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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发股票数量

发布时间: 2022-03-28 17:37:33

Ⅰ 一个公司的股票是固定的数量吗

你说的没错,发行后股票总数量是不会改变的,除非公司增发新股,或以分红方式送派股份,这样的话总数量会相应的增加,但是不是企业可以随便增发的,要获得批准后才可以实施。

Ⅱ 一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是固定的吗

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数量不是固定的,因为企业要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的资金数量来决定是否增发股票或者回购股票,债券也是类似,因为债券的低利率和抵税作用,所以发行债券一般都会持续增加,除非债券到期。上市后,会根据经营情况实行送、转赠、增发股份,那个时候总股本才会有变化。
正文: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数量不是固定的,因为企业要根据后续经营所需资金的多少来决定是增发股票还是回购股票。作为投资方,可以选择将你购买的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现在改成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当然这得根据你持有这个股票的目的和份额来决定,比如你持有70%,你只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因为你持有的意图是想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完成了事实上的企业合并。股市发行的股票或者的数量是可以变化的,比如大家经常提到的“增发新股”等,就是公司在原来发行股票后,出于将来的这样或者那样的打算进行的融资行为。
拓展资料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是固定的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量是固定的吗?也是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目一般是固定的,尤其是针对首次发行的股票数量,都是有着明确的数目的,根本就不会随着购买人数的变化而发生巨大的波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在首次发行的时候是固定的,但是在后期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不固定的,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知道的,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Ⅳ 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什么确定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四款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
确定了发行价格下限,这样能确定出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发行数量的下限如何确定呢?
发行数量下限确定高了,这样未来股价涨幅过高的话,不是影响发行么?
在确定发行数量下限,该如何考虑呢?
望达人赐教!

Ⅳ 请问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什么条件,并且发行股票的数量有什么最低和最高限制。如果公司想筹集更多资金,是

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和证监会通过,具体条件与发行数量、价格等也是由审核来定夺,但一般是以发行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来作为发行价格的。
上市公司筹集资金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发行股票,但手续和审核非常严格,经常无法通过,所以,有些公司会采取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那样相对简单。

Ⅵ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有数量的限制吗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Ⅶ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有上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公司增发股票数量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二十四条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Ⅷ 一个公司要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怎么形成

第一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与
总股本
的25%,超过4亿股的发行不低于10%。发行价格是通过网上询价来定的

Ⅸ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是怎样决定的

股票市场
1、 股票及股票种类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投入股份及所持股权的一种凭证、是股东借以获得股息收入及管理权力的一种有价证券。

①普通股:在公司经营管理、盈利及财产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票,是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基本形式。

②优先股:公司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有固定股息并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

③绩优股: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利润率。

④垃圾股:业绩较差公司的股票,主要表现为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差。

⑤蓝筹股: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三种筹码-蓝、红、白)。

⑥红筹股: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例:中信泰富、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

⑦存托凭证(DR):指在一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成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⑧美国存托凭证(ADR):面向美国投资人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美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规定法人机构以及私人企业的退休基金不能投资美国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对于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的DR则视同美国的政券,可以投资。

⑨A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⑩B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和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国内。

⑾H股: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ong Kong)。依次类推,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别叫做N股和S股。

⑿国有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⒀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⒁社会公众股: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千分之五。

⒂公司职工股: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2、股票的发行与流通市场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场所。

①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实现资本职能转化的场所,为需求者提供筹资渠道,为供应者提供投场所。

②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已发行股票转让的市场,为股票持有者提供变现机会,为新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③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筹集资金
、转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3.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②股本结构: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③经营及财务状况: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内的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④国家政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4.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除了应当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质量的要求外,还必须具备:

①在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比例不高于20%。
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连续盈利。

5.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④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6.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①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③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

④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⑤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

⑥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7、衡量投资价值的主要指标

①每股税后利润:又称每股盈利,等于1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数。每股盈利数额高,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

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

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的百分比,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例:某上市公司净资产15亿元,当年税后利润2亿元,公司总股数10亿股。

每股税后利润= 2亿元÷10=0.2元
每股净资产值=15亿元÷10=1.5元
净资产收益率=(2亿元÷15亿元)×10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