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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开盘价格的计算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7-09 04:30:39

㈠ 怎样计算股市中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那么,每天早晨交易所刚上班时,谁是那个"价格优先者"呢? 其实,早晨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撮合的方法和平时不同,平时叫连续竞价,而早晨叫集合竞价。 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目前沪深股市的收盘价并不完全是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而是一个加权平均价,也叫已调整收盘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深市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㈡ 股票的开盘价是如何算的

每天开盘,9.15到9.25是集合竞价时间。9.15到9.20可以自由挂单撤单,93.20到9.25只能挂单不能撤单。电脑在这段时间根据所有的买卖挂单情况,按照最大的成交量(以富国环球为例),在所有挂单当中52.08的价格,买入单和卖出单都是最多的,其他比这个价格低或者高的,愿意买卖的量低于52.08这个价格的量,于是电脑会选定52.08这个价格作为今天的开盘价。并且开盘后你会看到在9:25的时候,有个成交量,多少多少手,比如奋达科技今天的09:25 1498。就是说在集合竞价的这段时间买卖双方共成交1498手。这也是作为今天开盘的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时间内,没有出现买卖对等的一个很大的量,简单说就是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这样电脑上会显示在9.25那一刻没有成交量,那么直接按照昨天的收盘价作为今天的开盘价。

㈢ 股市每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是怎么计算的呢

股市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或者是第一笔成交价产生;收盘价是最后一笔成交单产生,或者由操盘手做盘产生。
开盘价和收盘价都是无法计算而产生的。

㈣ 集合竞价成交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案例分析

集合竞价
——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下跌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卖出委托的数量多於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於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於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在集合竞价所得到的成交量即为集合竞价成交量。 因此,成交价是11.00元.

㈤ 股票开盘价计算…

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然后,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交易系统电脑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交易系统电脑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条件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入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价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例:某股票当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情况如下表a所列,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0.13元。

㈥ 怎么计算股票的开盘价

开盘价是不需要计算的。所谓的开盘价就是股票开始交易的价格。即9点30分的价格。

㈦ 开盘价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开盘涨停是怎么做到的

开盘价是集合竞价出来的。

开涨停就是有大量以涨停价买卖的股民(当然包括庄家机构)。

补充问题回答:

根据深沪两市的交易规则,股票的开盘价是集合竞价产生的。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9:15开始可以进行集合竞价,9:25之前可以撤单,9:25分竞价结果报出,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A在开盘前分别有6笔买入委托和5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A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㈧ 怎么计算股票次日开盘价格

前日的收盘价就是次日的开盘价的
因为开盘前会有买卖竟价出现
所以还会有一定的溢价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