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
当然不是,因为上市股权具有流动性,所以比较常见。非上市公司质押,除了大型公司外,一般非上市的证券,银行类股权质押比较常见,其他的非上市股权想质押出去都是比较困难的,流通性低,风险大。
2. 股票质押是否限制比例
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3. 股权质押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过关于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是企业正常的融资方式,很多拟上市公司会在上市前进行股权质押,这样能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同时,股权会发生变动。那么股权质押对股票有什么影响呢?
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
4. 上市公司把股票质押给证劵公司目的
获取现金流
5. 大股东质押股票,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严格上来说你还得看他的质押比例,因为股票质押在股票下跌过程中存在平仓的可能性,如果一个股东的质押比例超过50,那就是对上市 公司有影响了,极端情况下平仓就会变成控制人变更
6. 可以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围是什么
按照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无论是对于已完成股权分臵改革的上市公司,还是对于股权分臵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包括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进行战略投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三年内均不得转让。
7. 股权质押融资是否一定要上市公司,一定要有股票才能办
是的。股东股权质押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股权质押贷款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8. 股票质押意味着什么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至于部分解除质押,其实是很正常的做法。作为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来讲,对于资金的使用肯定有其固有节奏和计划,那么有计划的进行股票的管理,资金流的控制,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股票质押有双面性:
一是说明公司或大股东的资金紧张,基本面转差。
二是股票质押了意味着就没有卖出的可能,对市场抛压减小。所以不能简单说是利好还是利空。建议是,关注股东后续动作,若是将解除质押的股票再融资,是利好。若是将解除质押的股票套现,然后投向并购重组等战略实施也是利好。
一、解除质押股票会涨吗?
股票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反之,解除股票质押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
但因为股权质押有质押率,股价跌至一定比例触发警戒线时需要补充质押物,股东为缓解资金压力多会维护股价不至于跌至警戒线位置。
二、股票质押能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首先应查明出质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判定出质人是否有权将股份出质。其次,注意股份是否为不得转让或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转让:一是协议转让;二是通过挂牌交易在交易所流通转让。最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