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几种上市公司并购的模式: 一、 间接收购 间接收购可按股份获得方式分为四种。 第一种方式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如南京斯威特集团及关联企业通过收购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ST天鹅A(000418)。 第二种方式是收购人对上市公司母公司增资并控股,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如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通过增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而间接控制ST合成(000788)。这种方式适合于原收购方不愿退出或者退出意愿不强烈,收购人与原控制方依存度较高的交易关系中。 第三种方式是上市公司原母公司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权出资,与收购方成立合资公司,由收购方控股。如南京钢铁集团将南钢股份(600282)70.95%的股份出资,复兴集团及其他两家关联公司以货币基金出资,成立南京钢铁联合公司,并由复兴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60%股权,从而间接控股南钢股份。 第四种方式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行为将债权转换成股权。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对熊猫电子集团的债转股成为南京熊猫(600775)的第一大股东。 二、吸收合并 合并上市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是一种革命性的创新,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市场影响重大,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并购改善公司治理、并购中融资、股票支付手段减轻收购方现金压力等方面。 如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向光电”)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高远置业”)。具体方案为:方向光电向高远置业现有全体股东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吸收合并高远置业。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在方向光电股票暂停交易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3.09元/股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为3.85元/股。高远置业净资产以2008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暂估价值约为286,727.24万元,各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来认购方向光电本次新增股份,即方向光电向高远置业全体股东定向增发的股份约为74,474.61万。 三、定向增发 第一种方式是定向增发股份。即通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特定对象以资产或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增发的股份,在拥有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后,即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具体案例如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司向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9,960,000股作为对价,购买集团公司拥有的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41%的股权。如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保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1元。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天保控股发行6,900万股的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滨海开元 49.13%股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900万股。 4、购买资产范围及交易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为天保控股拥有的滨海开元 100%的股权。公司将向天保控股发行6,900万股的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滨海开元 49.13%的股权,并运用现金收购剩余的50.87%股权。收购所需现金由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解决,非公开发行未获核准或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足支付的,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天保控股,天保控股以所持有 的滨海开元49.13%股权作价认购本次发行的新股。 6、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即14.79元/股。 第二种方式是定向增发可转换债。这种模式由于是定向发行,无需聘请承销 商等中介机构,发行成本低,效率较高。而且转股是在几年内分期完成,名义上是债权,实际上是股权,确保债券按约定的价格转为股份,又不会造成公司迅速扩张,转股完成时公司投资可能已经见效,利润增长可能超过股本扩张的速度,不会造成利润的稀释。比如青岛啤酒分三次向美国AB公司定向增发1.82亿可转换债券,7年内根据双方的转股安排全部转为青啤H股,股权转让完成后,AB集团将持有青啤的27%的股份。
⑵ 公司并购用现金或股票方式支付有什么不一样,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现金就是从企业的现金流里面拿钱购买,这要求企业必须有强大的现金流做后盾才行。而一般一个企业现金充足的话,一般而言这个企业都是做得很好的,就是企业卖的产品服务回收的钱非常快,而且多,就是说这个企业赚钱能力非常强
股票只是现金等价物。如果股票价格上涨,那么收取股票的单位就会赚更多的钱,否则就和现金一样或者卖企业卖的钱少一些。企业持有的股票一般都是大小非之类,或者再融资之类获得的,也就是说股票一般不可以当天就卖出,需要持有一段时间,这期间风险和收益并存的。
所以,从这上面2个就可以大致知道用现金和股票并购时候的好处和坏处了
⑶ 企业并购中现金支付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有哪些优缺点
特点:一旦目标公司的股东收到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权益。对于并购公司来说,以现金进行支付,对原有股东的权益不会有任何稀释,但却有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
一、现金支付的优点:
1、估价简单明了。
2、从收购方角度看,以现金作为支付工具的最大优势是速度快,可使有敌意情绪的目标公司措手不及,无法获取得充分的时间实施反并购措施,同时也使与收购公司竞购的公司或潜在对手公司因一时难以筹措大量现金而无法与之抗衡,有利于收购交易尽快完成。
3、对于目标公司而言,现金收购可以将其虚拟资本在短时间内转化为现金,目标公司不必承担证券风险,日后亦不会受到兼并公司发展前景、利息率以及通货膨胀率变化的影响,交割又简单明了,所以常常是目标公司最乐意接受的一种收购支付方式。
二、现金支付的缺点:
1、对于兼并方而言,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现有的股东权益虽不会因此而被“淡化”,但却是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
2、对于目标公司的股东而言,现金收购方式使他们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从而提早了纳税时间,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3)公司并购采用股票支付方式的优点是扩展阅读
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当以考虑并购目的为主、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为辅。
1、以买壳上市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被并购方能够直接从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资格。并购方如果以现金支付,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周转带来资金压力,还会因为被并购企业的业务质量不高,
并购后很难形成偿还债务的现金流优势,此时就应该将被并购方的原有业务进行整体剥离。因此,并购方最好选择资产置换方式,以植入自身优质业务。
2、以财务性重组为目的,这是基于被并购方管理不善或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导致其市值远远低于经营能力所创造的价值。财务性重组意味着并购方将旨在获取这部分管理收益或治理收益。此类并购一般选择现金支付方式。
3、以战略性重组为目的,即以并购双方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管理层的通力合作为前提,谋求业务的整合价值最大化。因为是合作性重组,并购双方的利益要从并购后存续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中实现,所以这种并购采用股权支付方式,可以减少并购时的支付压力,同时与被并购方共同承担风险。
⑷ 并购支付的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1.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在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和稳定的现金流且股票被市场低估的情况下,并购方会选择现金支付方式。因为并购方的股票被低估时采取股权支付方式需要增发股票,这可能会摊薄每股收益,对股东和企业业绩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反之,当并购方财务状况不佳,目前或可预见的将来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较差,而且并购方的股票市值被高估时,并购方会选择股权支付方式。因为现金支付方式不仅要受到即时支付能力的制约,而且要受到并购后能否迅速获得稳定现金流的制约。若无足够的现金流,必然会影响到并购后企业的发展。而采取股权支付方式还可以使并购双方共同承担并购后的风险。
2.并购方股东和管理层的要求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并购方股东关心的是保持控制权和增加每股收益。现金支付方式虽然不影响并购方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可继续保持其控股地位,但以自有资金支付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的发展和并购后企业的有效重组,若以举债方式进行现金支付又会使企业和股东面临还本付息的财务压力和风险。股权支付方式则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因为并购后企业的业绩若没有相应幅度的增长,那么就会摊薄每股收益,而股权支付方式可以使并购方免于承受巨大的融资和即时支付现金的压力,有利于并购后企业的有效整合和快速发展。如果并购方的股权分散,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偏低而又要保持并购后的相对控股地位,那么并购方的主要股东就不会选择股权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对并购方管理层的影响在于如何既能保持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控制权和资源的分配权,又尽可能减少股东对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若以股权支付方式并购,尤其是在管理层持有本企业股份的情况下,增发新股则会稀释他们对企业的所有权,可能导致更多的外部投资者监督并干预其经营活动。因此,并购方管理层持有本企业的股权比例越高,他们越愿意选择现金支付方式。但用现金支付需要筹措大量资金,这时管理层又不得不在对外融资问题上进行权衡。
3.被并购方股东和管理层的意图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被并赔方股东同样会考虑采取什么支付方式对自己有利。如果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高于被并购方的实际价值,则被并购方股东会以转手的方式变现,以免分担并购方由于“支付过多”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股权支付方式使被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股东,则其必然分担并购方由于“支付过多”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低于被并购方的实际价值,而且被并购方股东充分相信通过并购后双方的重组与整合可以取得更多的未来收益,则被并购方股东更愿意接受股权支付方式,以换取并购方的部分股权,分享并购后企业未来增加的收益。
被并购方管理层则更加关注自身在并购后企业中的地位和发展机会。因为在股权支付方式下,被并购方股东可以以其在并购后企业中持有的股权为条件与并购方交涉,要求以适当的人事安排增强其在并购后企业中的发言权和知情权。但若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并购,那么被并购方管理层的个人地位和发展机会则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能力以及并购方对于并购后企业的未来发展计划和安排。
4.税收安排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对于并购方而言,以借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来支付并购价款,其利息的成本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资本的成本则只能在税后列支。对于被并购方股东而言,若并购方向被并购方股东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股权支付方式,则只有在未来出售所换来的股票时才需要纳税,因而持股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的时间并享受推迟纳税或低税率的税收优惠。可见,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足以弥补被并购方股东在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方式才是可接受的。尽管采用股权支付方式可以延迟纳税,但这通常是有条件的:①并购必须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不仅仅是税务目的;②并购完成后,被并购方必须以某种可辨认的形式持续经营,即不能出售自己的主要资产;③在被并购方股东收到的补偿中,至少有50%的部分是并购方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5.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法律法规的约束对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一个国家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所占比重的大小对并购支付方式的影响较大。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直接影响到并购的融资方式、支付手段和规模;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则直接影响企业是采取现金支付方式还是选择股权支付方式。美国的资本市场发达,因而其采用股权支付方式进行并购的案例较多。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而间接融资市场又受到政府严格的监管约束,以致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成本较高,因而限制了并购规模和支付方式的选择。
⑸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公司收购是一种有效的资源再分配手段,是企业扩大的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径。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确定目标公司时,买方将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采用哪种收购方法。 收购方式的确定可能直接影响下一个环节的决策,例如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甚至直接关系到收购的成败。公司收购包括了直接购买公司资产(绝对的所有权)或者间接收购股权在内的所有取得控制权的情况。公司的收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最后,全面的证券收购意味着收购公司的投资不仅包括现金和股票,还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这样,可以将各种付款方式组合在一起。如果正确匹配,则可以避免这两种方法的缺点,即购买者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现金,并防止股权稀释和收购企业原股东的控制权转移;同时,债券融资利息的税收抵免效应可以用来避免过度的财务风险。尽管采用全面证券收购将使收购交易的程序变得复杂,但也增加了风险套利的难度。因此,这种获取方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⑹ 并购支付的并购支付的财务风险
(一)现金支付产生资金流动性
风险由于现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会给并购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公司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其次,使用现金支付工具,交易规模常会受到获现能力的限制;再次,从被并购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值,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这会影响并购的成功机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二)股权支付产生股权稀释风险
使用股权支付方式,通常会导致股权稀释,造成控制权减弱。如香港玉郎国际漫画制作出版公司并购案,其领导层通过多次售股、配股集资,进行证券投资和兼并收购,这一方面稀释原有股权,另一方面也为其资本运营带来风险,最终导致玉郎国际被收购。
(三)杠杆支付产生债务风险
这方面美国的教训最典型。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垃圾债券泛滥一时,其间11.4%的并购属于杠杆收购行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的经济陷入了衰退,银行呆账堆积,各类金融机构大举紧缩信贷,金融监督当局也严词苛责杠杆交易,并责令银行将杠杆交易类的贷款分拣出来以供监督。各方面的压力和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垃圾债券无处推销,垃圾债券市场几近崩溃,杠杆交易也频频告吹。 (一)企业财务结构支付方式要受企业现实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收购企业的杠杆比率较高,一般不会采用现金收购或发行债券,而倾向于股权融资。如收购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则可以考虑现金支付,增加负债水平;如收购公司的现金流量不宽裕,则可以考虑分期付款或股票收购。一般来说,只有每股的现金流量大于每股收益,企业才有能力进行购并扩张活动。否则就要通过融资,依靠贷款或发行股票来解决。
(二)支付方式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金额及融资方式直接相关。如果并购金额不是很大,采用股票支付方式是不合算的,因为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所以一般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并购公司是大规模的公司,且并购涉及的金额过大,则一般采用股票或混合支付方式。若使用现金支付,公司的现金压力太大,可能会影响到并购后公司整合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和运用。
(三)融资成本在可以选择支付方式时,应从收益成本的角度,比较资金成本。发行股票有发行成本,银行贷款有贷款成本。这里要注意,即使是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来支付,也存在资金成本,至图芎财务风险,其传导的主要特征是:环境性,外部环境对财务风险传导有重要影响;财务风险源复杂性,财务风险源由外部传人供应链,外部风险多而复杂,风险源查找不易;动态性,外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内部风险传导过程的变化使风险处于动态传递。供应链中某些节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占用上下游企业大量资金,如果其财务状况不够稳健,将随时导致对整条供应链的致命打击。该类风险的动力是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信用,风险载体是资金。由于各企业需要在反应速度和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一旦有一家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则上游提供品不能正常输出,下游则会因输人品供应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最终导致链条某一环断裂,一环的断裂又以极快的速度传遍整个供应链,整个供应链面临崩溃。
供应链风险交互式传导模式是指由某一风险事传递给供应链中另一个节点企业,接受财务风险的供应链节点企业又引发若干其他风险,并将新生风险反过来又传递给原有企业。该模式的传导特征表现为:循环叠加性,交互式风险传递是双向的,具有交互性,风险源将风险传递给风险宿主时,风险宿主又因风险的位移引发新的风险事件,将原风险反向传给原风险源;复杂性,多种风险往往交互传递相互影响和助长,使得风险防范的难度大大增加;传染性,交互式使风险在整条供应链范围内迅速传播,风险一旦产生,就会借助风险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而迅速扩散;系统性,供应链的扩展虚拟组织的特性使供应链节点企业风险单向传递的可能性相对少见,供应链中的风险传递更多地属于风险在供应链中交互式传递。
(四)资本市场因素 目标企业所在国的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是影响投资并购的一个大环境因素。如对于股票支付方式必须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走向,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考虑换股比例、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股权收益的影响。
(五)税收安排对于并购企业而言,以借款或发债方式筹集现金来支付,其利息成本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资本成本则必须在税后列支,不能收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对于目标企业而言,若并购公司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换股方式,则可通过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缴纳。因此,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价格足以弥补目标公司股东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才是可接受的。 (一)总体策略在并购支付环节,并购方应从整体上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要深入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并购方是非上市公司,一般只能用现金收购;如果并购方是上市公司,除现金外还可选择股票、债券或混合证券收购等。
第二,要了解并购方股东对股本结构变化的可能反应、并购方资产的流动性及融资能力。在采用股票收购方式之前,必须确定其主要大股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采用现金收购方式时,必须考虑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即时付现能力、现金回收率以及回收年限等。
第三,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管理层的偏好和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近期股价水平。为了保证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支付工具的选择应对目标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资本结构有利,应能诱使目标公司股东或董事会出让股份,同时也要考虑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影响。
(二)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制定并购资金需要量及支出预算。并购企业在实施并购活动之前,应对并购各环节的资金需求进行周密预测及核算,并据此制订详尽的预算。以预算为依据,并购企业还应依据并购资金的支付时间确定并购资金支付程序和支付数量,并据此制订并购资金支付预算。这样做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降低财务风险,保证并购活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2)改进支付方式,降低支付风险。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可以充分考虑以下方式,以降低支付风险:
一是股权支付方式。在全流通之后,换股并购不再因为股份流动性的差别受限,可以灵活运用到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股权支付方式除公司之间直接以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互换外,定向增发加换股、回购加换股等方式都是可行的手法。并购估价将主要依据证券市场价格,而不再是净资产。采用换股收购能避免大量的现金流动压力以及对后续重核所带来的资金压力,而收购方能享受延期纳税和低税率的优惠,还可使并购双方共同承担股价下降风险。
二是可转换债券支付方式。可转换债券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以高于当期股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的支付工具,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可使本金增值的双重性质。可根据二级市场的预期波动以及基本的财务指标灵活运用可转换债券,在其递增利率、初始转股价的溢价比例、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赎回、回售以及利率补偿或按浮动利率补偿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降低并购的财务风险。
三是权证方式。上市公司采用二级市场竞价收购或要约收购加上权证的支付方式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规避风险的优点。对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方而言,可发行目标公司的备兑权证来取得资金。由于权证允许持有人有权利但无义务以约定价格在约定时间购买或者出售约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有价证券,因此并不会在发行权证之初就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和股东结构。上市公司可结合并购进程和并购成本收益预测,灵活运用该支付方式。
四是混合支付方式。并购中将若干种支付方式组合在一起,综合其长处,克服其短处,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使用混合支付方式将是股改后并购市场财务方式的发展趋势。
(3)合理安排支付时问。融资支付环节的财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上不匹配。对此,并购企业应认真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用合理手段降低这一风险。以下为两种常用的控制支付财务风险的措施。一是分期支付。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虽然可能会增加并购总成本,但这一方式可以减轻并购企业一次性支付所带来的大量短期现金需求负担,并购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可以成为后期的支付金额的融资来源。此外,并购企业还可利用分期支付的缓冲期避免由于目标企业隐瞒债务所造成的潜在财务风险。二是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偿债协议。国内并购实践中,一些并购企业往往由于并购后无法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主要原因在于其并购前没有与目标企业债权人沟通。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应在并购前通知目标企业债权人,并与其达成债务偿还协议,以防止这一潜在的财务风险发生。
(4)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降低流动性风险。为降低并购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并购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并购方式减少现金支出。一是效益补偿式并购。并购企业收购时,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超过负债的余额,不马上支付现金,而是与对方达成协议,用并购后企业实现的利润按协议基数和年限进行清偿。二是先破产后并购。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宣布破产后再与破产企业清算组订立收购协议,以承担法院裁定的破产企业债务的方式并购目标企业。这一方式既避免了潜在的债务风险,又减轻了现金支出负担。三是背债控股并购。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股权性投资,针对这一限制,在目标企业债务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且无力偿还时,并购企业可与银行达成协议,以承担目标企业银行债务的方式进行并购。从而绕开这一限制,减少现金支出。四是拆股分红式并购。并购企业不直接购买目标企业资产,而是与其所有者或主管机构协商,以入股形式将其净资产并人并购企业中去,并分取红利。既可缓解并购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义可加快目标企业公司化改造进程。
(5)提高融资弹性。并购除了可以采用风险性较小的权益性融资方式,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较灵活的融资方式,通过提高融资弹性来降低财务风险。如可提前收兑债券、可转换债券的融资弹性都较大,实施提前收兑和转换,均可提高企业反应能力,有效地降低财务风险。当然,对于具体的融资支付方式的选择,还要在成本和灵活性之间做出权衡。
⑺ 股权支付并购是什么
企业并购活动中,并购支付是实现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并购支付方式指并购公司为了得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采用的支付方式,即并购公司拿什么来换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现金支付
现金收购是指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一旦目标企业的股东收到对其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企业的任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并购方的现金来源主要有自有资金、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和出售资产等方式,按付款方式又可分为即时支付和递延支付两种
2、换股支付
换股并购是指并购公司将本公司股票支付给目标公司股东以按一定比例换取目标公司股票,目标公司从此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说这是一种不需动用大量现金而优化资源配置的方法。换股并购在国际上被大量采用,具体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和股票回购换股三种形式。
3、杠杆支付
杠杆支付在本质上属于债务融资现金支付的一种。因为它同样是以债务融资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然后再用债务融资取得的现金来支付并购所需的大部分价款。所不同的是,杠杆支付的债务融资是以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将来现金收入做担保来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通过目标公司发行高风险高利率的垃圾债券来筹集资金。在这一过程中收购方自己所需支付的现金很少(通常只占收购资金的5%~20%),并且负债主要由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现金流量偿还,所以,它属于典型的金融支持型的支付方式。
4、卖方融资
在许多情况下,并购双方在谈判时会涉及到并购方推迟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这是在因某公司获利不佳,卖方急于脱手的情况下,产生的有利于收购方的支付方式,与通常的“分期付款方式”相类似。不过这要求并购方有极佳的经营计划,才易取得“卖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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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公司并购采用股票支付方式的优缺点,考试用的,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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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企业并购的优点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的自愿联合,相对于敌意收购而言,操作简便,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3、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而言,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⑽ 请业内人士解答:为什么在企业并购中,股票市场通常看好现金支付而非股权支付两者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是什
假设有A公司欲并购B公司
A公司总股本100万股,市值10元/股,则A公司总市值1000万。
B公司小些,20万股,10元/股,B公司总市值200万。
再假设两公司每股净利润均为1元/股(均为10倍PE),即A公司总净利润为100万,B公司总净利润为20万。
如果A公司以现金来收购B公司,通常需要一定溢价才能要约收购成功。由于B公司市值达2000万,那么一定支付B公司股东们总计超过2000万才可能成功,实际收购可能需要3000万元。
那么并购完成后,A公司仍然保持100万股股本,但是并购以后,A公司的总净利润提高到120万元,则每股净利润提升至1.2元,所以A公司市盈率从10倍降到8倍多些,所以虽然A公司掏了不少钱实施并购,但股价理应有上涨的预期。
但是如果用股权支付的方式来进行并够,情况就不同了。
通常的做法会是将B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兑换为A公司股票,那么并购后,A公司的总股本理应从100万股增至120万股,而每股收益还是原地踏步,仍然1元/股,只是B公司不在存在,B公司原股东所持的股票,1:1兑换为A公司股票而已。
如此看来,现金并购似是更胜一筹,所以市场通常更看好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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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问题并不是绝对的,因为A、B两公司会存在各种不同的运营情况,分别假设如下:
1,情况仍如前述假设,但是A公司流动资金以及银行信用有限,无法筹措足够资金实施现金并购,则只得进行股权支付;
2,即便有财力,但考虑到税金、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以及未来有1+1>2的合作效果,那么股权并购也是非常合适的;
3,如A公司市值1000万,B公司市值200万,但是A公司盈利能力却未达到B公司的5倍,又存在股权并购的可能,那么A公司在实施并购后,能够增强每股盈利能力,股权并购也会有非常好的预期。
4,即便两者公平的进行股权支付进行并购,但是存在一个事实就是B公司未来成长的预期更佳,那么股权支付并购后,会导致A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得到提升,那么股权支付也是更佳的。
5,如果B公司是亏损企业,但是经过并够后,A公司有信心扭转局面,达成盈利,那么低价现金并购肯定是最合适的,情况合适未来有良好预期,即便股全支付暂时吃亏也是值得的。
总之,并购的方式是综合各种因素来决定的,未必一定哪种强、哪种弱,只是现金支付方式的主动性较强,通常更能及时反映在股价上涨的预期上,所以才更受股东们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