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公司账户买卖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纳什么税么
炒股后的收益应交哪些税,个人在买卖股票时需要缴税,例如印花税,转让费等,或也相同。该帐户上的股票交易收益需要支付的税款如下:
1、营业税: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股票交易业务的营业额是所售股票的原始价格(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原始价格(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则适用5%的税率。
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的总收入是从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来源获得的收入,包括财产转让(权益)获得的收入。(债务等),股利,花红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益等。在企业对外投资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
3、印花税:根据财税明典[2008]2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决定调整对证券征收印花税的方法(股票交易自2008年9月19日起更改,并改变现行的税率。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由交易双方就该书发行的A股和B股股权转让文件的交易,继承和赠与征收。调整为单边税(即交易和继承)的千分之一的税率,书面A股和B股股权转让文件的转让人将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的税率是千分之一,并且不会对受让人征收任何税款。
在买卖股票时应如何纳税?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应按照金融转移支付增值税在金融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对于金融的转移,销售将是从销售价格中减去价格后的余额。
对于金融转移中的正负差异,冲减损益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如果抵销后存在负差额,则可以结转下一税务期间以抵销已转让金融的销售额网站,但如果年末仍存在负差额,则不得将其转入当期损益。下一个财政年度。
金融的价格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炒股后的收益应交哪些税,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更改。
对于金融的转让,不允许使用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B. 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需要交纳营业税,那么金融机构买卖股票要不要交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
营业税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C. 合伙企业买卖股票所得需要缴纳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鉴于营业税纳税人的定义为“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的范畴,应属于单位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个人为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D. 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南京某企业生意不断扩大,今年2月份成功上市,那么请问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呢?
专业解答
公司买卖股票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有以下情形除外:其中第(四)项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E. 公司买卖股票如何交税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应按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公司账户买卖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纳的税如下:
1、营业税: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股票买卖业务的营业额为股票卖出原价(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买入原价(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的差价收入,适用5%的税率。
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股权、债权等)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印花税: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5)公司买卖股票交营业税不合理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过程中要收取一些税费,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有哪些费用,简单的说,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包括佣金、过户费以及印花税。其中佣金中还包含着经手费和证管费(深交所称监管费)。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F. 公司买卖股票需要交营业税吗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再对比旧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由原来强调是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到现在部论身份,只要从事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就应缴交营业税。
G. 私营企业买卖股票等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根据二00吧年一一月5日国务院第三四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再对比旧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由原来强调是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到现在部论身份,只要从事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就应缴交营业税
H. 公司和个人转让股票缴纳营业税吗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单位纳税人从事买卖股票业务的,应征收营业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买卖股票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具体规定:
股票买卖业务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范围
1.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三条将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统称为金融商品转让,归入“金融保险业” 税目。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九)项规定,金融商品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
根据上述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现行税法已明确:股票买卖(转让)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税目为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
从2009年开始股票买卖业务应征收营业税
2009年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40号令)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至此,买卖金融商品应税行为适用主体由“金融机构”扩大到“所有单位或者个人”,适用范围增加了“其他金融商品”。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有纳税人买卖金融商品均应征收营业税,取消了原来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因此,从2009年开始,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股票买卖业务,均应征收营业税。
个人买卖股票业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综合考虑我国资本交易市场的现状,国家财税主管部门相应出台了对股票买卖业务的免税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股票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综合以上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单位纳税人从事买卖股票业务的,应征收营业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买卖股票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I. 企业转让股票取得收入是否缴营业税
答: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2、其他企业: 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要对企业的股票转让收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