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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4-21 06:00:53

A.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8-80587187,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介绍: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2008-12-24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2单元。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清,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通过爱企查查看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B.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介绍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发展”)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暂为80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逾1300亿元;被誉为四川省省级综合性产业投融资平台的“航母”,现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公司作为一个纯粹的投融资平台,没有下属企业,但持有22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股权。 “四川发展”公司主要任务是,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进行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引领各类资金投向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C. 四川省PPP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四川省PPP引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是2015年出台的,2016年10月进行了修订。《四川省PPP引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49号)有关规定,设立“四川省PPP投资引导基金”。为规范基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川省PPP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PPP基金”)是由省政府出资发起、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集中投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引导基金。
第三条PPP基金通过搭建政府投融资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投资运营,有效增加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第四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决策、严控风险”的原则,为提升决策效率,引入适度竞争,PPP基金设立采取分期设立方式实施运作管理。
第五条PPP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基金投资收益及基金管理公司出资等。其中:社会募集资金最终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基金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
第二章管理架构
第六条PPP基金的管理架构由政府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组成。
第七条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作为PPP基金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PPP基金投资运营总体规划(含基金规模设定、结构安排、投向重点、收益处置等)。
(二)制定PPP基金管理制度。
(三)审定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方案并实施过程监督。
(四)根据本办法审核受托管理机构与其他出资人拟签的合伙协议(出资人协议)等协议。
(五)监督PPP基金投资运营情况。
(六)决定PPP基金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作为PPP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受省财政厅委托代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分期发起设立基金。
(二)选择确定基金管理公司。
(三)审定基金投资运营年度计划。
(四)监督基金运营管理,控制基金运营风险。
(五)向省财政厅报告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情况。
(六)选择财政出资托管银行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七)承办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择优选择确定,基金管理公司或管理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二)具备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管理运营产业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2亿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人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债权投入或融资担保的成功案例。
(五)熟悉国家和省政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关政策制度。
(六)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运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基金募集和投资运营管理。
(二)制定基金投资运营年度计划。
(三)选择基金托管银行并报受托管理机构备案。
(四)向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五)向受托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投资运营情况。
(六)承办受托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PPP基金设置不超过1年的开放期。开放期内如因经营需要,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增加全体现有出资人的认缴出资额或引入新出资人。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十二条PPP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应当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方按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PPP基金采取公司制或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第十四条建立PPP基金银行托管制度。基金管理公司在国内选择一家具有丰富基金托管经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作为基金托管银行。托管银行履行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承诺,并对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给予融资优惠。
第十五条围绕我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总体目标,基金重点投向全省推介项目,优先投向国家和全省示范项目。
第十六条PPP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入、融资担保三种运作方式。
(一)股权投资。PPP基金通过股权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原则上对投资项目只参股不控股。
(二)债权投入。PPP基金通过符合规定的债权方式对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项目建设运营。基金对单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债权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多不超过2亿元。
(三)融资担保。PPP基金对项目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完善、风险防控有效、产出绩效明显,项目短期融资困难的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项目公司通过债权融资提升发展能力。
第十七条PPP基金成立由5或7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受托管理机构、社会资本出资方、基金管理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受托管理机构委派1名;社会资本出资方委派2或4名;基金管理公司委派2名。拟投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前,须由受托管理机构正式征求省财政厅意见。省财政厅负责对拟投项目PPP属性予以认定,对不符合PPP特征的项目予以剔除。
第十八条PPP基金收益主要包括:
(一)项目股权投资分红及转让增值收益。
(二)项目债权投入产生的投资收益。
(三)项目融资担保产生的保费收益。
(四)间隙资金的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益。
第十九条PPP基金按照优先与劣后的分层结构进行募集和损益分担。财政出资及基金管理公司出资作为劣后级,其他出资人根据自愿原则也可作为劣后级。
第二十条PPP基金根据不同投资运作方式退出。
(一)股权投资退出。股权投资优先由项目社会资本方回购。采取股权转让、到期清算等多种方式实施股权退出,退出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二)债权投入退出。PPP基金对项目建设运营提供的债权投入,由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实现到期债务清偿和债权退出。
(三)融资担保退出。PPP基金对项目提供的融资担保按照相关约定条件退出。
第二十一条PPP基金清算形成的净收益或净亏损,按出资人协议、基金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或分担。
(一)清算后形成的净收益,先按出资人约定的基础收益进行分配;超额部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其中:财政出资收益的30%用于奖励基金管理公司;财政出资收益的其他部分可根据出资人的分层结构予以分类让渡。
(二)清算后形成的净亏损,先由基金管理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损失;之后由其余劣后级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剩余部分由其他出资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进行分担。
第二十二条PPP基金按照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的2%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具体支付比例由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PPP基金存续期满,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对基金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中介机构鉴证后报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审定,并报受托管理机构备案。财政出资人出资形成的清算收入按规定全额缴省级金库。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四条托管银行依据托管协议约定负责账户管理、资产保管、监督管理、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日常业务,对资金安全实施动态监管。
第二十五条托管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有分支机构,与我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具备省级财政收支业务代理资格优先。
(二)拥有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四)具有健全的托管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
(五)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六)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二十六条PPP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终止运营并清算:
(一)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股东或合伙人要求终止并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
(二)PPP基金发生重大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PPP基金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管理机关责令终止。
第二十七条省财政厅按照基金设立进度,将资金拨付受托管理机构选定的托管银行,实行专户管理。
第二十八条财政出资在PPP基金成立之日全部到位;其他出资人按出资协议约定的最低出资额同步到位,其余出资采取承诺制,根据项目投资决策决议,基金管理公司向出资人发出通知,出资人在收到通知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银行按认缴比例支付资金。
第二十九条PPP基金管理公司对运营管理的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对自有资产与基金资产实行分块管理,严格内部风险控制。
第三十条基金托管银行应于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分别向基金管理公司和受托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资金托管报告。托管银行发现资金异动应及时报告。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向受托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分别提交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和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受托管理机构应于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省财政厅转报经审核确认的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和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PPP基金不得从事抵押、股票、期货、债券、商业性房地产等投资活动;不得列支对外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禁止性业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受托管理机构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基金章程(合伙协议)中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财政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单方决定退出基金;如无法实现退出,基金应当进入清算程序。
(一)未按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开展投资运营。
(二)与基金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超过1年,基金管理公司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
(三)基金设立之日起满1年未开展投资业务。
(四)投资领域不符合约定。
(五)其他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应当接受省审计厅的审计检查。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拒绝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不实的材料。
第三十六条受托管理机构定期对PPP基金投资运营绩效实施考核评价;省财政厅对受托管理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检查。
第三十七条受托管理机构严格履行PPP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监控职责,当PPP基金投向偏离规定范围或运营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时,应按照协议责令纠正或终止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
第三十八条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员在运营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四川省PPP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5〕135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D.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企业

作为成员企业的股东、出资人,代表四川省委、省政府履行三项管理权利:首先是资产收益权,作为22户企业的股东,划入企业不低于20%的资产收益归四川发展;其次是财务监督权,四川发展可委派财务总监到22户企业,对其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最后是资产处置建议权,四川发展对22户企业改革重组、拆分、合并有建议权,可以提出建议方案,报国资委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亿元,整合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而成。
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是集国际贸易、房地产、城市公共交通三大主业为一体,注册资本1.39亿元,2007年资产总额为3.37亿元。
四川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7亿元,国有资产受权经营额:1.72亿元。
四川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6574万元,承担省级急救药品的储备和调运任务。
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近20亿,被称为四川“宾馆业航母”。
四川航空集团公司:以航空运输及航空服务为主,2007年总资产达到89亿,核心企业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锦江宾馆:中国西南地区首家五星级商务、旅游饭店。
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四川省旅行社行业的支柱企业,总资产 1 亿元人民币。
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重要的军工配套单位,电子焊接材料新产品走在全国同行前列。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主营盐的生产、盐的加工、盐的批发、盐的零售及盐物流配送,加挂四川省盐务管理局牌子,履行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职能,2008年销售总值超过10亿元、利润超过1.1亿元。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出版物分销为主业,集文化旅游、传媒、房地产开发为一体,2007年总资产达62.39亿元,拥有自创的“文轩”和“时代新华”两个专业连锁品牌。
四川出版集团:以出版为主业,2008年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9.16亿元。
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和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四川发展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二者两块牌子,一个团队,合署运营,土地中心是四川发展土地资源的整合及投资平台;土地公司是四川发展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被称为四川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
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

E.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经营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1999〕148号)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管理,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在省财政厅的领导和支持下,省国资经营公司承接省级财政周转金债转股及省财政直接投资项目,形成了一批以金融证券信托为主的资产。2001年省国资经营公司率先参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资参股试验工作,截至2009年底,省国资经营公司加大并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46个,企业38家,累计金额约6亿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8〕330号《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省国资经营公司资产全部划转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公司的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管理。根据省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国资委和四川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部署,省国资经营公司作为四川发展旗下的一家专业性投资公司,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将公司资产规模发展到100亿。为此,省国资经营公司提出了“以农业产业投资、金融及准金融产业投资、风险投资为主业,着力培育公司的优质资产,壮大公司实力,进一步确立公司在全省专业性投资企业中的骨干龙头地位”的总体发展思路。
法定代表人:李亚中
成立时间:1999-10-12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3号四川粮油批发市场大楼第23层

F.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下属于省国资委的全资国有公司。主要是进行投资融资业务,是省属企业的大股东。

G.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团队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凤朝。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文清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刘振武。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许述生。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蜀钊。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宜刚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王洪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陶用波

H.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待遇有谁知道呢

市场招聘的话一般是劳务派遣性质,三年转正,由于工资预算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薪酬不高,以前福利很好,但由于大气候,现在福利基本没有了。以上是本部,如果是在下面直属子公司,薪酬按市场化标准,属于中上水平。本部优势是起点高,接触的层次高,机遇多,但人际关系非常复杂。下属公司(7个直属公司)薪酬高,相对要比本部忙一些。毕竟四川发展是以准金融现在转型于资本运营公司,涉及信托、基金、融资租赁、投资、第三方支付、资产管理、银行、证券、城市棚户改造建设等多个金融领域,加之政府支持,钱是不差的,毕竟四川最大的航母企业,就看你要选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