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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票质押放款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1-07 02:28:58

㈠ 关于银行的个人股票抵押贷款办理

以股票抵押借钱,在继续买股票,不就是证券公司业务之一融资融券嘛。。。
你去银行,不嫌麻烦,人家还懒得理你

㈡ 以个人名义进行股票质押贷款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 在山东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五、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由本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邮政储蓄机构签发的邮政储蓄存单;本行代理销售的个人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的符合一定规定的个人人寿保险单等。
(5)在润丰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㈢ 股权抵押的流程是怎样的越详细越好。

若是招行抵押类贷款,目前只接受以房产作抵押;如需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则可以用所购买的车辆(全新非营运小汽车)做抵押申请;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单等,也可尝试申请质押贷款。

㈣ 股权质押贷款的贷款流程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 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 《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 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 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 《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 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 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

  3. 双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双方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出质方托管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8. 出质方股权证持有卡原件;

  9. 出质方须出具本公司董事会;

  10. 同意出质的决议;

  11. 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还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12. 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贷款流程:

  1. 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交相关材料;

  2. 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3.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4.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6.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

  7.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8. 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㈤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

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

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

  1.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

  2. 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 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2. 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3. 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4. 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5. 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6. 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质权人应谨慎选择出质股权:

  1. 股权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

  2.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3.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建议质权人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1. 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2. 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质权人,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

  3. 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质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质权人对出质股权进行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㈥ 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质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㈦ 银行开展股票质押业务银监会有哪些规定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监会21日公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

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经营状况良好,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要求;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制定了与办理该项业务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重要信息;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该业务,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㈧ 股票质押借钱怎么操作

1、贷款人
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
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3、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