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协鑫集成发行股票资产重组是利好吗
公司重组这件事在股市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重组的股票,不少投资者都喜欢买,那么今天我就详细给大家讲讲重组的含义和对股价的影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重组是什么
重组代表的是企业制定和控制的,能够将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显著改变。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然后再是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二、重组的分类
企业重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企业重组有下列几种:
1、合并:即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相组合,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公司。
2、兼并:就是把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然而依旧将其中一个企业的原本名称保留。
3、收购:指通过购买股票或资产,一个企业得到了另一企业的所有权。
4、接管:也就是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持有量被超过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况。
5、破产:是指企业亏损状态长期保持,不能扭亏为盈,结果没有能力偿还欠下的债务,从而导致企业失败。不管重组形式究竟会如何呈现,都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反映,所以重组消息一定要及时获取,推荐给你这个股市播报系统,及时获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重组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重组大多情况下都是好事,重组一般来说就是一个公司发展得较差甚至亏损,更有能力的公司为该公司投入优质资产,从而置换掉不良资产,或者通过资本注入使公司的资产结构得到改善,使公司的竞争力加强。重组成功的话,就意味着公司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能够拯救出亏损或经营不善的公司,成为有发展潜力的公司 。
从中国股市可以看出,对于重组题材股的炒作其实也就是炒预期,赌它成功与否,一旦传出了公司要重组的消息,一般在市场上都会炒的很厉害。如果把新的生命活力注入了原股票重组资产,又转变成能够炒作的新股票板块题材,重组之后的涨停现象会不断在这个股票中出现。相反,假如重新组合后没有新的资金来大量注入的话,换一句话说,就是没有将公司经营完善,这种情况就是股票利空,股价就会有所下降。不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B. 协鑫集成股票2022年度会分红给力给股票利息吗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 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本规 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 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 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 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 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 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期或季度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三)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季度现金分红。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 可以考虑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七)董事会在审议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 案妥善保存。
(八)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九)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十)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 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 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
(十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一)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 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1条所列各项 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 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 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 的原因,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 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由董事 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须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 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进行审核并提出 审核意见。
C. 协鑫集成股票为什么可以不设涨跌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协鑫集成复牌前的公告内容第4条也注明: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其交易机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自恢复上市的第二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D. 协鑫集成(002506)股吧 东方财富
协鑫集成(sz002506)股吧,股民朋友可以在这里畅所欲言,共同分析讨论股票名的最新动态。
奥特维主要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晶体硅光伏行业、锂动力电池行业、半导体行业封测环节。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焊接机、无损激光划片机”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协鑫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在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公司投产项目的智能化工厂也多次被评为示范项目,目前不属于“专精特新”企业范畴,前三季度预亏2.5亿元至3.9亿元,三季度组件成本涨幅超20%。
项目的概括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焊接机、无损激光划片机采购。总招标金额约1.2亿元(含税)。由于设备平均验收周期在6-9个月左右,受项目具体交货期和验收时间的影响,项目中标将对2022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与对方无关联关系,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拓展资料:
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2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引导子公司增资扩产的建议》。同意出资2亿美元,沛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沛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鑫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苏中科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沛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联合成立沛县新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沛县新尚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徐州新宇”),沛县新尚产业基金授意徐州新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下属的“徐州鑫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负责3GW高效电池容量建设和技术升级、增资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