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股票,散户可以买卖吗谢谢大家
为了让非上市公司股份进行交易, 活跃资本市场,缓解非上市公司股东资金压力,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目前各大城市省份都有属于自己的股权交易中心,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而新三板是公开的全国市场,新三板是全国性的股权交易中心,散户也开业开设账户进行交易,最低资本需要500万元。
这个市场收益高,风险也大。请三思而行。
2. 购买股票有风险吗
购买股票肯定有风险。
1.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只是风险大小而已;
2.股票也有风险,风险比债券要大一些;
3.投资股票一定要用闲钱,因为股市非常残酷,普通人亏钱的概率非常大。
大家到证券公司开户的时候,会看见这样一句话: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是证券公司提醒投资者风险的一种办法,专业的投资机构都不能够保证股票投资一定会赚钱,所以购买股票肯定会有风险。
不同的投资者购买股票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相对而言,购买银行股,消费股风险相对较小,购买科技股,题材股风险比较大,不同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接受能力,买卖适合自己的股票。
三、新手投资股市要注意什么
如果你是一个投资菜鸟,进入股市第一件事就是减少资金投入,账户里放1,2万块钱就够了,开始阶段肯定会亏钱,用最小的代价获取股市经验,这是非常划算的买卖。
股市投资风险控制最重要,任何时候都要考虑股票是否安全,只有把风险控制好之后,我们才可以在股市赚取更多钱。
3. 参与新三板挂牌股票有风险吗
新三板的股票风险很大的,有的一天涨幅超过100%,也曾经有过一天跌幅99%的实例。
所以参与新三板的门槛是非常高的,500万资金,2年投资经验。
4. 已上市公司现在给公司员工内购股票以最低价购买有什么风险,有什么注意事项
提高公司股票每股价值,同时提高每股价格,使得价格坚挺,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这样可以减少流动性。
收购股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大股东收购,另一种是公司自购。
大股东收购能够提高其股份,而公司自购通常都是注销,减少了流通数量。
5.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具体有哪些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
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公司在新三版挂牌了,老总让我们买原始股,价格在2块,我买还是不买。挂牌意味着上市吗会有风险吗
挂牌跟传统意义上的上市还不是一个概念,但未来有可能从三板转到沪深上市的可能,价格2元不算贵,得看一下公司每股的净资产有多少,如果二者差额不大的话放心买吧,风险相对来说还是小一点,一旦转板的话收益还是相当可观的。
7. 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和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对于股东的主体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
如果出让方不具备股东资格,则该股权转让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前需做好详细的尽职调查,确认出让方的股东资格,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对股东资格进行审查时,受让方需要查看多种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注册登记等;其次,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也可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
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关于转让主体资格的限制,公司法赋予了公司高度的意思自治权,因此,有限公司可能会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来限制股东将自身的股权进行转让,除非章程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我国的法律法规承认公司章程的效力。因此,对于受让方而言,除了需要注意该股东确实是该股权的权利人时,还需要对该公司的章程进行了解,以了解该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关限制约定。
3、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在股权转让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类主体在转让时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
1、我国的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2、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二、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股权是受让方在股权转让中的的核心目的,为了确保受让人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自身的权益,则需要对该股权进行尽职调查,以确认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这些瑕疵都将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将会影响受让方是否将继续受让该股权。
三、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在实践中,有的出让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使得受让人的相关权益遭到损害。在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要约定好股东变更的时间节点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加大其违约成本,督促出让方能够按时办理手续。
四、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受让方可以在受让目标公司的股份时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其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签约双方也可就合同的生效附加条件。若合同不生效则合同相关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则转让方及出让方均无法保证自身的权利,且在出现法律纠纷后无法进行救济。在股权转让中还要注意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只有在这些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才会产生。股权转让双方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祥光的生效条件,以减少相应的风险。
8. 公司准备上市,内部认购原始股需要注意什么
一旦一家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的话,他们就会有融资的需求,在这个时候,很多公司都会选择上市,因为上市公司相对于普通的公司而言,更加容易筹集到资金,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对于公司上市,因为涉及到很多普通公众的利益,所以也很有很多的要求,而公司内部也需要购买一定的原始股。那么购买原始股有什么样的要求?接下来可以一起看一下。
一、认购价格是否合理很多公司而言,他们会在上市之前发布一定的内部原始股,但是这个原事故很多时候,公司其实是出于一种融资的要求,而且大部分公司的原始股是因为这些公园事故,他是作为一个员工的激励,比如说这些员工是公司的技术型人才,会通过这种股票来激励他们继续为公司卖力。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原始股,它是一场投资,既然是投资,就要明确这一次投资究竟是否值得去投。所以大家在认购内部员事故的时候,要考虑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