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减持股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水利基金吗
企业减持股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水利基金。
『贰』 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是不是从7月1日后开始征增值税
53号公告对限售股条款的执行时间做了如下的规定: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前,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结合上述规定,对于限售股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买入价的确认规则从9月1日开始,若5月1日-9月1日已经就该业务交过增值税的,无论买入价是按照实际取得价格还是首次发行价等;全面营改增后这种行为若是没有交过增值税则按照53号公告的规定来执行
『叁』 合伙企业股权收益权有增值税吗
一、委托贷款的营业税以前由金融机构代扣,现已取消,需要按金融业营业税自行申报缴纳。
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合伙人如果有个人,需要缴纳个税,合伙人中有企业主体的,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肆』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以股票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金融商品转让”税目纳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伍』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相信很多网友都知道企业是要交税的,那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呢?要争哪几种税?
要征哪几种税呢?
合伙企业所得税是先分后税的,这就表明合伙企业是不交所得税的,将所赚的资金分配给合伙人之后再交。如果合伙人是人,那么就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就要交企业所得税。这种税率也是挺高的,自然有限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要交20%的税。在营改增之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产品缴纳增值税。所以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这些税都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就是逃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陆』 合伙企业限售股转让营改增怎么纳税
纳税手续编辑
(二)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整改,并在五个月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领购专用发票:
『柒』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合伙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即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分配给合伙人后交,合伙人是个人,交个人所得税,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自然有限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征税。
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按照5%-35%征收,而北京则是不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律按照20%征收;而天津则要求按照合伙人根据不同收入的性质区分,分别用不同税务处理方法。不一一列举。
法人合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企业所得税法。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
该文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捌』 法人主体机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如何交税
法人主体机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玖』 企业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间股票有分红,如何缴纳增值税
如果持有期间,股票有分红,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调减股票成本的,与营业税时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十四条规定,股票、外汇、债券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因此,笔者认为,在转让金融商品计算增值税时,其转让成本也不得包含购买该金融商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