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发行的股票是非货币性资产吗
是的。
股票发行筹集资金,资金是货币性资产,但是,筹集的资金会用于生产经营,变成其他各种资产或费用。
而股票变成了权益凭证,可以通过转让套现,或者通过分红获得收益,一般不能够象货币那样直接或间接作为支付手段。
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营的好坏,影响股票交易的价格,分红的能力也是看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营较差的公司股票可能变成废纸一张。
这与货币的基本属性已经大不相同,所以股票是非货币性资产。
但是,股票的价值却可以用股价或者金融分析方法估计,还可以细分类型,不少公司,其资产当中货币资金或者货币等价物占比极高,可以用货币的视角评估该公司的价值。
股票评估方法本质就是逐项进行货币化假设,加上时间段,给出价值区间。
㈡ 请教各位大神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吗
股票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外存款,银行汇票属于货币性资产
㈢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货币性资产还是非货币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是属于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以及可以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除此以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
(3)股票转让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易扩展阅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⑴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
⑵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⑶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
⑴取得
⑵持有期间
⑶处置
具体简述如下:
⑴取得时,分三种情况:
a.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b.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c.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⑵持有期间持有期间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⑵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应收股利/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B/S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余额(双方向的调整)
⑴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⑵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⑶处置时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分步确认投资收益)
⑴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⑵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㈣ 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三、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
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七、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㈤ 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吗
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㈥ 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之外的实物或债权,转让所得就是转让上述非货币资产的收入
㈦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产权转让,三个概念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转让的客体不同,来源不同,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获得的权利不同,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等。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普通的货币交易有什么区别及联系
二者的区别: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二者的联系: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但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拓展资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所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之间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互惠转让,即企业取得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必须以付出自己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代价,而不是单方向的非互惠转让。
实务中,与所有者的非互惠转让如以非货币性资产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等,属于资本性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与所有者以外方面发生的非互惠转让,如政府无偿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给企业建造固定资产,属于政府以非互惠方式提供非货币性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二是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和发行股票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
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其成本确定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相当于以权益工具(如发行股票方式)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其成本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着重解决了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入资产的成本确定和资产交换产生损益的确认问题。
㈨ 股权转让是不是非货币性交易
不是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而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交易双方相互交换的是非货币性资产,此时,通常意义上所讲的收入确认和资产计价等原则往往并不完全适用。
非货币性交易的判断标准
1.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