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被称为再融资
一个企业,当初从股份制企业 去上市的时候,就是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一次) 然后叫 上市公司。
所以,上市公司 再发行股票, 就是 再融资。。
以后以后还增发的话,,还是叫 再融资。。
就是一个名称,没什么。
❷ 各国对证券公司的称呼
美国叫投资银行,在欧洲叫银行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因为欧洲的银行是混业经营,银行可以做证券公司这样的事,没有专门的证券公司,在我国(包括香港和台湾)、日本等其他地方,都是叫证券公司
一、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二、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或者证券经纪商;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
三、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四、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3.项至第4.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❸ 什么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法律分析: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将公司类型分为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股票发行的条件,才能够发行新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行股票,在组织机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违法记录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散旅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信如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冲坦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❹ 按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分类,公司可分为什么公司和什么
按照〈公司法〉区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等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可以募集设立或发起设立。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小于50人。 3)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是出资证明,股份公司是股票形式。4)股权转让限制不同。 5)注册资本最低额不同,有限是3万,股份是500万。6)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7)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❺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吗
一、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 人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债务 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 国有独资公司 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而且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 股份有限公司 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只有发行了股票才能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话就是两者都能发行了。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 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综上所述,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吗 ,我们要注意,我国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发行股票的。另外,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是在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上有所区别,在人合还是资合、股份是否为等额、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等方面都是有差异的。
❻ 股票中AH是什么意思
AH股是A股和H股的简称。A+H就是指某家公司在内地的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按照同股、同时、同价的原则分别发行A股和H股的行为。
如果我们把先发A再发H、或A股与H股同步发行称之为“A+H”的话,那么,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同样是两地发行,但“A+H”与“H+A”是明显不同的,甚至“A+H”比“H+A”要难得多。
因为一个明显的现实是,由于A股市场的不成熟,A股市场最主要还是一个投机市场,其股价明显要比H股市场高。也正因如此,在通常情况下,同样一只股票,其A股的发行价往往要比H股市场的发行价高。面对这样一种现实,“H+A”当然是最没有阻力、最容易实现的。
(6)发行股票的公司被称为扩展阅读
先H后A模式同样存在境外投资者大肆获取无风险溢价的问题。根据摩根大通分析,在11家回归A股上市的H股之中,A股上市前的三个月H股股价不论市况都会逐步上升,逐步上升是一种温和的遮羞说法,在A股上市前中人寿等公司的股价暴涨,提早收割内地溢价的红利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而内地不得不一再在投资者不胜寒的高价发行新股。一旦A股正式上市后,H股表现各异,差价逐渐收窄。据摩根大通估计,A股与H股差价可以收窄至35%,主要是由由内地可望有300亿美元QDII资金投资于港股所带动。主要也因为先A模式挤占了剪内地投资者羊毛的空间。
以往发行H股或者红筹股一为收集外汇,二为在东亚金融危机后扶持香港市场,三因A股市场容量过小,只能在“大局”之下行无奈之事。如今随着政府做大内地资本市场、人民币汇率逐步市场化决心已定,收回定价权宜早不宜迟
让国际投资者动辄收获几十亿甚至上百亿港币,以有限财力行无限好事的无谓利益输送不能再干。大型企业在香港市场定价从一开始就是权宜之举,行之于长远将对中国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AH股
❼ 企业发行的ADR(或CDR)股票有什么不同
ADR指美国存托凭证;CDR是指中国存托凭证
美国存托凭证(ADR)是一种在美国广为使用的适用于外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解决方案。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性一样,美国存托凭证这一交易品种自身也具有多层次性,它不但能应用于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超大型优质公司,也同样可以应用于很多需要卖“原始股”骗钱维生的超小型垃圾公司。
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的首字缩写。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但是,CDR并不是IPO(首次证券发行)的概念。
区别:
1、股票(证券-国外)销售只限于国内(中国、英国、德国等等)
优点:股东享有投票权、公司被收购时的否决权(投票形式)。
弊端:中国股民无法投资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CDR)
2、对发行股票的企业而言:ADR/GDR
让中国股民能够分享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的成功(GDR)。
优点:免去了当地严格的监管,只需按时呈报报表,适时公布企业信息;打响公司的国际知名度(ADR)。
弊端:通过金融中介公司存托、处理。有固定的手续费、管理费。
3、在当地上市(证券-NASDAQ/NYSE/HKEX)
优点:享有如同在当地上市的流通量;集资渠道容易。
弊端:申请上市的条件比较苛刻(NASDAQ/NYSE与ADR相比);面临严格的会计审计。
总的来说,ADR/GDR购买时,基本与股票无异,流通量大,买卖手续简单。可通过本地市场购买,无需往外地投资或通过金融中介公司投资,也避免了买卖外汇的环节。买卖时间根据本地证券交易所的时间买卖。但没有股东的投票权。
(7)发行股票的公司被称为扩展阅读: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1927年,美国人J.P摩根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某一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发行的几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