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是固定的吗
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数量不是固定的,因为企业要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的资金数量来决定是否增发股票或者回购股票,债券也是类似,因为债券的低利率和抵税作用,所以发行债券一般都会持续增加,除非债券到期。上市后,会根据经营情况实行送、转赠、增发股份,那个时候总股本才会有变化。
正文: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数量不是固定的,因为企业要根据后续经营所需资金的多少来决定是增发股票还是回购股票。作为投资方,可以选择将你购买的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现在改成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当然这得根据你持有这个股票的目的和份额来决定,比如你持有70%,你只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因为你持有的意图是想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完成了事实上的企业合并。股市发行的股票或者的数量是可以变化的,比如大家经常提到的“增发新股”等,就是公司在原来发行股票后,出于将来的这样或者那样的打算进行的融资行为。
拓展资料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公司如果能发行股票在发行数量上有什么规定或限制
新公司法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㈢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是怎样决定的
股票市场
1、 股票及股票种类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投入股份及所持股权的一种凭证、是股东借以获得股息收入及管理权力的一种有价证券。
①普通股:在公司经营管理、盈利及财产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票,是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基本形式。
②优先股:公司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有固定股息并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
③绩优股: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利润率。
④垃圾股:业绩较差公司的股票,主要表现为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差。
⑤蓝筹股: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三种筹码-蓝、红、白)。
⑥红筹股: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例:中信泰富、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
⑦存托凭证(DR):指在一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成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⑧美国存托凭证(ADR):面向美国投资人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美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规定法人机构以及私人企业的退休基金不能投资美国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对于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的DR则视同美国的政券,可以投资。
⑨A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⑩B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和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国内。
⑾H股: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ong Kong)。依次类推,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别叫做N股和S股。
⑿国有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⒀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⒁社会公众股: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千分之五。
⒂公司职工股: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2、股票的发行与流通市场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场所。
①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实现资本职能转化的场所,为需求者提供筹资渠道,为供应者提供投场所。
②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已发行股票转让的市场,为股票持有者提供变现机会,为新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③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筹集资金
、转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3.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②股本结构: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③经营及财务状况: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内的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④国家政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4.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除了应当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质量的要求外,还必须具备:
①在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比例不高于20%。
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连续盈利。
5.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④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6.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①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③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
④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⑤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
⑥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7、衡量投资价值的主要指标
①每股税后利润:又称每股盈利,等于1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数。每股盈利数额高,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
④
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
⑤
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的百分比,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例:某上市公司净资产15亿元,当年税后利润2亿元,公司总股数10亿股。
每股税后利润= 2亿元÷10=0.2元
每股净资产值=15亿元÷10=1.5元
净资产收益率=(2亿元÷15亿元)×100%
=13.33%
㈣ 企业如何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及其投向有什么规定
你好,上市公司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的数量的决定因素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公开发行: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其中并未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的总数量 这应该由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和融资规模自行确定 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㈤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有数量的限制吗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㈥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6)公司发行股票数额有规定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㈦ 发行股票数量有限制吗,有的话又受到什么限制呢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㈧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额有什么规定
这个没有啥规定
㈨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是,经股东大会对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等作出决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和确定作价方案;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㈩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多少有什么规定总的股数是一开始就设定好不会有变化的么。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主要有三种模式:
1、新股公开发行上市: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其中并未规定公司公开发行的总数量,这应该由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和融资规模自行确定,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2 、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3、增资发行:即俗称的增发或非公开发行,但未规定发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