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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是否要卖掉公司的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4-11 07:56:16

A. 公司高管要离职的原始股怎么处理

公司高管在公司上市前离职,原始股在离职半年内不能转让。不管公司是否上市都有半年的时间限制。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B. 上市公司高管离职时所持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高管离职时所持有的股票还是高管的,如果是要减持的话,必须要离职半年以后,如果是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还是提前公告。

C. 在任期间没有持有公司股票,离职后是否能买卖公司股票

你要是不在这个公司的话,说明你已经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了
是可以购买的,除非你是这个公司的高管

D.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离职后照样分红,这种情况股份能卖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让我们表示非常疑惑的问题,尤其是很多朋友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离职后照样分红,这种情况之下,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能够卖掉吗?实际上如果自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那么在离职之后,自己的股份是可以选择卖掉的,而且只要签署相关的协议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明显的知道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离职后照样分红的情况之下,我们实际上是可以将自己的股份卖出去的,但因为有些员工和公司签署相关的协议,必须要看下协议里面对此有没有相关要求。

E. 我公司股票已上市6年了我已辞职,能否卖掉我的持股

需视您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有规定辞职後几年内不得卖股票的条款,有些公司则是员工离职後才逐年依照比例发放给离职员工

F. 中小企业 高层股权激励获得的股票,在其离开企业后是否必须卖给公司

这个观点不正确。
如果是已经上市的中小企业公司股权激励得到的股票,可以在离职6个月后,通过股票市场出售或继续持有;如果是没有上市的中小企业,股票持有者即可继续持有该股票,也可通过自由协商的方法,将股票转让给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除非在获得股权激励的股票之前,该公司有具体的其他约定。
如果您还是不太明白,请登录巨潮网查看股权激励有关的法律法规。

G. 本人已离职数年,但一直持有前家公司的原始股。今天人事找我,说问我要不要退股!然后说了下面一段话

你持有原始股,就是前家公司的股东。尽快了解一下这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让你退股的意思就是想找你收购你的股权。
如果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相差不大,小股东就可以踩跷跷板,发挥一两拨千金的作用。你手中的股权不仅仅是公司净资产的价值。

H. 如果公司一直未能上市,员工所持有的股份离职时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没有上市,员工持有的股份在离职的时候,一般都会还给公司。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时候,除了给员工优厚的薪资待遇,会给一些核心员工股份奖励,一旦公司经营良好在上市之后,员工手中的股份,就能在二级市场卖出不错的价钱,自己获得超额的受益。

但是有不少员工等不到公司上市就选择了离职,那么员工手中的股票如果没有出钱购买,并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离职之后会自动收回到公司,和员工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一、员工持有虚拟股,在离职后股份回收原公司。

公司为了激励员工,会给一些有核心竞争力和工作能力不错的员工画大饼,承诺给这些员工股份,但是有的承诺没有落到实处,只是口头承诺,或者做出了相应的限制,并没有把员工登记为股东。

员工离开原来的公司,那么他持有的虚拟股,自然自动回收到原来公司,和员工没有太多关系,自己也不会获得什么利益。

员工离职的时候,持有虚拟股和实股,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I. 持股员工离职时股份如何处置

1、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即使他辞职不干了还是一样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拓展资料

1、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4条,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2、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该《规定》第23条决定,废止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