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案例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以格力电器为例
宁可不分红也要做新业务
4月25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说明:拟定 2017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分红历来大手笔的格力为何此次突然吝啬?格力给出了两方面的解释:一是根据远期产业规划,公司需要进行产能扩充及多元化拓展,因而资本性支出较大,公司需留存资金用于智慧工厂升级、智能家电和集成电路等新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二是尽管2017不分配利润,但公司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9.3%,已经足够慷慨,且符合《公司章程》和《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承诺。
格力的问题是经营层和股东的矛盾
然而,从4月26日格力股价大跌8.98%来看,投资者对这样的解释并不买账。甚至深交所也向格力发送了关注函,要求格力进一步说明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关注函还要求格力电器说明2017年度及2018年至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格力回复深交所问询称,公司将进行2018年度中期分红。
董明珠在2016年要做汽车遭到股东的极力反对,2018年要投资芯片再次被资本市场唱衰。原因何在?其实很简单,企业发展要花钱投资,而这笔投资影响了股东的分红,而格力的分红一直是资本方投资持股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格力为业务发展投资花出去的钱,被股东认为覆水难收的时候,就会出来唱反调。然而企业的战略和发展,又有谁比经营层更了解呢?就这么一笔钱,要么用于企业发展,要么用于股东分红,双方立足点不一致,自然就有矛盾。2016年董明珠退败,自己找王健林投资做汽车;2018年直接不分红,最后事情会怎样演变,不可预知。
其实董明珠很清楚经营层面临的困难,因此从2006年借混改东风,进行大规模持股动作,直至2016年的持股计划被否,暂时停下了增持的步伐,但我们相信董明珠一定不会就此罢休,因为她知道,没有足够多的股权,格力的经营层就不会有足够的话语权,如此格力经营层和股东的矛盾将始终存在,要发展还是要分红的问题,依旧无可避免。
“发展与分红”矛盾在中长期激励中的思考
长期发展与短期收益是一个永恒的矛盾,在中长期激励中,企业经营者谋求长远发展,激励对象更多的谋求个人收益,两者一旦出现没有预期解决方案的矛盾时,则不仅激励效果大大折扣,还有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个矛盾在企业每年的利润中对应了两种钱:“发展的钱”和“可分的钱”。如何界定这两种钱也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
对于采用虚拟股权的公司而言,因其设计操作的灵活性较强,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明确“可分的钱“的标准:合理、可控和有效。合理是指界定方式要与业务成长的相关性强;可控指企业要有一定的调节阀门,不能把“可分的钱”做成激励对象的投资收益;有效是指激励对象要对该部分钱要有较强的感观,要做可视化激励。
对于采用实股(法律意义上的股东)的公司而言,因其设计操作的灵活性较弱,解决矛盾关键是对于确定“发展的钱”的权力归属方:事前要有权责约定,过程中再明确。事前要有权责约定是指在授予股权(份)时,企业要明确“发展的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增加此类钱的情形,最关键的是确定企业调整的权利。过程中再确定是当企业需要扩大当年”发展的钱“时,企业依据约定有权进行合理增加。
在中长期激励中,解决此类矛盾的关键是事前规划和约定。让激励对象看到“可分的钱“的合理性和激励性,同时也需要给激励对象打一支温和的预防针。未来实施过程中,对于能预见的情形按约定进行,对于不确定的事项由权力归属方决策。
B. 求原始股确权案例
这儿有一个案例:
3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南京原始股投资者许女士诉上海泛华能源应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华公司)及该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某股权投资款项返还一案立案。这是200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以来,上海法院为原始股投资者民事赔偿立案的第一起案件。
据了解,原告的起诉标的为29万多元,包括要求法院确认她与泛华公司之间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与《股权受让书》无效,要求泛华公司向她返还购股款项之余款24.8万元及支付购权款项利息4万多元,并要求董事会秘书邹某根据《承诺书》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书称,泛华公司系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9月18日申请设立时,投资方为上海浦东新区三家法人股东,1997年11月30日进行改制,又增加了上海浦东六家法人股东或机构组织股东共同组成投资方,并变更企业名称为现名,而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批文中,明确要求其在“公司设立后,须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泛华公司在没有经过许可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违法地擅自对外发行其股票。通过某证券公司南京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对外推销其股权。在这些人员的蛊惑性宣传和欺诈性引诱下,2006年4月6日,原告购买了泛华公司股权10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98元,合计39.8万元,在原告支付款项后,泛华公司提供了盖章的《股权证》,双方签订有《股权受让书》与《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泛华公司强调其股票将挂牌上市,若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挂牌上市,《协议书》将按申购价原价回购。但在泛华公司的工商登记中,从来没有原告作为其股东的工商登记内容,而且原告从来也没有担任过泛华公司处的职工。
原告在起诉书中表示,当原告发现泛华公司的行为系非法发行证券的行为,多次向泛华公司与邹某要求返还投资款项时,开始为泛华公司与邹某拒绝。其后,经过多次追索,泛华公司与邹某才向原告支付了15万元,并由邹某写下了《承诺书》,《承诺书》约定购股款项之余款的最后付款期限为2007年4月30日,但到期后,泛华公司与邹某拒不履行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可以要求泛华公司与邹某履行承诺,返还自己股权投资款项之及其利息,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原告同时委托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为其出庭代理这一原始股维权案件。
C. 求股权激励机制的典型案例 或是金地集团股权激励机制的相关信息
【案例分析】金发科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的盈余管理分析
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股权激励越来越受到重视。从理论上讲,股权激励制度可以约束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股东对其进行监督的成本,实现委托代理双方之间长期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目的。但在我国公司治理发展的初期,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让公司账面业绩满足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的行为时有发生,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给其业绩带来较大的波动性。本文在此以金发科技公司为例,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状况、企业存在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以期为投资者正确认识企业股权计划的合理性提供分析手段与方法。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
2006年9月1日,金发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 18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金发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标的股票总数占激励计划签署时金发科技股票总额31 850万股的10%,达到激励股数的上限。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其3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3.15元(2006年度转增股本后,行权价格调为6.43元/股)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金发科技股票的权利。
在金发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与公司业绩指标相关的行权条件有两个:一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20%,二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0%,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90天后、股票期权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但自授予年度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30%,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60%,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股票期权有效期内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100%。
金发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业绩指标均达到行权条件。2008年3月激励对象均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参加行权,行权数量合计为127.4万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6.23元/股,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为6 242.6万份。于是,2008年6月公司激励对象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8%参加行权,行权数量为3 694.6万股,行权价格为6.23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业绩对比分析
金发科技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获准行权年度是指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因此,2006年度至2008年度公司的业绩尤为重要,这三年的业绩是关系着高管层能否顺利行权的关键因素。
表1显示,2006年度金发科技的
表1 2003年度至2008年度与行权条件相关的业绩指标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旧)
2006(新)
2007
2008
净利润较前一年度
增长幅度(%) 24.44
13.12
56.26
87.69
54.93
29.19
-42.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9
17.17
17.47
26.42
21.56
18.64
6.95
注:2006(旧)表示2006年度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数据,2006(新)表示2006年度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数据。
业绩非常好,两项业绩指标在6年中都达到了较高点。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后,这两项指标的数值依然可观。但从2007年开始,公司业绩开始下滑。2007年度金发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勉强达到行权条件规定的18%,仅仅高出0.64%。而2008年度金发科技的经营业绩则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观察这6年的数据可以发现,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起伏较大,但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却较为平稳。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是否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票期权费用计入成本费用有关?笔者在此做进一步分析。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行权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金发科技需根据行权条件对可行权股份作出最佳估计,以各部分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按从授予日其各会计期间换取期权实际服务的月份占该部分期权最低服务总月份(等待期)的权数进行分摊计算股票期权费用总额,扣除前期分担的所有期权费用列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金发科技2006年度(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和2007年度分别确认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成本费用,分别计入了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制造费用。因此,在行权等待期内,股权激励只会对企业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等科目产生影响,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金发科技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由于采用了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并没有产生影响,从而对当年的利润也无影响。2007年度金发科技由于确认了大量的成本费用,影响了其财务状况,因此,笔者在剔除了股权激励对金发科技财务数据的影响之后,将其与同行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凌云股份进行对比发现:身处相同经济环境中同一行业的凌云股份净资产收益率相对稳定,从2005年起就开始稳步上升,这与金发科技大幅度波动的净资产收益率形成鲜明对比。虽然2008年度金融危机的爆发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是金发科技在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还是比2007年度下降了13.80%,下降幅度过大。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度金发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凌云股份的3.63倍,高达71.68亿元,但是其净利润仅是凌云股份的2.33倍即2.27亿元。也就是说金发科技2008年度存在大量的成本费用,净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迅速降低。为何会出现这一反常现象?是否与其自身进行盈余管理有关?笔者在此做进一步分析。
三、盈余管理方法剖析
(一)控制成本费用
金发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分别确认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股票期权费用,该成本费用占净利润比重较大。在剔除股票期权成本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后,2007年度成本费用比例总计为90.20%,是2003年至2008年中成本费用最低的一年。表2清晰地反映出金发科技历年成本费用的情况,除去2007年的特殊情况,其余5年都维持在92.29%以上。如果以92.29%为成本费用正常情况下的最低比例,那么2007年度比最低比例时的成本费用还减少了1.28亿元。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却增加了17.76亿元。恰恰相反,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2007年度增加了7.45亿元,但其成本费用比例却增加至93.58%。这反映了金发科技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之前就开始进行盈余管理,其目的是为在适当时机释放利润埋下伏笔,为达到行权条件提供一定的保证。
(二)控制应计项目
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企业营业利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部分利润已经实现了现金流入;另一部分是总体应计利润,这部分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但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企业难以对现金流量进行操控,因此只能通过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表3为几年来金发科技的利润构成情况。
表3显示,金发科技2007年度营业利润比2006年度增加了109 944 875.72元,但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比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主营成本比例(%)
87.64
89.59
89.65
87.47
85.63
86.36
营业费用比例(%)
2.81
1.96
1.72
1.76
1.82
2.17
管理费用比例(%)
2.16
2.59
2.45
2.23
1.70
2.47
财务费用比例(%)
0.62
0.72
0.76
0.83
1.05
2.58
成本费用比例总计(%)
93.23
94.86
94.59
92.29
90.20
93.58
2006年度减少了1 093 462 994.36元,其结果是2007年度的总体应计利润比2006年度增加了1 203 407 870.08元。令人奇怪的是,在2008年度总体应计利润又急剧下降,恢复到2007年之前的水平。由此可见,2007年度金发科技可能已经预见了公司本年度盈利困难,业绩指标将会下降,所以对总体应计利润的可操控部分进行了操纵,其目的就是使2007年度的业绩指标达到行权条件。
下面再看金发科技的应收账款情况。正常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应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每年应收账款净额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变化是较为平稳的,差异不会太大。但从表4中可以看到,2007年度应收账款净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6年的最高点,主营业务收入比2006年度增加了17.72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增长了5.36亿元,与期初相比增幅67%,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高达13.1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数总额的97.06%,其中,金发科技给予客户1到3个月的信用结算期未到,是产生13.1亿元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的增加并没有使得应收票据减少,情况恰恰相反,2007年度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了101.72%。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增加7.44亿元,但应收账款净额反而下降,应收账款净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6年中的最低点。尽管2008年度应收票据增加,但其增加金额与应收账款减少金额还是相差1亿元。表明金发科技将2008年的部分利润进行提前确认,以保证2007年能够顺利满足行权条件。
(三)控制子公司财务状况
金发科技在2007年报告期内收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对其进行盈余管理也有帮助。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金发科技2007年度其他应收账款净额与期初相比增幅为660.80%,某房地产公司的应收款项是其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因素。另外,2007年度金发科技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53亿元,增幅为279.69%,而在预收款项中,某房地产公司为1.39亿元,占90.85%。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竣工验收尚未办理完毕,为2008年金发科技的年度报告保留了利润增长空间。如果2008年度项目能够竣工验收,那么就可确认某房地产公司的收入3.4亿元,这对金发科技2008年度的利润会有较大影响。
只可惜,金发科技在保证了前两年业绩的增长后,2008年度功亏一篑。由于前两年的业绩均符合行权条件,金发科技的高管层获得了3 822万股的股权激励,并均在2008年度A股市场上行权套现获取巨额报酬。而与此同时,金发科技2008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下降42.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至6.95%,接近2007年度的三分之一。这种反常的现象就是高管层针对股权
表4 2003年度至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
2003
1 560 507 039.08
232 791 331.47
14.92
47 309 576.38
3.03
2004
2 391 575 738.45
434 137 652.52
18.15
151 578 887.60
6.34
2005
3 454 873 302.08
610 519 671.82
17.67
199 131 174.60
5.76
2006
4 651 811 484.86
796 253 112.38
17.12
221 752 309.68
4.77
2007
6 423 411 880.81
1 331 855 201.23
20.73
447 312 407.11
6.96
2008
7 168 283 182.96
1 036 660 212.85
14.46
643 275 004.88
8.97
激励进行盈余管理所遗留下的后果。
四、启示和建议
(一)我国股权激励尚在摸索阶段,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不够合理,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通过盈余管理操控公司未来业绩,来获取个人利益。因此,只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提出严格的行权条件与行权时间,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来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此外,我国相关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在某种程度上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可趁之机。
(二)完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采用以财务比率和经营性现金流量为基础的短期考核指标,以及股票市场价格等长期考核指标。经营性现金流量不易被企业管理层操纵,是比较客观的会计信息。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加入这个衡量指标,能够较好地控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将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一个长期考核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实施的信息实行强制性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管。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会增加盈余管理的难度,从而可以减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另外,需加强对上市公司披露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
(四)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促使管理层基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作出理性选择,才能降低盈余管理对企业长期发展的不利影响。■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 刘黎静
D. 公司融资后,股权怎么分配
公司融资后,股权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可比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
以腾讯公司为例:
在创立之初,“五虎将”们一共凑了50万元,其中:马化腾为首席执行官,出资23.75万元,占47.5%,张志东为首席技术官,出资10万元,占20%,曾李青为首席运营官,出资6.25万元,占12.5%,许晨晔为首席信息官,出资5万元,占10%,陈一丹为首席行政官,出资5万元,占10%。
相较于固定的薪资,股权更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权很有可能会翻好几倍,远不是固定薪资可以比拟的,创业者可以以此来说服和吸引优秀人才。
每个创业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股权的分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案。但股权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好的股权分配方式不仅可以使股东们的利益最大化,还能使股东们同心协力,一起把精力放在创业团队,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
(4)公司给股票的案例扩展阅读:
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核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到总量的75%左右,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技术做抵押,剩下的25%部分用于以下用途:
1、创始人根据贡献拿到一部分股票作为补偿。
2、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员工发股票期权。
3、 公司重要的成员包括CEO,将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几个投资人的股份之和小于公司创始人的,不超过 30%。
E. 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公司给了我3万元的原始股(1元的单价),将在香港上市,请问原始股收益如何
原始股常识
一. 什么是原始股: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二. 原始股的分类: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三. 原始股的收益:
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四. 原始股的投资案例:股权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第二桶金的机会。
1999年2月17日,以生产数码无线电话称雄市场的广东企业侨兴环球产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因而成为我国第一家境外的上市的民营企业。由于受到中美签署入世协议利好因素刺激,侨兴环球股票17日升幅达268%,上涨8.375美元,开盘价3.125美元,收市11.5美元,成交创下天量。1999年12月31日,股价飙升至28美元。几天内扶摇直上,价格荣登纳斯达克市场一周涨幅十大股票第六位,市值一周内增加了1.5亿美元。外国记者形容:中国民营企业股票就像坐上火箭一样往上涨。
当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刚起步时,也发行了上市前的股权转让,可是认购的人们并不多。可美国的巴菲特——世界第二富豪,却独具慧眼将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权,而且上市后不抛售。现在他每年仅从可口可乐公司的股权分红就是几千万美元。比尔盖茨当年起家的时候仅有6万美元,是与别人合作创办了微软公司,如今他的资产是400亿美元,如果他当年哪怕出让一千股股权,他今天就将减少7000万美元,中国西部的股权神话家——吴墀衍(深圳大学的老师)。10年前他用手中仅有的6万元的人民币投资股权,到今天拥有1.7亿的身价。2004年,吴墀衍老师又是投资15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康旺抗菌的股权,并同时认购了其他的优秀的企业的股权,吴老师最早是投资百龙数码科技起家的。 吴老师当时以1.8元买入原始股200万份,一级市场价格为7.2-7.5元,以开盘价11.8元抛出。以1.5元买入陕西解放原始股20万份,以开盘价13元抛售。3.5元买入长安信息35万股,以开盘价13.8元抛售。仅10年的时间从6万元一跃成为拥有1.7亿的富豪。
五.购原始股应注意哪些?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要看发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说来,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如若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要看发售股票企业负债的额度。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凶手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要看溢价发售的比例。现在的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要看预测分红的股利。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所以,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
居民购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F. 公司法案例分析,赵旭东版教材的,紧急~~
1.某有限责任公司有A、B、C三股东。A股东持有公司股本的55% ,为控股股东,B股东持股40% ,C股东持股5% 0 A股东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本全部转让他人。B股东要 求在同等条件下,对其转让的部分股权即公司股本的15%行使优先购买权,达到持有公司股本的559毛,取得公司控制权。A股东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其联系的股权 受让方之所以向意受让股权,就是为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如B股东通过部分行使优先购买 权控制了公司,剩余的40%股权,对方是不会接受转让的。所以,A股东要求B股东或者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对全部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B股东不同意其主张,且也无力 收购全部股权。双方由此发生争议。
21998年11月,因时为上海申华大股东的深圳君安公司派出的两名董事杨某与康菜 案,君安公司于是向上海申华公司提出了更换谢某与张某为董事的提案,但在1998草
月1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申华公司董事会将君安公司提出的更换董事的提案·一拆为四“,结果使股东大会仅通过了免去杨某与康某的董事职务的议案,而未通过选.,; 某与张某为董事的议案。而且在股东大会作出否决收购科环电子60%股权议案的9
号决议后,申华公司董事会还是决议对科环电子公司进行投资6000万元(公司章程嗖)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6000万元以下的投资有决定权》 0 1998年12月底通过投资科 环6000万元( 30%股权)后,次年3月又投资科环4270万元(21%股权) .由此申华公司实际上购买了科环51 %股权取得了科环公司的控股地位。
君安公司认为,上述任免事项是君安公司作为股东提出的一项完整不可分割的议案,而申华将君安提出的更换董事的提案擅自“一拆为四”,直接侵犯了君安公司作为股东的提案权,而且申华公司在对股东议案擅自拆分后交诸股东会表决前并未予以通告股东知 晓,以至造成了大股东董事人数实际减少了2名的结果。申华公司的此种行为直接违反 了《公司法》第III条的规定。而且君安公司认为,在股东大会否决收购科环电子60%股 权的议案后,申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以公司名义“越权”向科环电子投资6000万元(占 科环股权的30% )的行为超过了其职权范围,既无公司的授权实际上也直接推翻了公司股 东会的决议结果,因而系为“非法投资”,应按照《公司法》第118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于 是君安公司于1999年1月14日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98019号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无效及投资行为元效,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返还投资款项、恢复原状。
3.旺达实业公司连同其余5家单位发起成立了亿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半后,旺达 实业公司因资金紧缺,与前进实业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在亿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万股,以价值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前进实业公司,双方当即交接完毕。又过了一 年半,前进实业公司反悔并诉至法院,称其与旺达实业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违法无效,要 求旺达实业公司返还价金250万元并赔偿银行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