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 持股人死亡 股票怎么办
建议你带相关证明文件到你大哥原来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询问一下吧,大约要股东卡和死亡证,如果真正要做股票非交易过户是相当麻烦的,做股票非交易过户极有可能要到深交所、沪交所又或者中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相当麻烦,建议不要用这种方法,可能证券公司要求你办理公证书等法律文件,每间证券公司所要求的可能有所不同,情况不太清楚,最好到证券公司询问情况,由于你这帐户长期没有交易使用,现在已经成为休眠帐户,另外现在大部分证券帐户都要办理第三方存管,券商已经不能用旧有的柜台转帖方式,如果光取钱可能要用特定方式把钱从证券帐户中划出,比较麻烦,要把钱和股票转户需要办很多手续,最后还是建议到你大哥原来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询问。如果你不知道你大哥原来在那一间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易,这是有方法可查的,但只限于上海股东卡,首先你到任意一间证券公司,请求帮忙查询这股东卡被指定在那一个证券公司,然后到该证券公司查询这股东卡被指定在那一间营业部就可以查到了。至于继承问题应该会牵涉其中,如果她不配合很难办成,必须要有她的单方面同意,并且要有她在公证书上同意才行。至于光取钱,正常不办手续已经不大可能了,99年已前的帐户一般都没有办理第三方存管,就算以前有办理银证转帐或银证通等已经停止使用,已经根本上转不出证券帐户上的钱了。
㈡ 请问股票持有人死亡,家属如何将其股票卖出
知道帐户密码直接操作,没密码去开死亡证明,自己在去开个帐户去你父亲的开户机构进行过户。
㈢ 股票持有者突然离世,其账户密码不知道,请问该怎么办若要交遗产税,那么标准是什么
一.你要带上死亡证明、公证机关的遗产继承公证、你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然后要求营业部办理社会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二.股东账户更名是不行的,你要开有自己的证券帐户,把逝者帐户上的股票过户给你。
三.社会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1.社会公众股非交易过户暂包括公众股的遗产继承及上市公司职工股的赠与。
2、开户代办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办理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公众股非交易过户的申请,应当核验申请人以下材料:
(1)继承公证书;
(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4)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冻结证明;
(5)填妥的《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附件3)。
备注: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的,开户代办点还应核验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㈣ 投资者突然身故,股票交易账号密码遗失怎么办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如果密码不知道的情况下,投资需要通过遗产继承来进行,首先遗产公证相应资产,然后到证券营业部进行非交易过户,过户到继承人账户里。您可以和所在券商具体再了解一下要求。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㈤ 证券交易 董事长突然死亡算内幕么
算
因为董事长不管事了
㈥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
配偶或者子女等第一继承人拿着死亡证明去公证处进行继承遗产的公证,随后就可以凭借公证,去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去提取出来了。
㈦ 股票户主突然死亡,更改户主需什么手续
如果你知道持有人的股东卡的帐号和密码,以及对应的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那就好办,自己卖出股票并把资金转帐.
如果不知道:
你可以到持有人的户口当地的派出所,开封介绍信或者证明此人已去世,你是他的合法继承人,然后你拿这个文件和股东卡到证券公司,要求提供新密码或者或者你直接卖出股票,然后同样到银行办理相关银行卡的密码手续那些.
这样你就可以取出资金了.
㈧ 股民突然死亡了,他的股票怎么办
合法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手续;
建议:继承人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
办好公证手续后,带上公证证明到证券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㈨ 上市公司董事长突然死亡属于内幕消息吗是证券交易中的题目呢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内幕信息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