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上市前股东,如不符合参与北京证券
公司上市前股东,如不符合参与北京证券会对公司上市有影响。
一、北交所第三批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投资者准入证券资产的资本门槛为50万元,机构投资者准入没有资本门槛。北交所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的股票交易。在其申请权限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的资产每天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整合的资金和证券),且需要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此外,公司上市前的股东、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不符合上述投资者准入条件的,只能买卖其持有或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号文,明确个人投资者获取证券资产的资本门槛为50万元,而机构投资者的资本门槛没有设定。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投资者可预约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权限。北京证券交易所开业后,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权限开放前20个交易日内的入场门槛为每天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至少2年证券投资经验。此前,新三板精选公司的投资者门槛为100万。在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投资者门槛从100万降低到50万,主要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是风险横向比较。将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是专业化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虽然它们存在波动大、业绩不稳定等风险,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期货期权等交易的风险客观上相对较低,可以适当降低投资者的门槛。
综上所述,降低投资者门槛可以增加该行业的流动性。目前新三板精选层符合100万门槛的投资者有175万。降低门槛可以让更多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为上市公司开辟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增加流动性,提高溢价,投资者也可以进行更好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