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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故意低价卖出股票跑路

发布时间: 2022-01-24 20:06:52

㈠ 股票的下跌,一方面是上市公司故意调低价格,一方面是买方以低价抛出

股票的下跌,原因很多了,上市后上市公司没有办法调低价格,只有发布假消息。买方以低价抛出也不一定导致股票下跌。股票的下跌,最主要的是宏观经济的走向和股票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的赢利状况,等等诸多因素。

㈡ 股份上涨时明显有故意低价批量抛售股票是什么意思

这是主力减仓行为,主力仓位过重,需要拉升过程中减仓。

㈢ 关于股票,总是在低价买入等高价的时候卖出,这样就总能赚了,为什么买股票会亏

今年的A股市场专治各种不服。

从1200元的贵州茅台,到99倍市盈率的恒瑞医药,再到3000亿市值的酱油股。

什么样的白马股都可能会辜负你,只有消费行业的核心资产才是稳稳的幸福。

不过从传统意义上的估值情况来看,大消费板块无论市盈率(PE)还是市净率(PB),都已经不便宜了:

① 食品饮料行业的PE为32.17倍,达到历史百分位68%,PB为6.5倍,达到历史百分位的81%;

② 细分白酒板块市盈率更是高达32.17倍,远高于历史均值水平。

消费股的估值,过高了吗?

国泰君安零售团队最新发布《坚守消费龙头,分享中国成长》,详细地分析了消费股估值逻辑正在发生的转变。

本文共2303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拉至本文底部可阅读本文核心观点。

还记得美国“漂亮50”吗?

探讨消费白马股估值是否过高的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回顾下美国20世纪70年代初的“漂亮50”行情

所谓“漂亮50”,指的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备受追捧的50只大盘股,它们当中有很多我们至今仍然耳熟能详的消费品牌,比如麦当劳、可口可乐等等。

“漂亮50”一个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高盈利、高PE同时存在,直译为“很贵的好股票”。

自1971年开始,“漂亮50”股价和估值水平迅速抬升,1972年底估值中位数超过40倍,最高的宝丽来公司估值甚至超过了90倍,而同期标普500估值中位数仅为12倍。

纵观市场,我们不难发现,消费股尤其受到大资金的重点青睐。分析其背后原因,我们认为有两点:

1、业务模式清晰,财务内容简单 2、经济下行期更具避险属性

消费股抱团行情何时会结束?

仍旧以美国“漂亮50”为例,“漂亮50”行情走向终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美国大幅的财政赤字和信贷扩张积聚高通胀泡沫,粮食危机触发CPI上行,美联储不得不加速收紧货币政策;

2)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导致通胀进一步恶化,原材料成本上升侵蚀企业盈利,企业毛利率和盈利增速双双下行,股市由牛转熊;

3)自1973年起,“漂亮 50”的盈利增速和ROE开始回落,盈利稳定性受到市场质疑。

我们认为,A股机构“抱团取暖”的现象只可能在两种情况下被打破:

1)消费龙头业绩持续低于预期,但目前而言,贵州茅台、五粮液、格力电器、美的集团等白马股营收和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像美国“漂亮50”那样,A股遭遇大的外部变动,例如中美摩擦全面升级或全球经济断崖式衰退,但目前来看概率很小。

两种情况在目前来看可能性都很小。

后续如何配置?

后续配置上,我们建议从两条主线主线挖掘投资机会。

1)供给看效率:经营效率高、业绩增长稳健、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将会持续通过挤压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来获得成长,值得重点关注。

2)需求看红利:三四线市场仍存在巨大的消费需求红利,看好所处赛道成长性强、行业逻辑和收入端均有支撑的企业,尤其是战略重心向低线级市场扩张、能够通过自身管理及成本优势提升市场份额的龙头公司。

本文观点总结:

1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大消费板块现在已经不便宜了。

2 但消费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龙头股不应简单按照市盈率(PE)判断估值水平高低。

3消费行业的估值体系正在从PE模型向DDM模型转变。消费龙头一旦建立起足够深的“护城河”,稳健增长、市占率提升、盈利改善、持续分红等就足以支撑其估值水平。

4 国内资金和海外资金在大消费行业保持了较高的配置热情。消费股受到大资金青睐的原因是其业务模式清晰,财务内容简单,且在经济下行期更具避险属性。

5 消费股抱团行情在短期内不容易被打破。后续配置上,从供给看,关注龙头企业;从需求看,关注成长性强、行业逻辑和收入端均有支撑的企业。

㈣ 以高出实际股票价格卖出股票,是否涉及诈骗还有...

你好,首先第一个问题:高出股票面值购买股票这是一种很正常的交易行为,因为股票面值一元这是在它成立是就是这样规定的,但是经过经营公司的股票价值已经不再是一元每股勒,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投入这个公司的股票也是看中其后的盈利能力,所以溢价认购这是很正常的行为。
第二个问题:对方转入资金,没有借款字据,这很容易出现问题,就是你想的那样,不承认借款事实。转款后购买股票这是你的购买行为,和你是否欠款是两回事,分开来看就很好理解勒。对方将认购协议直接拿走,有一点的质押意味,防止你不还借款,
第三个问题:对方未给协议,建议协商要回合同。或者走法律途径。

㈤ 股票涨停时,故意低价卖是什么意思

很正常呀,
可能有人这个股票拿久了,看见涨停板了就卖出,先解放自己嘛。再说涨停板的股票一般都放量,你发的图就成交量不少。很可能明天回踩一下呢。还有对敲呀,乌龙呀,都有可能。说不定还有你看不见的交易呢。呵呵

㈥ 公司强迫员工卖股票,怎么办

我来总结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实:原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后来被现在的单位也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兼并了;原单位曾叫职工入股,但是现在的单位要把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们把手中的股权转成股票,而你不想转。大概就是这么一个事实吧
根据你的补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闭就要求职工认购公司股权,至少15000,当时重庆的房价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当时是强迫交易,那么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违法在于民商事的交易重于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没有购买的意思而一方强加自己意志于另一方强买强卖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4条属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但是你明知违法的就应当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诉讼时效经过就不能胜诉了
不合理在于当时公司已接近倒闭,还要你们认股的话,就是企图把公司债务转移到职工的身上,因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并而是破产的话职工将血本无归

2.现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责任公司B兼并,现已更名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兼并对于之前已经认股的职工来说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于认了股所以现在职工也是新公司的股东之一,受公司法保护

3.B要申请上市,就急着把A以前的职工内部股份处理掉
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经过之前多次误导了我
首先职工内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确的,AB之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为要上市才急着把股权转化,而是B要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权转化为股份

4.以开会的形式通知大家
这个会准确的说是股东会,具体是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才能确定公司转化事宜。因为职工是小股东,表决权小所以无法与大股东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东的法定权利是在公司决议违反原章程时如果不同意转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不建议这么做,下面还有分析

5.你们必须把股票卖给公司,在时限之内不卖,就作废
如上所分析,你们当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请确认这是否为会议的原话。此外不卖也不作废,依法应该是把股权折合人民币退还

6.公司回购的标准是你们工会认可签字了的,你们没资格对回购标准提异议了
工会签字没用,只要是没有按照合理价格回购时股东都有权提出异议。至于合理价格的认定一般以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上市后,就把你们的股票分到另一个公司里去
公司没完成从有限责任公司变形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无法上市的,而没处理好股权变形为股票之前是无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个说法其实就是吓唬人,当笑话听就可以了

8.持股权证者,在股票未获准上市前对购买股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这句话是说你们现在手上拿着的是股权,不是股票。在没有换成股票前你们对股权是有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但是一旦公司变性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们不愿意换成股票的话,那么公司会依法把股权折合成现金退还给你们从而顺利完成变性。因为退了钱给你们就相当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们已经不是股东了,那当然不会再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其实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点中原单位强迫认股是违法的,在现单位中如果收购是经三分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且价格合理的收购是合法的,只是开会中有些话说得不合法罢了。如果行为合法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要么退股换钱,要么退股权换股票,你们依法只能二选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并且是国有公司上市。请问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为在收购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把股权换成股份后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会飙升几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让你们把股权换股票的话,建议考虑接受,如果公司只愿意退股不愿意换股票的话,只要收购价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两种都可以的情况下推荐换成股票继续持有,这种方式获利最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㈦ 股票为什么有的时候会突然出现一笔超低价卖单,然后又迅速拉起呢

2个目的:
1.收盘前瞬间拉高------在全日收盘前半分钟(14:59)突然出现一笔大买单加几角甚至1元,几元把股价拉至很高位.[目的]:由于庄家(或主力,以下略)资金实力有限,为节约资金而能使股价收盘收在较高位或突破具有强阻力的关键价位,尾市"突然袭击",瞬间拉高.假设某股10元,庄家欲使其收在10.8元,若上午就拉升至10.8元,为把价位维持在10.8元高位至收盘,就要在10.8接下大量卖盘,需要的资金必然很大,而尾市偷袭由于大多数人未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也收市了,无法卖出,庄家因此达到目的。
2.收盘前瞬间下砸------在全日收盘前半分钟(14:59)突然出现一笔大卖单减低很大价位抛出,把股价砸至很低位.[目的]:A.使日K形成光脚大阴线,或十字星,或阴线等较"难看"的图形使持股者恐惧而达到震仓的目的.B.使第二日能够高开并大涨而挤身升幅榜,吸引投资者的注意.C.操盘手把股票低价位卖给自己,或关联人。

㈧ 一个上市公司董事长,知道自己的股票要跌,于是将手中的股票全部卖出,然后再低价买进,违法吗

好比你是大股东,你稍微一卖手头的股票,股价就会越卖股价越低,然后机构散户跟风一起卖,一跌停谁都卖不掉。他那个首富是按照当前股价算的,不是按照强行卖掉后股价跌到底算的。上市拆股、公司拆分重组再上市是公司利润最大化的通用方法。直接卖股票卖掉的是生蛋的母鸡。

㈨ 为泄愤故意低价抛出被害人股票构成何罪

为泄愤,故意低价抛出被害人的股票,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复杂。一是要查证是不是他抛出的,二是要看是损失资金有多少,三是要看是不是出于害人的主观故意,四是要看被害人的密码他是怎样取得的。
如果被害人的密码是他非法取得的,一般是以赔偿经济损失结案。如果他低价卖出,是为了自己低价买进,数额较大,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被害人委托他炒股,那就不好说了,说他泄愤,他也确实是泄愤,也无法定案。任何人也无法找到他害人的主观故意的证据。在法院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除非他在卖出股票时,有泄愤的语言,被记录下来了,被证人看见了。如果是这样,数额较大,可以参照故意毁损他人财物量刑。

㈩ 低价抛售股票对原来的公司有何损害呢

没有影响。你一定要区分,股东和公司。股票是股东持有的凭证,这种凭证是谁拿着,他愿意以多少价格出售,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没有什么影响。 但间接的影响是有的,比如如果是比较有实力的大股东抛售,那么换进来的股东可能经营理念都不一样,就可能影响公司的运作。当然,这种抛售行为,在外面人看来,以为是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这也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总之,任何股东抛售股票,无论是低价还是高价,对股份公司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它的管理团队、管理理念不变的话),但间接影响肯定是存在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