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什么意思
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B. 什么是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是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实际意义:
行权价格和权证价格紧密相关,行权价格依附于权证而存在。对认沽权证来说,行权价格高于行权期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对认购权证来说,行权价格低于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
因此行权价格成为定价权证的重要标尺,公式是
认购权证价格=到期证券价格-行权价格
认沽权证价格=行权价格-到期证券价格
影响:
行权价愈低,看涨期权的价格愈高;行权价愈高,看涨期权的价格愈低,二者呈现反向关系。理由很简单,标的物目前的价格保持100元不动,行权价越低,看涨期权的履约价值越高;行权价越高,看涨期权的履约价值越低。
看跌期权方面,行权价越高,看跌期权的价格越高;行权价越低,看跌期权的价格越低,二者呈现正向关系。因为行权价越高,看跌期权的履约价值越大。
C.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是啥意思有什么用处
行权价格是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行权价格和权证价格紧密相关,行权价格依附于权证而存在。对认沽权证来说,行权价格高于行权期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对认购权证来说,行权价格低于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
因此行权价格成为定价权证的重要标尺,公式是:
认购权证价格=到期证券价格-行权价格
认沽权证价格=行权价格-到期证券价格
D. 股票期权是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赋予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员工股票的新型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将高级人才与自己的兴趣结合起来。行使股票期权将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持有人从公司购买已发行股份,即直接从公司购买,而不是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期权的特点: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区别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正是期权的非线性损益结构使得期权在风险管理和证券投资中具有明显的优势。通过组合不同的期权、期权等投资工具,投资者可以构建不同的风险收益组合。
决定股票期权的价格、实施和有效性。股票期权的认购价格可以以股票期权合同签订日前一段时间的平均市场价格为基础。股票期权的实施有两种方法:统一方法和加速方法;加速法是指可行权期权的比例随着年限的增加而逐年增加的方法。与匀速法相比,加速法更能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或经理人离职前5-10年。由于经理人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经理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股票期权,公司应披露此类交易。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发行、配售或者分割股份时,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增加股票期权。经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有权收回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当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一般不允许对股票期权重新定价。
E.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价格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比如:最低不能低于多少之类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5)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定价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出现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出现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F.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怎么定
既然有股票那肯定是上市公司,,
股票的价格一般按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定价,
对于内部员工可以稍微打折给被激励者
G. 股票期权行权价 是什么意思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期权分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场外期权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达成。
行权有时间限制,是在指定期间(行权期)行使权利,既不能在行权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权期之后。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权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后尚未行权的权证将予注销,届时该权证将没有任何价值。一般而言,投资者可在权证的上市公告书中找到该权证的行权期。
(7)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定价扩展阅读:
1、股票期权具有以小博大的功效:投资者拿100万自有资金操作和拿5万期权费用做100万名义本金的期权所带来的收益是差不多的。这样的话,剩下的95万还可以去做其他的投资,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以小博大的工具。
2、股票期权具有下有底,上不封顶的特点:投资者拿100万自有资金操作和做股票配资,收益和亏损是成正比的,然而股票期权的最大亏损就是所支付的期权费用,不管股票下跌多少,都不需要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但是盈利却是无限的。
3、股票期权是给高杠杆配资上了一个保险:股票期权的杠杆比例最高可以达到30倍,这是所有配资所不能达到的,而且固定风险,是风险可控下的潜在杠杆高收益。
H.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的关系
摘要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的关系:他们是相互影响的关系,股票期末价格概率分布的变化引起了股票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末价格的概率分布的变化。
I. 什么是股票期权,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将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构成应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以及其法律内容三个部分。
1、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
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
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
3、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
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指法律主体(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间就法律客体(认股期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是授予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等四个要素。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特定契约条件,即受益人在满足何种条件或基于何种情形时可以行使其权利。行权条件一般约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权的契约中,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股价增幅、净资产的增长、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展等。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是指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时间安排,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期权被授予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锁定才能开始逐步行权,这个期间至少是在授权的一年以后。比如某企业的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也有企业设计的锁定期独具匠心,如我国最早实行经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埃通公司规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后一次性行权,行权价为股票面值(1元)。设定行权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期权制度的原始动因,等待的过程就是激励的过程,以约束和促进经营行为的长期化,这一激励过程同时也是对持股人员的再筛选过程,不合格持有人将先后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指认股期权人购买企业股票的价格,也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由认股期权人购买的股票的确定的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整个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行权价格在授予期权时已经确定,该价格实际上就是期权持有人奋斗的基础和赢利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期权持有人的努力使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节节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励回报。
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权索取权的数量,这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需考虑期权激励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不能忽视,数量过多或过少均难以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并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企业的一般原则是股票期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流通股本的20%或总股本的7——8%。
由于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契约关系,那么就应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和其各自的目标自行约定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只要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其契约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J. 上市公司期权激励行权价格是18.79.意思是这个激励对象可以在公司股票价格18.79买入公司股票吗
不是这个意思的。真实的意思是,当被激励者想行使他的权利时,他可以向上市公司以18.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这些股票一般为增发的股票,或公司已经回购的股票)。
而作为被激励者,他一般会在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高于18.79元时,才会行权。因为如果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18.79元的话,他就无利可图,所以一般都会高于。
还有另一种情况是,被激励者预判或者知道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会在一定时间内走高,且高于18.79元时,他也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