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股东增持了公司股票 那么在多长时间内不允许发生重大事项
在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前十日为窗口期,不得增持。在重大事项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交易股票。在没有公告前的时间,只要谈判双方接触确定重大事项时,那就从接触那天开始就不能买卖了。
(1)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告扩展阅读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
Ⅱ 大股东增持是增持结束后发公告还是之前就必须发
是增持后才发的,不然散户会提前买入什么的 ,大户就赚不到什么了。
Ⅲ 股东增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票增持是什么意思?
股票增持看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看到的了:如果是股票评级中看到增持,就是说可以适量买入的意思,比买入这一个直接进行买入的评级低一点。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
增持是证券业中的一句行话,顾名思义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仓。
无论是对股票、期货、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证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添加买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说你原有了一定的仓位,再添加买入就是增持――加仓。
例如:我原持有的股票今天又买了100股,也可以说加仓100股,或增持100股。
股票增持有什么意义?
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
大股东增持对公司股票一般属于实质性利好,一般会带动股价上涨。
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况的应属公司大股东,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说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看好,公司一旦有发展前景,将从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价格上扬。
二、从市场供求看,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扩大了对该股票的需求,求大于供,将在市场层面推动股价上升。
不过有时候大股东增持股票短期对股价有一定支撑作用,不过由于增持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市场行情低迷。
我们常常看到所谓大股东增持,基本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利好作用极其有限,甚至会是主力刻意打压股价的契机,绝大多数股票在大股东宣布增持后都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对这种股票我认为都没有介入价值,尤其是大盘蓝筹宣布增持,必须在一周内清仓。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义明显不同。股票的好坏,还是看这家公司值不值。
Ⅳ 在哪里可以搜索到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的公告,请回答详细一点。
可以按F10
Ⅳ 如果大股东发布增持公告,到期后没有完成增持会有什么后果
没什么,没脸没皮的大股东多得很,参考2015年的万科。
Ⅵ 大股东增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东增持意味着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继续买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数量。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内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控股股东出现增持时,表示上市公司内部中长期看好股价上涨,通常这样的情况会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价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投资者可当作中长线投资参考依据之一。
如果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争夺控制权,控股前两位的股东大幅增持。会使股票在市场的需求增加,股价短期大概率会有大幅上涨,但是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是较为少见的。
如果是金融机构大股东进行增持,同样是看好后续上市公司股票的涨幅。这时投资者需要注意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在券商研报给出的增持评价,有可能在出研报之前或者之后才会进行增持,也有可能不会增持。
Ⅶ 股东增持股票要公告吗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高管及其股东增减公司的股票必须要发公告。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Ⅷ 请问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是否需要发公告
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