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是不是有不可解禁的股票有的100%的流通让人费解,公司创始人的股票是不u是没有算在流通股里
公司上市之日起,公司发起人的股票锁定一年,如果是大股东的,或者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遍锁定三年,三年之后变为全流通。
⑵ 上市公司股票解禁问题
新上市的股票没有我们平时所说的大小非问题,它们有的是大小限问题,那何为大小限?
“大小限”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时发起人持有的股份通常要有三年的锁定期,即从上市之日起三年后方可流通.这种流通权限售股票被称作“大限”.但如果在上市前12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的股份,则可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即可流通,锁定期仅为一年,这样的流通权限售股票被称为“小限”.
目前市场上被大家所称的“大小限”是指在2006提5月新老划断后产生的.所谓新老划断是以2006年5月18日为界,在此之后,新上市的公司属于全可流通的公司,已不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也就是说,一旦一年或三年的锁定期结束,这些股票不用再通过股改向股民送股,即可自动流出二级市场.投资者在购买此类股票时就应考虑这种风险,但是在新老划断后,我国股市发行的股票,平均的市盈率高达30倍,最高为99倍的中国远洋,居然比股改前发行的股票的市盈率还高.其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对“新老划断”这一重点并没大张旗鼓的宣传,告诉投资者在2006年5月18日起买的股票已是全流通股票了,必须在购买时就考虑到它一年或三年后将自动流出的风险,不要再以如此高的价格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买卖,但这种宣传几乎就没有进行过,很多投资者仍然按股改前的思维高价买进,这也可算是中国股民的一个悲剧呀.
⑶ A上市公司用自己的股票偿还B公司100万的欠款,这属不属于是金融负债
我觉得应该是金融负债,毕竟A上市公司欠B公司的欠款100万,然后通过自己公司的股票偿还这100万,不过前提是B公司接受A公司用股票进行偿还债务,但是这么做,B公司是要承担风险的,如果A公司的股票价值下跌,那么对于B公司来说这么做是亏本的,当然了,如果A公司盈利良好,股票价值上涨,那么B公司是不亏的。
就像是B公司如果接受A上市公司的股票,这其中就会有很大的风险,不如直接给钱来的稳妥,但是这也有可能让B公司得到更多钱,因为一旦A上市公司股价上涨,这时B公司再把股票套现出去,那么不就会得到更多的钱了么。
千万不要忘记,任何事都有风险,一旦做了就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
⑷ 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有什么用
作用如下:
1、给投资者以信心。
2、吸引更多的投资。
3、这属于利好消息可以刺激股价的上涨。
⑸ 兜底承诺是什么意思
你好,所谓兜底即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为前提的。 区别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虽然短期涨停效应显著,不过长期来看,在公司基本面没有显著改善的情况下,依靠“兜底式增持”不但无法显著提振公司股价,盲目进行“兜底式增持”反而会给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同时,“兜底式增持”是否涉嫌操纵股价、是否会导致股东权益不公平、“兜底”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是否有能力履行“兜底”承诺等充满争议。
“兜底式增持”脉冲
今年6月2日午间,奋达科技和凯美特气率先拉开了本轮“兜底式增持”的序幕。奋达科技控股股东、董事长肖奋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本人郑重承诺,凡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期间净买入的奋达科技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若因增持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此后,“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与日俱增。截至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稿时为止,已有包括奋达科技、凯美特气、宝莱特、安居宝、星徽精密、星辉娱乐、科陆电子、智慧松德、吉艾科技、青岛金王、东方金钰、长城动漫等在内的17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向员工发出了“兜底式增持”的倡议书,号召员工积极买入自家股票仅供参考
⑹ 股票兜底增持是什么意思
就是让员工去持股,如果破了现在买的价格,公司会按照现在的价格回购回去,不让员工来承担亏损。
这只不过是表面
实际上我打个比方你(上市公司)让你儿子(员工)垫钱去买烟(买上市公司股票),买到假烟(股价跌了)的话算你的(公司兜底)。
但如果你儿子还真买了假烟(股价真跌了),来问你要钱的话(让你兜底),你还不骂他一顿啊,你儿子敢问你要钱么?
如果运气好,那就是你儿子去买了真烟还碰上了打折(股价涨了),那就他能留点私房钱了,如果你正好还赚了点钱(业绩很好)还能给你儿子点跑腿费(分红)
⑺ 员工买入自家股票,大股东承诺兜底,如果期间有买入卖出怎么算
员工增持是有锁定期的,期间内不能交易。
⑻ 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收购一定量的股票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书面公开承诺的话,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派出机构收到书面报告后通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四)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四)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五)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六)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七)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⑼ 给你推荐股票信息,按他推荐的股票代码操作,产生巨额经济损失,同时推荐人承诺兜底,保本,我现在该怎么
摘要 股权投资是风险游戏,不承担风险便没有回报。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投资决策前,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比如投资意向书、尽职调查、财务和法律审计等,投资程序不完善,尽职调查不全面,程序遗漏可能造成不可预知的风险。二、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经济衰退。可能是经营决策不对,比如盲目扩张、过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业管理者的能力不够,或管理团队不稳定等。三、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价格产生波动,风险随即产生。这种风险是任何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