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则规定,银行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买卖股票,非工作时间是可以的
Ⅱ 人民银行员工可以买卖股票吗
可以的。限制的是证券从业人员,一边介绍股票一边自己也买卖,必然产生不公平
Ⅲ 银行从业人员能开股票炒股么
银行从业人员是可以炒股的;
买卖股票问题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3)银行员工不能有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交易规则:
买卖股票的数量也有一定的规定:即委托买入股票的数量必须是一手(每手100股)的整倍数,但委托卖出股票的数量则可以不是100的整倍。买入或者卖出的价格必须是在昨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才有效。
股票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股票连续竞价时段,因为有许多投资者可能同时买卖同一只股票,所以交易所制定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如某只股票现价5.66元,如果甲投资者此时输入5.66元的买入价,而乙投资者同时输入5.67元的买入价。
则乙投资者的申报优先于甲投资者的申报成交。如果大家申报的买入价格相同,则谁先输入买单谁先成交。卖出股票亦如此。某只股票如果现价是5.66元,甲输入5.66元的卖出价,而乙同时输入5.65元的卖出价,则乙的申报优先于甲的申报成交。
Ⅳ 在银行工作或证券公司工作不能做股票交易吗
只要是在证监会注册的证券从业人员都不能做股票,我只的不是持证人员啊~~!而是工作人员,银行和这个没有关系
Ⅳ 中国银行双十禁是不是规定职员不能做股票投资
闪牛分析:柜员十禁: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或在同一系统中同时持有柜员卡和授权卡;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保管好柜员卡、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他人使用;四、严禁利用客户帐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帐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五、严禁代客签名、设置、重置密码(代发薪业务除外)、操作电话、网上银行业务等;六、严禁私自代客保管存单、折、卡、票据、印鉴、证件;七、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投资理财;八、严禁泄露客户信息;九、严禁本人经办自己的业务;十、严禁复核柜员、授权柜员、业务经理、理财经理等非临柜人员到前台操作柜员业务。
Ⅵ 银行员工请进银行员是不是不能炒股的
银行从业人员可以开通股票帐户,并且买卖股票,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允许拥有股票帐户并持有股票, 政府官员也不允许,这是法律规定的。 可往往这些人用亲戚朋友的股票帐户来操作,俗称老鼠仓。
Ⅶ 中国银行员工不能股票投资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关于投资股票,只有证券相关的具有从业资格证这一块的人员是不可以参与股票投资的,但其实也可以间接参与,家人朋友的账号啊之类的,像你只是中国银行的员工那就更加不会有限制了,甚至你们银行跟券商合作了,银行还会建议你自己开户,多拉人开户呢。
Ⅷ 中国银行对员工炒股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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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银行员工可以炒股吗
银行员工是可以炒股的,这个没有规定说很行员工不能炒股,只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1、银行从业人员除了一些跟证券有接触的业务人员不允许炒股外,其他从业人员是可以炒股的,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证券公司开户就可以。2、只有一些特殊人群不可以交易股票,银行员工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拓展资料:
一、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买卖证券若干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挪用、借用公款或客户资金买卖证券;
(二)个人或以亲属名义贷款买卖证券;
(三)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集资买卖证券;
(四)私自代客户买卖证券;
(五)在工作时间离岗到行外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六)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查询与履职无关的股票信息或委托交易;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人员不能炒股票:
1、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
2、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注:证券基金从业人员是可以购买基金和期货的,但是不能购买股票。
Ⅹ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拥有股票账户吗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拓展资料:
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