说,个人代人炒股有合同佐证,且没有与法律相悖的内容及行为则不违法,反之则违法。

需要提醒的是,炒股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代人炒股容易发生纠纷,尽量不要接这种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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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我在中国人民银行投资股票,我不懂股票,中国银行理财师在她的建议下

直接出来,损失点没什么,但是不要馅的的太深伤筋动骨

D.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购买公司股票

它是一个政府机构,负责制定银行的各项政策,不具备普通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石家庄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国务院直属的国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2015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文鼓励银行对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一定金额以下的转账汇款业务免收手续费。2015年12月3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E. 1.某市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在2008年业务检查中,查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会

①2007年2月1日,向该行业开立账户的建设银行某分行透支60万元。--违法
②2007年3月5日,向在农业银行再贴现40万元。--合法
③2007年5月29日,向农业银行该市分行发放贷款500万元,期限2年。--合法
④2007年6月7日,向该市某投资公司发放贷款300万元,期限4年。--违法
⑤2007年6月19日,直接认购1年期国债20万元。--违法
⑥2007年8月16日,向该市人民政府林业局发放贷款300万元,期限3年。--违法
⑦2007年9月28日,决定向为该市人民保险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违法
⑧2007年11月3日,认购某公司股票20万元--违法

F. 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法律解,问:可否依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解释刑法中的刑事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解释及司法解释都是在适用法律时参照标准。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7号 1992年12月11日发布 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 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8年7月13日发布施行)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非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行了《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伪造货币,走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的定罪处刑标准以及相关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正确执行刑法,在其他有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假币犯罪以外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数额和情节,可参照以下标准掌握: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范围以及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来判定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发布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2010年12月13日公布 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G. 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不能直接认购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吗为什么做题看到说中央银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国库

只能从二级市场购入国债等政府债券。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很清楚,根据该法,央行是不能直接认购国债的。

一方面是经济下滑带来贷款风险增加,使得银行在放贷方面趋向保守,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从银行到实体经济的传导不够畅通。另外从宽货币到宽信贷仍需要一点时间,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方面的问题会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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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建议去中小银行购买。很多人以为国债只能在国有银行购买,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其实大家搞错了,很多中小银行也可以购买,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分配的额度不同,小银行由于不太受关注,所以更好买一些,完全没必要去国有大行抢购。

国债到期后要尽早取出。本次国债不计复利,且逾期不加利息,所以为避免损失,投资者在国债到期之后要尽早取出来,把钱投放到其它有收益的产品中,当然也可以提前办理约定转存业务。由于期限过长,有些人会把凭证遗失,可以持身份证到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H. 央行认购某公司股票20万,此题正确吗

黄认购某公司股票20万,此题正确吗?央行认购某公司的股票20万,这道题是不正

I. 《中国人民银行法》疑问_对于央行是否可以购买政府债券,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央行,具有货币发行权,银行法规定央行不得直接认购包销政府债券,而是商业银行进行认购和包销,然后向市场发行。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时候,比如释放流动性(增发货币)以刺激经济,就会在市场上回购政府债券,这是间接行为。如果央行要回收流动性以缓解经济过热,就会将回购的债券卖出,货币就会回到央行。
你遇到的问题是直接和间接的问题,政府债券是被商业银行(如四大国有银行)直接认购或包销的,而不是央行。

J. 股票的制作和发行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团体不得擅自印制、发行股票(这道题错在哪)

股票的制作和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

错在“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