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这么大的事就悬赏30分?
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政策左右市场。依照公司质量评判的话现在是高位,以六千点为坐标现在是低位。
存在的问题:这是和社会的问题同样有法不依,上市公司肆意造假(财务造假,募集资金项目造假,只要有利上市公司什么都可以造假),圈钱。证监会查处力度不够。证监会顾名思义监督的会可是它任务却在帮助公司上市圈钱。
原因分析: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腐败。最早的上市公司上市要靠关系才能上市,上市之初就与各级官员达成共识大家把募集的资金慢慢分掉,之后的上市公司是企业缺钱地方政府把不良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由股民买单。现在更加猖狂(万福生科)造假上市居然顺利通过层层审批。
具体原因是制度缺陷造成的,是市场不公平意识体现,股民处于弱势信息不对称自然迟早要赔钱,一代一代股民前赴后继的来到这个市场最后留下一副尸骨。一个投资市场投资不能得到回报那它迟早要走向灭亡,市场都要灭亡了你还来这里不是自寻死路?
B. 上市公司各种造假手段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造假的招数:
1、以不良实物资产对外投资;
2、变通广告费用与商标使用费;
3、所得税返还款的确认期间作弊和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 我国财务造假原因的独特性
(一)巨大的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这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内在动因。
1、申请上市﹑配股及避免股票被摘牌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申请上市及配股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及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一些业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不进行财务造假而获得上市资格及配股要求。更严重的是,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证监会将会暂停其股票交易并限期消除亏损,如果限期内未能消除,其股票将被摘牌,终止其在交易所的交易。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宁愿账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1997年2月,PT红光主要负责人为了使公司股票能够上市,在明知已处于亏损边缘的情况下,决定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上市半年后,公司居然出现近两亿的亏损。
2、扩大其融资能力
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曾经创造了中国股市绩优神话的蓝田股份1996年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一次上市融资就达2.4亿元。利用国家政策对农业的大力扶持,公司上市刚满1年再次获得融资资格,共募集资金1.1亿元。而在公司上市前九年的创业阶段资产总额只有2.77亿元,净资产仅1.72亿元。这只传奇性的股票,背后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与欺骗终于造成了轰动全国的”中国农业第一股”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为获得信贷和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3、实现管理层的利益需求
上市公司管理层不仅拥有丰厚的经济回报,而且都头顶着耀眼的政治光环。沈阳黎明股份董事长王宏明就曾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女杰”称号,多次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还曾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郑百文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福乾的也相继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企业家等一系列殊荣,并且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4、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
一是当地政府的利益需求。上市公司大多是地方明星企业,对所在地经济发展的有强劲推动力,其经营状况往往涉及所在地区的利益、形象和政绩,因而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曾被誉为中国“国企改革一面红旗”的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红极一时,进入了中国国内上市企业100强,成为当地企业界耀眼的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河南省有关部门把它定为全省商业企业学习的榜样。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需求。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业内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参与了虚假会计信息的生成及传播。如果银广夏事件中的审计会计师没有参与作假,为其
1999、2000年度虚假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广大股民也不至于损失惨重,电视里那位一觉醒来五百万从股市消失了的中年男子失声痛哭的画面,让更多欲投身于股市的中国股民牢记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
(二)低廉的造假成本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会计造假成本却很低,会计造假违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2002年8月
“琼民源”从股市“最大黑马”现形为“最大骗局”,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这次操纵股市的违法行为中,两家公司分别非法获利6651万元和6630万元。在被指控制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查处后,“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且这是我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琼民源”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通过换股,“琼民源”股东成为中关村股东,并没有真正退市,政府最终成为这一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买单者。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处罚未伤筋骨。
(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使得公司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随意性较大,客观上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D. 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
财务造假也就是会计造假。
一、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造假的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
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主要表现在:
(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
(2)偷税、漏税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
(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
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
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4)为获利而造假
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公司追逐的目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公司,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打着“为公”的旗号,但实质是为个人(主管领导,管理者等)牟取私利,如“大庆联谊”弄虚作假,欺诈上市案件。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投机行为盛行,出现许多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实际业绩变动不一致,优股不优价,“垃圾股”价不低的现象。使得投资者参与股市投机的心理大于投资,于是他们对“真实可靠”的信息披露并不重视,这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便难以达到降低市场中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功效。
除此之外,股市承担了企业解困的重任,造成了一批质量不高的企业“包装上市;治理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司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为了能长期保住其上市公司的牌子,获得配股资格,利润操纵、粉饰业绩便成为他们的首选,披露虚假信息在所难免。
(5)为推卸责任而造假
表现为: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
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办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E. 上市公司是如何利用股票炒作圈钱的
市场结构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提供了方便
股票市场结构本身决定了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群体中处于强势群体的角色,这就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提供了有利条件。虽然融资者解决资金需求的渠道很多,如银行借款或债权融资等,但股票融资的非偿还性及低成本性使其具有了无比巨大的优越性,融资者首选的方案自然是股票融资;当然融资者通过股票融资时必须要将自己企业的发展前景(具体来看就是融资将要投入的所谓项目)描绘得很好,这样才能吸引投资者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口袋的钞票拿出来,相反投资者在利益预期的促动下,虽然可以通过不同方式了解融资者的真实面貌,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及精力、识知等条件限制永远不可能对融资者情况全部摸清。从这个角度看,股票市场结构本身就决定了融资者群体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群体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换言之融资者群体在股票市场中是处于优越地位的强势群体地位,而投资者群体无疑是弱势群体。用当代美国社会学科尔曼的话来说就是融资者结构群体与投资者结构群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结构分布”。上市公司作假造假是证券市场上一个普遍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被发现的表现为再融资失败,而未被发现或未引起市场公愤的可能就太多了。
由此可见,在股票市场上融资者群体和投资者群体“结构分布”本身就不平等关系,赋予给上市公司的优越地位,为其能够在市场上过度“圈钱”提供了方便。
我国上市公司产生的特殊背景为过度“圈钱”提供了土壤
我国股票市场的产生是改革开放后管理层采取渐进式市场经济模式为导向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其产生的基础存在着制度性的先天缺陷。对于这一点理论界、学术界早已经进行了阐述,笔者这里主要从社会背景去揭示这个问题。
过度“圈钱”行为实际上是旧体制下国有企业“投资饥渴症”行为的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软预算约束形成的企业“投资饥渴症”是不争的事实。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软预算约束在没有得到彻底改进的情况下,过度“圈钱”行为也就难免,而且关键是在我国传统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下,企业原有的“投资饥渴症”意识并没有因为增加几个社会股东而削弱。今年股票发行方式由计划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最近又公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等措施,这些都是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圈钱”饥渴症行为的。
我国社会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为一些上市公司过度“圈钱”提供了借口。我国目前正处在加速实现现代化和社会全面转型时期,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因此上市公司对资金需求也特别大。应当说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圈钱”已经取得了做大、做强的目的,虽然这种企业寥寥无几,大多数企业只知道“圈钱”,但从这个角度看,上市公司“圈钱”行为本身并不是坏事。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用来搞所谓的“资本运作”(至于以此搞腐败也并不少见),即上市公司没有把圈得资金投入到实质经济中,这种行为无论是首发上市公司还是再次融资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称为过度“圈钱”行为。这也许是衡量上市公司“圈钱”行为是否为过度的一个标准。相当多的上市公司首发圈钱后没有投入实质经济项目中,使募集资金闲置多年应当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因为这是导致我国股票市场效率底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自然更是宝贵资源的白白浪费。
国内市场良好的二级市场背景也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奠定了较好的市场氛围。上市公司“圈钱”如果没有良好的二级市场市场背景也是不可能的。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成熟,人们对股票市场的认识也不象西方成熟市场那么 “理性”,投资者介入市场基本以短差运作为主,他们并不十分关心上市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这也给上市公司只讲索取、不讲回报的过度融资“圈钱”营造了较好的市场氛围。这里我们还是以较为关心股东利益、市场口碑较好的飞乐音响作为例子来分析。如果我们剔除市场主力运作等其它非公司因素,该公司上市10多年来非常慷慨地大比例转送股本,也正是符合了二级市场运作的口味,因为市场需要这样的分配方案,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飞乐音响这10多年来均以现金分红,目前其股价复权还能是1150元以上吗?!而且如果上市公司采取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往往被市场人士戴上“资本运作意识”不强的帽子(这些股票在市场上一般被喻为“ 瘟股”),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海外上市的国内上市公司也纷纷到国内市场“圈钱”也不无国内二级市场高亢的情形有关(可以想象中国石化、华能电力在香港二级市场分别仅仅值1个、4个多港币,而国内首次发行价则分别为4.22元和7.95元,傻瓜都会愿意到国内融资)。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上市公司,还要考虑投资者结构。换句话说,求富心切的二级市场氛围助长了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产生。
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相关制度或规则不健全也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钻到了空子。以上我们已经提到过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这个背景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及规则本身只能通过逐步发现问题来解决问题。目前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于制度不全或者监管不严,譬如《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部分内容虽然早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但修改速度太缓慢。应当说这些说法不无道理,然而从社会历史角度看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法律法规这种现状也不应大惊小怪。要知道西方发达股票市场制度和规则目前来看是比较健全的,然而是经过多少年才努力才完善起来的。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动因是为了国有企业改制(变形后有的就成了解困项目),所以制度与规则偏向融资者也是顺理成章的(这里产权经济学分析得是非常透的)。我国上市公司“一年盈、二年贫、三年亏”短期运作行为是司空见惯的,原因自然很多,但也确与一些企业借国有企业改制为借口而从市场上大捞一把的情形有关。一些企业集团通过下属公司上市后圈钱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最令市场深恶痛绝。一些上市公司“圈钱”后大变脸,更能揭示这里的奥秘。1993年上市的一家江苏上市公司后上市后在97年前虽然给投资者也洒过一些香水,但在1998年借国企解困三年攻坚战以纺织业为突破口前提下不知如何搞到了增发的额度,增发后便出现亏损,原因很简单,因为增发所募集的巨额资金被其大股东挪走不知干什么去了。
F. 上市公司造假的根本原因是内控制度弱化、社会监督、打击力度不够,而非集团和个人谋求私利 辩论稿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动因
( 一) 利益驱动是财务报告造假产生的根源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 但财务
报告造假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改变。究其原因, 一是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由于受利益驱动而采用一系列会
计手段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 如利用关联方交易,
虚构经济事项, 虚增经营业绩等屡见不鲜, 随心所
欲地任意调节会计事项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目的
是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 在证券市场
这个重要舞台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 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有利地位。因此,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就想方设
法地提高公司业绩。二是上市公司内部业绩评价制
度作为内部管理重要环节, 是评价各个部门、各级
管理人员的标准。没有业绩评价标准, 就没有争优
创先, 奖勤罚懒, 激励和约束机制就得不到实现,
而这种业绩评价制度的缺陷正好为财务报告造假提
供了土壤, 会计数据通常是上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奖金、工资和职务提升的依据。如果本年度不能实
现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奖金就会减少, 工作岗位
也可能丢掉, 所以, 这种短期目标行为为财务报告
造假提供了动机。
( 二) 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财务信息供需主
体没有形成
公司治理因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
产生。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是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组成的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而目前的情况是, 经理层行使
经营权, 直接指挥并控制会计部门的核算与财务报
告的编制, 掌握了充分的内部信息; 股东控制权以
股权为基础,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 “一股
独大”现象普遍存在, 大股东凭借优势股权可以直
接从公司内部获得较为详细可靠的信息, 而中小股
东由于股权比例小,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说是个局
外人, 只能从间接渠道获得信息, 这种信息的不对
称完全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不对称会
产生两种后果: 一是投资者如果仅以财务指标来判
断投资对象, 那么最终选择的投资对象很可能是与
期望相违背的造假者, 因为造假的财务报告比真实
披露的财务报告更具“竞争优势”; 二是由于财务
报告造假, 通过市场传递的上市公司信息就会失
真, 那么投资者通过市场评价机制来制约被投资上
市公司就会失效, 因而被投资上市公司在股市上
“成功”融资后就可能肆无忌惮地从事高风险的活
动。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 所以财务报告造假的实
质是人为造成信息的不对称, 以获取超额收益。
从财务信息的供给方来看, 经理层和大股东控
制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 他们是不同
层次的信息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 当财
务信息因为监督契约的履行而获得协调利益分配功
能时, 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修正, 以不公平地占有契
约方的利益, 从而引发财务报告造假的风险。在我
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 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
业改制而来, 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
做, 董事会和经理层高度重叠, “内部人控制”问
题相当严重,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可靠, 但由于“一股独大”使监事会形同
虚设,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弱化, 没有真正实现设立
监事会的初衷。
( 三) 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是助长造假
行为的添加剂
目前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在会计市场上委托者、受托者和被审计者的博弈
中, 会计师事务所是弱势群体, 来自于发起人或控
股股东的经营者, 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
监督权于一身, 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这不但使公司
内控失效, 也使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
人, 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 完全成
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因此, 会计市场
上出现了委托者出钱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财务报
告的怪现象, 其审计结果必然是委托人意志的体
现, 虚假行为不可避免。这种扭曲了的聘任制度,
往往助长了“拿人钱财, 替人消灾”的心态, 不仅
危及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独立性, 而且无法以独
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行股东和社会公众的责
任。
( 四) 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为造假提供可
乘之机
有关法规规定不够严密, 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造假有空可钻, 如已颁布的《股票发行与管理暂行
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中规定了股票上市公司必须揭示的会计信息内容,
但对于其中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留有空白, 有关法律
法规贯彻不彻底, 有法不依, 无法可依, 监管部门
和中介机构执法不力的现象较为严重, 同时我国的
证监会监管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 监管体系尚未理
顺, 政出多门, 制度和政策不统一、不协调, 使得
公司在披露时无所适从, 给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
提供条件。证监会、银行、财政部、税务局等多个
部门都参与证券市场的政策制定, 难免会出现交叉
的情况, 形成了政出多门的局面, 也为政策与制度
的协调带来了困难; 有关法律法规缺位, 影响了对
会计信息等相关财务信息质量的审查, 使财务会计
的透明度不高, 会计信息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
法律制裁乏力的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首先,
我国法律对于政府监管者的约束力不强。例如《会
计法》中对于监管失败或监管不作为基本上没有什
么法律责任涉及, 即使有涉及, 其操作性也很差。
因此执法时对于查出的造假事件的处罚就有很大的
弹性, 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其次, 我国《会计法》中只有行政与刑事责任的安
排, 并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安排, 这使得造假收益
远远大于隐性的“败露成本”。
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对策
( 一) 完善公司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的薪
酬制度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内部业绩评价标准和
公司经营目标时, 应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制定可行的
方案。因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
多是财务指标, 这必然会助长经理人员的道德风
险, 粉饰财务报告。所以, 要解决这个问题, 上市
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进行修改, 比较流行
的做法是采取股票期权计划, 这个计划避免以工资
和奖金为主的传统制度下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短期化
行为倾向, 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利益
联系在一起。
( 二)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打造有效的财务信
息供需主体
首先, 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
动机和能力。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公司治
理结构问题, 应通过立法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
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
办法, 进一步完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则, 为上市公司规范
地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指引, 逐步实现其全流
通。只有完善公司产权制度, 才能使股东所追求的
资本收益最大化, 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
济上的契约关系。其次, 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
引入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对
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方针发表意见, 并负责董事
提名,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报酬, 发挥监督作
用。第三, 打造有效的财务信息供需主体。机构投
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 也是证券市场的需求
主体, 它对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度更高, 因为机构
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是不同的, 机构投资者更注重
投资而不是投机。我国机构投资者只占总投资开户
数的1% , 因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当务之急。
同时, 财务报告由上市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是财务
信息的供给主体, 防范财务报告造假的关键之一就
在于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内部审计责
任, 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 三)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改革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在“内部人控制”
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 建议由证监会或证交所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 并委托其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劳动报酬由聘用单位支付, 这样上市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往来, 防止因二者之
间关系过于密切而丧失审计的独立性。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工作, 治理信用缺
失, 限制关系竞争, 提高造假成本, 净化其执业环
境。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的目的, 是对受托单
位公开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
计过程中没有遵循通用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 会
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
任, 而且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这样, 注册会计师
就会认为提供劣质的审计服务是不值得的, 因此,
应尽快制定对注册会计师监管的工作规则及有关惩
戒办法, 披露注册会计师的客户名单, 让社会公众
行使监督权; 建立信用记录, 将不诚信的注册会计
师列入黑名单中, 这些激励与约束措施, 对当前会
计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警示, 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
执业质量。
( 四) 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首先, 应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可靠性和
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从我国
现实情况看, 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 盲目侧
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就会增加财务报告造假的可
能性, 所以, 当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为重要。其
次, 尽量减少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 尤其是对收入
和费用的确认, 计量应尽可能明确、规范, 以减少
财务报告粉饰的可能性。第三, 规范合并报表范
围。合并报表范围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规范, 许多
公司任意改变合并报表范围, “并盈不并亏”的现
象司空见惯。因此, 压缩合并报表的利润操纵空
间, 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提炼一下应该够了。
G.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能从中获取什么利益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一直都闹的挺严重,因为无论是相关的监管部门还是对于普通的散户,一旦发生财务报造假这种事情影响都是非常大的。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一夜之间就会跌到谷底跌到停盘的那种。
财务造假这种事情被爆出来的基本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财务丑闻,这种通常都是油混水公司所搞出来的,就是国外有一些金融狙击公司,他们就专门做空这个公司的股票的,他们有一系列运作的方式,通过商业间谍等方式知道了,你这个公司有问题,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盯上你了,然后财务造假消息往上一放,基本这个公司股票就会达到他们理想的价位,另外一种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时候所出具的报告是无法表示意见,或者说其他的不太好的。
H. 若股票财务造假,会面临着怎样的处罚
股票市场由于需要保持很好的数据,一些上市企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就会通过一些系统的造假行为,来优化自己的年报数据。上市公司如果想要瞒天过海,还是需要下一些功夫的。不过,上市公司为了获得巨额的利益,这些都不叫事。
但是,上市公司造假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具体来说,罚款是必不可少。如果涉及严重造假的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也是有可能的。
上市公司的造假如果,持续时间长、涉及价额巨大,也是存在被强制退市的情况。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其实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造假虽然可以使公司维持一段时间,但是,假的永远真不了。上市公司不能只想着自己上市圈钱。公司只有把精力放在公司业务的发展上面,才能使公司实现持续的发展。如果,上市公司因为造假,被强制退市了,恐怕是得不偿失。
各位,对于股票财务造假,面临的处罚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I. 为何上市公司只能努力造假象
只有业绩达标,股票才能保持问题,资金才能流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