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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派5210 2025-08-10 15:24:04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个税

发布时间: 2021-05-18 03:24:42

Ⅰ 需要交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吗

一、股票交易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股市买卖股票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

按照成交额的1‰缴纳印花税,并且是卖方交,买方不用交。如果成交额100000元,就要缴纳100元的印花税。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交印花税。

三、从该上市公司分得的股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并且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享受优惠之后的算法。

1、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10%的税率缴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个税扩展阅读

一、股票买进费用:

1、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3、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二、股票卖出费用:

1、印花税0.1%。

2、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4、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Ⅱ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Ⅲ 个人转让公司股权,要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公司股权,要按以下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2、法规规定: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中国居民取得的来源于境内、外的股权转让所得以及非中国居民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股权转让所得,均应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有两个:
(1)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2)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Ⅳ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规定,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Ⅳ 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首先,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国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基础性规定,而新三板挂牌公司由于涉及到公众公司及股份限售等特殊情况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
一、限售股解禁后出售的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包括: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挂牌公司的自然人投资者在转让挂牌公司的股份时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20%缴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限售股出售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如何缴税呢,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如果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出售的是非限售的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部分股份包括自始未被限售或者限售解禁后已经转让过的股份。
三、何地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Ⅵ 转让股票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鉴于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尚不健全,对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征税办法和纳税期限的确认等都需要作深入研究,因此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交纳个人所得税0元

Ⅶ 个人转让股票收入现在需要计征个税吗

个人转让股票收入需要计征个税。

股权转让者仍为纳税人,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这种关系不以转让者和受让者签定的合同内容变更。扣缴义务人不得以不知道某些涉税情况为由不履行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对股权转让者和受让者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仍按税法规定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不知道的涉税情况,扣缴义务人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应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保证股权交易链条中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

(7)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个税扩展阅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 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

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Ⅷ 股票转让所得要征个税吗

问:股票转让所得要征个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Ⅸ 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Ⅹ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规定,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税额。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